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22/30页)

只不过这永远没实现罢。

三月份,我完稿后,寄了一份给我的代理玛戈·戴蒙德——一个就会干口活的痘疤脸,而她经人劝说又将我转给她的另一位委托人打理,也就是被我抛弃的爱丽丝·李·朗曼。玛戈回复说她已经将这部小说交给了我第一本书《应许的祈祷》的出版社了。“不过,”她在给我信里写道,“我这样做只是出于礼貌,如果他们拒绝出版,恐怕你得另找代理了,因为我觉得让我继续做你的代表,无论于你于我,都不是最有利的。我得承认,你对朗曼小姐的行为——你对她的慷慨大方作出的非同寻常的回报——影响了我的意见。然而,我不会让这事阻挠我——如果我发现你有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也必须鼓励的才华的话。但我并没有发现,也从不曾发现。你不是艺术天才——而如果你不是艺术天才,那么至少你必须展现出能成为一个实实在在工于技巧的作家之可能。但训练的缺乏,比比皆是的深浅不一,这些都表明你没法成为一个职业作家。你还这么年轻,为什么没想过换个职业呢?”

欠操的婊子!好哇(我心里想道),要让她后悔!甚至是在我到达巴黎,看到那家出版社拒绝该书的美国运通公司快信(“很抱歉,我们觉得如果冠之以小说家之名,支持出版像《百万未眠》这样雕琢如此明显的处女作,对您将会是一种伤害……”),并问我希望他们如何处置书稿时,甚至那个时候,我的信心也丝毫没退缩:我只认为是因为我抛弃了朗曼小姐,她的朋友现在是公报私仇,阻挠我的文学路。

我通过坑蒙拐骗和储蓄,积累下来的钱还有一万四千美元,我不想回美国本土去。却似乎又别无选择,除非是我不想看到《百万未眠》出版:这么大老远的,又没个代理,要想推出一本书是不可能的事。一位诚实有能耐的代理,比一家有良好声誉的出版社更难觅得。玛戈·戴蒙德是最优秀的代理之一;她无论是跟爱摆架子的势利小人如《纽约书评》的员工,还是跟《花花公子》的编辑,关系都非常要好。也许她真的认为我没才华,但那纯粹是嫉妒——因为那馋猫从来就想跟那个朗曼本人玩舌战。然而,一想到回纽约,我的胃里顿时翻江倒海有如坐过山车。我似乎觉得自己再也不能回那座城市了,因为在那地方我没一个朋友,却有不少的仇敌——要回去除非是前面仪仗队开道,胜利的五彩纸屑漫天飞舞。这样夹着尾巴回去,还扛着一本没人要的小说,这需要一种或者比我伟大,或者比我卑微的人格。

这星球上最堪怜悯的部落之一——比挤成一团忍饥挨饿,挨过七个月漫漫冬夜的爱斯基摩人还可悲的——就是那些美国人。他们要么出于虚荣,要么出于所谓的审美品味,要么是因为性或经济问题,自觉自愿将放逐国外当成一种职业生涯。年复一年苟且偷生于国外,从一月到六月,从摩洛哥的塔鲁丹特到意大利的陶尔米纳到希腊的雅典到法国的巴黎,一路追寻春的足迹,这本身就是一种优越姿态的证据,就是一种非凡成就的感觉。事实上,这的确是一种成就,如果你钱很少,或者像大多数的美国汇单族那样,“刚好过活”。如果你够年轻,这样活几年没问题——但那些年过二十五岁——至多三十岁——还追逐这种生活的人会发现,看似的天堂无非是一道背景,一方帘幕,挑开来,露出来只是魔鬼的叉子和烈火。

然而,渐渐地,我被拉进了这污秽的大篷车,虽然过了一些阵子,我还是醒悟了过来。夏季到来,我决定不回去,而是通过邮寄,极力向各家出版社兜售我的书稿。我头痛如裂的日子始于双叟咖啡馆露台上的几杯佩诺茴香酒;之后,我漫步穿过大街,来到利普酒吧,吃泡菜下啤酒,大量的啤酒,再然后,回我在伏尔泰月台酒店舒适的江景小房间里午间小憩。真正的喝酒始于六点左右,到那时,我会乘出租车到丽思酒店,在那里的酒吧中打发入夜的前几个小时,蹭马丁尼喝;如果在那地方没找着主儿,没能求着某位隐蔽男同,或偶尔两个一同出游的女士,或者是一对单纯的美国夫妇请我吃晚饭,结果通常是我就不吃了。我自己的估计是,从营养学的意义上来说,我每天摄入的热量不足五百卡。然而豪饮——尤其是每天晚上在有塞内加尔舞者扭动身躯的卡巴莱夜总会和同志酒吧,像马车酒店和私家花园和亚瑟太太之家和屋顶公牛饭店——干掉的无数杯令人作呕的大肚杯卡尔瓦多斯苹果白兰地常让我看上去精神饱满,威武雄壮,任我内里如何的破败不堪。然而,尽管经历着日复一日的宿醉和一波接一波的翻胃,我仍奇怪地觉得自己过得棒极了,觉得这对于一个艺术家,乃是必要的教育经历——的确,我在这纵酒狂欢中结识的好些人就劈开了苹果白兰地的重重迷雾,在我脑海里笔迹潦草地留下了永不磨灭的签名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