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21/30页)

于是我去了意大利,但去的是威尼斯,而不是罗马,并一直待到初冬,一天晚上我独自在哈里酒吧,才听说邓尼在我原定跟他碰面的几天之后,在罗马死去了。米米告诉我的。米米是一个埃及肥仔,比埃及国王法鲁克还肥,一个穿梭于开罗与巴黎的毒品贩子;邓尼一心扑在米米身上,或者说至少扑在米米提供的毒品上,不过我几乎不认识他,因此被他吓了一跳:他看到我在哈里酒吧里,便一摇一摆地走了过来,拿他口水滴答的树莓色的嘴唇在我脸上亲吻了一下,说道:“我不得不笑。每次想到邓尼,我都要笑。他也该会笑的。那样子死法!这只可能发生在邓尼身上。”米米挑了一下他拔过的眉毛。“啊。你不知道?治疗导致的。要是他继续嗑药,他会再活二十年。但是治疗害死了他。他正坐在马桶上拉屎,突然心脏就熄火啦。”听米米说,邓尼葬在离罗马不远的新教徒公墓——但第二年春天我去那里搜寻他的墓地时,却没能找到。

多年来,我都对威尼斯偏爱有加,我曾在那里度过春夏秋冬,最喜欢的却是秋季和冬季,那时节的城市广场上海雾飘荡,云遮雾罩的运河里则颤动着刚朵拉平底船清脆的铃声。我在欧洲的第一个冬天全是在那里度过的,就住在运河大厦顶层一套没有暖气的小寓所里。我从没领教过如此的寒冷;好些时候,外科医生就是切掉我的胳膊腿,我也不会有丝毫的疼痛。尽管如此,我却并没有不快乐,因为我深信自己正在创作中的作品——《百万未眠》是一篇杰作。而今,我明白了那算个什么——一份用维吉·鲍姆烹饪方法调制的超现实主义狗食。虽然提起它脸红,但仅为记录故,这篇文章写的是大约十来个美国人(一对正闹离婚的夫妇,一位与一名年轻富有英俊的窥淫癖男在一间汽车宾馆房间里的十四岁女孩,一个手淫的海军将军,等等),其生活联系的唯一情景是同在看电视,看深夜电影。

每天,我写作此书从上午九点至下午三点,然后三点一到,无论天气如何,我都会徒步游走于威尼斯迷宫直至夜幕降临——到哈里酒吧泡吧的时间到了,于是我逃离严寒,直奔西普里亚尼先生精细到极致的美食佳饮宫殿,投入壁炉边那熊熊的欢快怀抱。冬季的哈里酒吧较之于一年其他时候,是另一类的疯人院——同样的拥挤,但到圣诞之际,这地盘不再属于英国人和美国人,而是归属于怪癖的本地贵族,属于那些面色苍白、鲜衣怒马的年轻伯爵和弱不禁风的公主——这些人不到十月份美国俄亥俄州最后一对夫妇离去,不会踏入这地方半步。每天晚上,我都会在哈里花九或十美金——花在马丁尼酒与鲜虾三明治与波伦亚酱的帽碗蔬菜面上。虽然我的意大利语从来不算好,却交了不少的朋友,可以给你讲很多这方面的乐事(不过,如我一位新奥尔良熟人常说的那句话:“宝贝,可别让我开头!”)。

那年冬天,我唯一记得遇着的美国人是佩吉·古根海姆和乔治·阿文,后者是一位美国画家,非常有才华,样子像个平头的金发篮球教练;他爱上了一位刚朵拉船夫,多年来一直跟船夫和船夫的妻子孩子一起生活在威尼斯。(不知何故,这段关系最终散了,之后阿文进了意大利一家修道院,然后不久,据我听闻,他就加入了共济会。)

还记得我的妻子,赫尔嘉吗?要不是因为赫尔嘉——因为我们被法律锁在一起——我可能已跟这个叫古根海姆的女人结了婚,尽管她可能比我年长三十岁,甚至还不止。假如我跟她结了婚,那不会是因为她能把我逗乐——尽管她习惯把假牙摇得咯咯响,甚至说她的长相的确像个长发的喜剧演员伯特·拉尔。她跟十一条西藏小猎犬和一个苏格兰男管家住在维尼尔狮子宫。威尼斯冬季的夜晚,在这座紧凑的白色宫殿打发时光,不失为一件惬意的事情。这管家时常一眨眼就溜伦敦会他情人了,而他的雇主却对此不闻不问,原因是她非常势利,因为这情人据说是菲利普亲王的贴身男仆;我惬意地喝着这位女士上好的红葡萄酒,一面听她高谈阔论,回忆她那些婚姻经历和风流韵事——而当我在小白脸军团的名单中听见萨缪尔·贝克特的大名时,不由地大为惊讶。很难想象还会有比这更怪异的一对,一边是富有、世故的犹太女人,一边是《莫洛伊》与《等待戈多》的禁欲主义作者。这禁不住让人对贝克特……和他装模作样的超然物外与禁欲生活心生好奇。因为,穷困无措,作品不见发的码字员——当时的贝克特正属此列——在选取长相平常的美国铜业女继承人做情妇时,除爱情之外,脑子里不可能没装点其他什么。我本人,尽管说对她心怀仰慕,但我猜自己无论如何仍会对她那些赃物相当有兴趣,而我没有奋勇直前,从她身上捞一把,唯一的原因是自负将我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大傻瓜;《百万未眠》一朝见印,到时要啥有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