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19/30页)

“安全得如同一个遭追杀的人。一个杀手在身后紧追不舍的人。我很可能会突然横死。如果我突然死了,那不会是自然死亡。他们会尽可能弄得像心脏衰竭。或者是意外事故。但答应我不要相信。答应我你会写信给《时报》,告诉他们是谋杀。”

跟醉汉和疯子说话,永远都要保持逻辑性。“可如果你觉得自己有危险,为什么不报警呢?”

他说:“我不喜欢告密。”接着又补充道,“我反正都是个要死的人了。死于癌症。”

“什么样的癌症?”

“血液。咽喉。肺。舌头。胃。大脑。屁眼。”酒鬼最是藐视烈酒的味道;他一口吞下半杯威士忌,打了个酒颤。“全都是始于七年前,当时所有的批评家都将矛头对准我。每位作家都有自己的把戏,迟早批评家会看穿它们。那倒没什么;只要能识别出你来,他们会一直爱你。我的错误在于我讨厌了自己过去的把戏,于是学了一些新的来。批评家们受不了这个;他们痛恨多样化——他们不喜欢看到一个作家成长或者有任何的改变。于是癌症就从这时开始了。在批评家开始说旧的那些把戏是‘纯粹的诗力量’而新的把戏是‘蹩脚的装腔作势’的时候。六次一连串的失败,四次在百老汇,两次在别的地方。他们出于嫉妒和无知,在谋害我。而且没一点羞耻或悔恨。他们哪里在乎那癌症正吞噬着我的大脑!”然后,他相当自得地说,“你不相信我,是吧?”

“我不相信狂奔了七年的癌症。那不可能。”

“我是个要死的人了。可你却不相信。你根本不相信我患了癌症。你认为这一切都应该是心理医生的事。”不,我想的是:这是个矮胖的家伙,脑袋里装着一个夸张的念头,就像他自己笔下漂泊的女主人公,通过向完全陌生的人呈上半真半假的谎言,以寻求注意与同情。找陌生人是因为他没有朋友,而他没有朋友是因为他唯一怜悯的人是他故事里的人物和他自己——所有其他的人都是观众。“但我告诉你,我确实在看心理医生。我两年里每星期五天每小时花六十美元。而那狗杂种唯一做的就是干涉我的私生活。”

“他们收钱不就是干这个的吗?干涉别人私生活?”

“别跟我耍嘴皮子,老伙计。一点不好笑。科维医生毁了我的生活。他劝我说我不是同志,我不爱弗雷德。他告诉我如果不摆脱弗雷德,我的作家生涯就完蛋了。但事实却是,弗雷德是我生命中唯一有意义的东西。也许我不爱他。可他爱我啊。他让我的生命不致支离破碎。他不是科维说的骗子。科维说:弗雷德并不爱你,他爱的是你的钱。真正爱钱的却是科维。嗯,我不愿离开弗雷德,于是科维偷偷给他打电话,告诉他说,如果他不全身退出,我就会酗酒而死。弗雷德打理行装,消失了。直到科维医生非常得意地坦陈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于是我对他说:你看,弗雷德相信你的话,因为他太爱我了,所以宁愿牺牲自己。但我错了。因为当我们找到弗雷德时——我雇了私家侦探才在波多黎各找到他——弗雷德说他唯一想做的就是一拳打破我的鼻子。他认为是我叫科维给他打电话的,认为这一切都是我的一个阴谋。不过我们还是和好了。这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快乐。六月十四日,弗雷德在纪念医院做的手术,七月四日去世的。他才三十六岁。但他不是假装的;他真得了癌症。那就是心理医生干涉你私生活的结果。看看这混乱样儿!想象一下不得不招妓男妓女来遛比尔。”

“我不是妓男。”尽管我也不知道何必要抗议:我现在是妓男,过去也一直是。

他嘲讽地哼了一声;跟所有脆弱的人一样,他也是个冷心肠。“怎么样?”他说,一面抖落雪茄上的烟灰。“翻过身,把腮帮子张开。”

“对不起,但我不受。攻,可以。受,不行。”

“哦……”他说,拖长的声音如红薯饼那么浆糊,“我不是想要干你,老伙计。我只是想把雪茄灭掉。”

乖乖,我得赶紧逃离这地方!——我抓起我的衣服钻进盥洗间,闩上门。穿衣服的时候,我能听见华莱士先生自言自语在打趣。“老伙计?”他说,“你不会认为我真要这样做吧,老伙计?我不明白。再没人有一点幽默感了。”但当我从盥洗间出来时,他已开始轻声打鼾了,与比尔震耳的鼾声形成轻柔的伴奏。雪茄仍在他指间燃着:很可能某一天身边没人救他时,华莱士先生会如此走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