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5/7页)

听着她的歌,我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哪天晚上能和她来场永生难忘的爱,爱个死去活来。估计在场的每个男人有和我一样的想法。她在麦克风前只是轻轻摇摆身子,但声音足以摇动所有人的心扉,不,准确说,足以让我们着魔,纹丝不动。没人说话,一个没有,只是偶尔有人抬起夹烟或端酒杯的手,全身心地投入。她唱第二首歌时,听众们依然如此。第二首歌名为《砰砰》或《我的宝贝一枪撂倒了我》,节奏略快。原唱者雪儿。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南茜·辛纳特拉的二度演绎,因为她的长相更加迷人,当然,这个理由让我略显肤浅。不过,我了解到南茜·辛纳特拉只是白金唱片女王,没亲历过暴力与枪杀。她这方面的知识仅来自她父亲弗兰克的黑道朋友。拉娜截然不同。她在西贡出生长大。那里的匪徒一度猖獗到须动用军队上街弹压。虽是首府,手雷袭击和恐怖主义爆炸案是家常便饭,越共小规模的攻击更习以为常。南茜·辛纳特拉演唱《砰砰》,真懂它的含义?于她,这首歌与唱给青少年听的口水歌没什么两样。而对越南人来说,“砰砰”是我们生活的音轨。

南茜·辛纳特拉还有绝大多数美国人有的缺陷,只懂英语。拉娜的《砰砰》韵味丰富,语言多样:有英语,有法语,还有越语。比如,最后一句歌词,先是法语“Bang bang,je ne l’oublierai”,后是重复的范维版越语“我将永不忘记”。在西贡经典通俗歌曲的殿堂里,三语版《砰砰》是最令人难忘的经典之一。它巧妙地将爱情与暴力,借用一个难以解释的故事,编织起来。该故事说的是,一对恋人,不顾青梅竹马,或者正因为青梅竹马,竟开枪射杀对方。我们的记忆里有一支无形手枪,砰砰射着我们的脑袋,射入脑袋的子弹就是我们忘不了的东西。我们忘不了爱,忘不了战争,忘不了爱的人,忘不了仇雠,忘不了家,忘不了西贡,忘不了焦糖味粗糖冰咖啡,蹲在路旁吃的一碗碗汤面,躺在椰树间吊床里边摇边听的朋友弹奏的吉他,在小巷、广场、公园、草地光着脚裸露着上身比赛足球的场面,珍珠项链般缭绕于崇山峻岭间的晨雾,沙滩上无壳牡蛎的阴唇般润湿,娇羞欲滴的爱人用越语发出的最勾人魂魄的呢喃,打谷的嚓嚓声,停靠街边的三轮车里仅靠念着家人获得的温暖入睡的车夫,露宿每座城市每条人行道上的难民,伴我们度过漫漫长夜缓缓燃烧的蚊香,新摘的香甜厚实的芒果,对我们不理不睬而让我们愈加憔悴的姑娘,死去或失踪的男人,被炸毁的街道民房,我们光着身子在其中游水嬉闹的小河溪流,我们偷窥如鸟儿清纯的天仙少女沐浴戏水时藏身的树丛,摇曳烛火投在枝条搭建的棚屋的墙上的光影,泥泞路上、乡村小径上不成调的丁零当啷的牛铃,萧瑟村庄里饿犬的哀鸣,气味刺鼻却让人垂涎三尺的美味榴莲,在父母尸体旁恸哭的孤儿,不到下午便被汗水湿透而变得黏黏的衬衫,云雨后爱人流出的黏液,我们的各种窘境、艰难,被村民追赶屠宰的猪东奔西突时发出的凄厉惨叫,夕阳映照下一片火红的群山,拂晓时分自大海波涛中冉冉升起的皇冠般朝阳,母亲攥着我们的滚烫的手。忘不了的东西难以穷尽。归根结底,我们一生不能忘记的最重要东西就是,我们一生都做不到忘记。

拉娜演唱完,观众鼓掌、吹哨、跺脚。她向观众鞠躬,优雅退台。我一直呆呆地静坐着,软在座位上,连掌都拍不动了。“冠绝诗人”介绍下一个演员。我的耳朵里只有“砰砰”。拉娜回到演员专座。她左边座位,坐的是紧接她表演的演员,自然空着。我跟邦说,我离开一会,十分钟后回来。他反对:“别干这事,你这没脑子的混蛋。”但是,我没再多想,穿过休息厅,走向拉娜。与女人打交道,最难的是迈出第一步,最重要的是不要瞻前顾后。不要瞻前顾后,说易做难呀。即便如此,接近女人,万不可瞻前顾后。一旦多想肯定失败。中学时,我最初几次接近女孩,顾虑太多,踟蹰不前,结果,次次无果。好在小时候受过的欺侮竟粗硬了神经,让我反倒认为,遭人拒绝总强于没机会遭人拒绝。后来,我抱着佛祖也认同的消除挂碍恐怖的禅的心态,继续接近女孩,到如今,便接近女人。我挨拉娜坐下,抛弃杂念,顺从本能,遵循我与女人打交道时三条首要原则:不征求她同意,不同她打招呼,不给她先说之机。

“我第一次见你时,可没想到你能唱得像今天这么好。”我说道。她看着我,眼神让人联想到古希腊雕塑的眼神,看似空茫,却有蕴意。“你怎么能想到?我那时才十六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