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4/7页)

我坚信,钱不花何足为钱,尤其在朋友面前。因此,我虽囊中日见羞涩,但不加思考,一气喝了几大杯科涅克白兰地。见灰白头发上尉和冷漠中尉站在吧台旁喝着啤酒,我也为他俩买了几杯科涅克白兰地,吩咐服务员送过去。不一会,他俩来到我们桌前,要为我们的战友情谊干杯。我还没跟将军再提返回越南,但我一心要去,开心地又给每人买了一杯科涅克白兰地。这种酒,相当于母亲给长大的儿子的吻,让一切变得更加美好。的确如此,边喝边陶醉地看着歌手们轮番上台扭腰甩胯。台上演员,无论男女,或哼鸣,或哭嚎,或喟叹,或诅咒,或怨艾,或咆哮,不管他们如何表现,观众打心底喜欢他们。所有在场的观众,甚至包括邦,听着他们不一定发自心底但肯定发自肺部的歌声,忽忽悠悠,穿越时空,回到了西贡夜总会。在那些地方,香槟除了该有的味道,除了该有的隐含意义,还有让人伤情落泪的东西。眼泪过多,说明人深陷痛苦;没有眼泪,说明人无动于衷。但只需舔上一滴这灵丹妙药,观众便会也只会发出两个音:西贡。

“西贡”两字挂在几乎每个演员包括主持人的嘴上。《幻象》演出过程中,主持人适时进行绍介。他个头不高不低,身材不胖不瘦,穿件还算朴素的灰色法兰绒西装;身上唯一闪亮处是他的眼镜。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但知道他的名字。他号称“冠绝诗人”,诗作散见于各类文学杂志和报纸,诗风婉约,内容怀旧,关注平日生活。他的一首从淘米中发现生活真谛的诗,我记忆尤其深刻。至于他发现了什么真谛,我已忘记,只记得在诗中,他敦促人们于最卑微琐事中发掘意义。有时,我手插在米粒中,淘着米,便想起他来。在我们文化里,如此大诗人,为了普通百姓竟在满是歌酒的夜晚屈尊主持,我引以为豪。我们尊重所有越南诗人,认为他们总能教些重要东西。“冠绝诗人”自然如此。他为桑尼的报纸写过专栏,介绍过奇异诡谲的美国生活,分析过美越间的文化差异与冲突。这晚介绍歌手时,他也没忘记顺带简要传授越南或美国文化知识。轮到介绍拉娜时,他的开场白是:“你们中有人也许听说了美国人是喜欢做梦的民族。没错。有人说,美国是福利之国,其实,是做梦之国。在美国,我们可以梦想任何东西,同意吧,女士们,先生们?我要告诉你们,我有什么美国梦。”他握着麦克风,小心翼翼,如握着一管炸药,说道,“我的美国梦是,在死前看一眼生我的土地,回到西宁吃一口老家院子里柿树上熟透的柿子。我的美国梦是,再回到家乡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坟前烧香祭拜;在一切终归晏然宁静之时,在再也不闻枪声之时,在唯有欢声笑语之时,游遍美丽的祖国。我的美国梦是,回到越南,从城市走到乡村走到田野,从岘港走到大叻,从金瓯走到朱笃,从沙沥走到桥河,从边和走到邦美蜀,观看未经历战争的男孩女孩嬉闹玩耍——”

主持人驾驶的列车载着我们穿过越南大大小小的城镇,而且还在前行。不过,我在邦美蜀站下了车。邦美蜀,我的故乡,一座山镇,一座红土之镇,出产世界最好咖啡豆的高地之乡,有许多水量充沛、喧腾不息的瀑布,有被人类扰得不得安宁的愤怒的大象,有仅围兜裆布、赤脚袒乳、半饥饿的嘉莱人。邦美蜀,我父母去世的地方。我的脐带就埋在母亲在这里的一分薄地里。在这里,英雄的人民军打响了解放越南南部的一九七五年总战役的第一枪。邦美蜀,我家所在之地啊。

“这就是我的美国梦。”“冠绝诗人”还在继续,“无论我穿什么吃什么说什么语言,我的心始终如一。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今晚聚集于此,女士们,先生们。现实中,我们不能回到家园,但借助《幻象》,可以梦回故土。”

听着“冠绝诗人”的动情之辞,所有人激情澎湃、发自内心地鼓掌赞同。他很明智,清楚我们聚集在这里,不只是听他说,还另有所望。“女士们,先生们,”他抬起手,示意安静,继而说道,“请允许我向你们推出另一个美国梦,我们越南人自己的梦幻传奇——”

拉娜,如今同于约翰、保罗、乔治、林戈之类的名字,人们只认这一个名字。她几步到了台上。看她装扮:上身一抹无带红色丝绒胸衣,下身一条豹纹迷你短裙,戴黑丝手套,蹬齐大腿的细高跟皮筒靴。高筒靴,细高跟,一块裸露的平滑肚皮,任何一样都让我心脏停跳一拍。此刻,三样竟一并展示在我眼前,我的心被彻底制伏,像被一队洛杉矶警察合力撞击。我大口喝着科涅克白兰地,让酒浸漫心头,使它活泛开来。浸泡在酒里的心,轻易地让拉娜如火之歌点燃。听她第一首歌竟然是《我好想你要我》,我的心便烈焰熊熊。我之前听过的版本,演唱者均为男歌手。它原是英语版,后来,有了与原版不相上下的法语版、越语版。无论什么版,都是我这代人中单身汉、婚姻不幸福的男人最爱听的歌。词曲淋漓尽致表达了单相思的伤感。南越男人爱单相思,有裂纹的心是继烟、咖啡、科涅克白兰地之后的致命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