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各种说明美德之性质的学说(第15/20页)

根据伊壁鸠鲁的看法,我们天生喜恶的根本对象全在于身体的苦乐,没有别的。然而,根据其他那三位哲学家的看法,还有许多其他的对象,诸如知识,诸如我们的亲属、我们的朋友和我们的国家的幸福,也是我们天生喜好的根本对象,也是我们因它们本身的缘故而喜好的最终对象。

另外,在伊壁鸠鲁看来,美德不值得因它本身的缘故而被追求,美德本身不是我们天生喜好的一个终极目标,美德所以是可喜的,不过是因为它有助于避免痛苦,以及有助于获得安逸与快乐而已。然而,根据其他那三位哲学家的意见,美德是可喜的,不仅是因为它有助于获得我们天生喜好的其他根本对象,而且更因为它本身是比我们喜好的其他一切对象更有价值的东西。他们认为,人既然天生是个行动者,因此,他的幸福必定不仅在于他被动的感觉称他的心、如他的意,而且也在于他主动的努力本身具有合宜性。

第三节 论主张美德以慈善为本的学说

主张美德在于慈善的学说,虽然我认为它不像所有我已经说明过的那些学说那样的古老,不过,它的历史也仍然是非常悠久的。它似乎是和奥古斯都[54]大约同一时代以及其后大部分自称为折衷派(Eclectics)的那些哲学家的学说。这派哲学家宣称他们主要追随柏拉图和毕达哥拉斯的主张,因此通常也被人称为后期的柏拉图学派。

根据这些作者的观点,在神性当中,慈善或爱是唯一的行动原则,并主导所有其他属性的发挥与运用。神的智慧被用于找出各种方案,以实现他的慈爱所建议的那些目的,正如无限的神力被用于执行那些方案。然而,慈善仍然是最高的统治属性,所有其他的属性都臣服于它,而神的各种行动的卓越性,或者如果容许我用这样的措辞,神的各种行动的道德性,最后也全都源自于慈善。人心的一切完美或美德,在于与神的完美有些类似或联系,或者说,在于充满了同一种影响神的所有行为的慈爱元素。人的行为,只有出自于这个动机的,才真正值得赞美,或者说,在神看来,才可以宣称有些优点。唯有透过慈爱的行为,我们才能——可以说和我们的身份相称地——模仿神的行为,才能表达我们谦卑与虔诚的钦佩与赞美他那无限的完美。透过在我们的内心培养同一种神的原则,我们能把我们自己的情感提升到和他的种种神圣的属性较为类似的地步,从而使我们自己变得更为适合接受他的爱与尊敬,直到最后我们达到这派哲学企图使我们升华达到的那个伟大的目的:直接与神交会沟通。

这派学说,从前很受许多基督教神父们尊重,而在宗教改革后,也被好几个最杰出、最虔诚、最有学问,也最和蔼可亲的神学家采用,特别是被剑桥大学的罗夫·卡德沃斯[55]博士、亨利·摩尔[56]博士,以及约翰·斯密[57]先生采用。但是,这派学说的所有拥护者当中,不论古今,已故的哈奇逊[58]博士无疑是无人可比的、最敏锐的、最清晰的、最富哲理的,而且比什么都更为重要的是,也是最冷静的和最精明的。

美德在于慈善,是一个得到许多人性现象支持的想法。前文已经指出[59],适当的慈善是最高雅悦人的情感,它会引起一种加倍的同情感,从而获得我们的欢心;由于它的行为倾向必然是有益他人的,所以它是感激与报酬的适当对象。基于所有这些理由,我们自然觉得它似乎具有一种高于其他任何情感的价值。另外,前文也曾提到,种种出自慈善或慈悲心的软弱缺失,甚至不会让我们觉得讨厌,然而,其他每一种热情所导致的软弱缺失,却总是极端使人怄气。有谁不厌恶过分的敌意,过分的自爱,或过分的愤怒?但是,最过分放纵甚至是偏私的友爱,却不是这么令人讨厌。唯有慈善的感情可以这样尽情地发挥,无须顾虑或注意是否合宜,而仍然保有某种可爱迷人的氛围。甚至纯粹本能的善意也有其可爱之处,这种善意使人不由自主地立即提供帮助,没有片刻想到他是否会因为这么做而成为人们谴责或赞许的适当对象。其他热情就不是这样。当它们被合宜感遗弃的那一刻,当它们没有合宜感相伴的那一刻,它们就不再讨人喜欢。

正如慈善赋予那些出自慈善的行为一种超越其他一切行为的美丽,所以,缺乏慈善,更不用说和慈善相反的意向,会把一种特殊的丑陋传染给任何证明有这种意向的行为。一些有害的行为所以被认为是该罚的,往往没有别的理由,只因为它们证明行为人对邻人欠缺充分的慈善注意。

除了这一切,哈奇逊博士还指出,任何原本被认为是出自慈善的行为,一旦被发现涉及其他某种动机,我们觉得该行为很有价值的那种感觉,便会随着那种动机被认为对该行为已造成影响的程度而相应地减弱。如果一项原本被认为是出自感激的行为,后来被发现是出自期望得到某项新的恩惠,或者如果一项原本被认为是出自爱国心的行为,后来被发现是源自希望获得金钱上的报酬,这样的发现肯定会完全破坏那两项行为有什么功劳或值得赞扬的念头。因为混合了任何自私的动机,就好像混合了某种比较贱价的合金那样,会减少或完全消除原本属于任何行为的价值,所以他认为,美德必定仅存在于纯粹无私的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