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各种说明美德之性质的学说(第17/20页)

虽然行为是否有利于社会福祉与秩序是决疑者常常用来判定行为对错的标准,我们却不能因此推论关心社会福祉是唯一有道德的行为动机,而只能说,和所有其他动机相比,它的重要性应该会压倒它们。

慈善也许是神的唯一原则,而且有好几个并非不可能成立的论证似乎可以说服我们相信事实就是如此。很难想象一个独立且尽善尽美的神,完全不需要任何外在的东西,幸福完全俱足于其自身,还能有什么其他行为动机。但是,不论慈善是不是神的唯一原则,像人这样不完美的生物,需要这么多他身外的东西维持生存,一定还有许多其他行为动机。倘使由于我们的生命本质的缘故而常常会影响我们如何行为的那些情感或动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被认为是有道德的,或不值得任何人尊重与赞赏的,那人的境遇就未免太难堪了。

前述三种学说,即主张美德在于合宜的学说,主张美德在于审慎的学说,以及主张美德在于慈善的学说,是关于美德性质的三种主要的论述。所有其他关于美德性质的学说,不论表面上是怎样不同,都很容易化约成前述三种学说中的某一种。

那种主张美德在于服从神的意志的理论,可以或者被归入主张美德在于审慎的那一类学说中,或者被归入主张美德在于合宜的那一类。如果有人问我们为什么应该服从神的意志时,这问题如果是因为对于我们应该服从神这样的信念有丝毫的怀疑而提出的,那肯定是邪恶与荒谬到了极点,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只容许有两个不同的答案。我们或者必须说,我们所以应该服从神的意志,是因为神的能力无限,如果我们服从他,他会永远奖赏我们,如果我们不服从他,他会永远惩罚我们;或者我们必须说,即使不论我们是否关心我们自己的幸福,或是否在意任何奖赏与惩罚,在旁观者的眼中,一个创造物服从它的创造者,一个有限的与不完美的存在服从一个具备无限的与不可思议的完美的存在,令人有一种搭配合宜的感觉。除了这两个答案中的某一个或另一个,无法想象这问题还会有什么其他答案。如果第一个答案是适当的答案,那美德就在于审慎,或者说,美德就在于适当追求我们自己的最终利益与幸福;因为我们所以必须服从神的意志,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如果第二个答案是适当的答案,那美德必定就在于合宜,因为我们所以必须服从神的理由是,谦卑与顺从的情感和引起这些情感的那种宏伟卓越的存在搭配在一起,有某种合宜性。

另外,那种主张美德在于效用的学说[60],也和那种主张美德在于合宜的学说是一致的。根据这种学说,所有那些对本人或他人而言是和蔼可亲的或有益的心性,都是有美德的,是值得赞许的,而相反的心性则是不道德的,是应受谴责的。但是,任何情感是否和蔼可亲或有益,取决于它被允许以何种程度存在。每一种情感都是有益的,只要它被局限在某一中庸的程度,一旦它超出适当的范围,就会变成有害的情感。因此,根据这种学说,美德并不在于哪一种情感,而是在于所有情感都合宜有度。这种学说和我在前面努力建立的那个道德理论之间唯一的不同,在于它把效用,而不是把同情,或者说不是把旁观者心中对应的情感,当作是这种合宜度的自然与根本的标准。

第四节 论善恶不分的学说

所有我在前面说明过的那些学说或理论都假定,不管邪恶与美德究竟是什么,它们之间有一真实的与根本的差别。例如,在任何情感的合宜与不合宜之间、在慈善与其他任何动机之间、在真正审慎与短视愚蠢或轻率鲁莽之间,有一真实的与根本的不同。另外,所有那些理论也都倾向鼓励值得赞美的,以及抑制应受谴责的性情。

其中某些理论也许真的倾向打破各种情感之间的平衡,使心灵特别向某些行为原则倾斜,超过那些原则该有的分量。古代的那些主张美德在于合宜的学说,似乎主要在鼓吹高贵的、庄严的与可敬的美德,鼓吹自制与克己的美德;鼓吹刚毅,宽宏,不计成败,藐视所有外在的不测,藐视痛苦、贫穷、放逐与死亡。行为最高贵的合宜性,就展现在这些伟大的努力上。相较之下,那些温柔的、和蔼的与亲切的美德,所有宽容仁慈的美德,则很少受重视,并且相反的,似乎,被视为,特别是被斯多葛学派视为,只不过是智者心中绝不该窝藏的缺点。

另一方面,主张美德在于慈善的学说,当它倾全力鼓吹与助长所有那些比较温柔的美德时,似乎完全忽视那些比较庄严与可敬的心性。它甚至否定那些心性配称为美德。它称它们为种种道德的能力,并且把它们当成是一些不该和真正所谓的美德并列、一起享有同一种尊敬与赞赏的品行。它把所有那些仅关注我们自身利益的行为原则,尽可能当成更为不好的性质处理。它宣称,那些行为原则,非但它们本身绝无任何价值,而且当它们和慈善的动机合作时,还会减损慈善的价值。它断言,当审慎,只是用来增进私利时,甚至绝不能被想成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