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南朝察举之复兴及其士族化(第8/12页)

选官之中体现了公平竞争的考试制度的严格贯彻,必须以能够支撑官僚政治有效运转的强大有力的专制皇权之存在作为前提。事实上,我们可以把察举和学校入仕制度的兴衰升降,看做皇权兴衰的一把近似的标尺。汉代察举制的成立和兴盛,是以强大的皇权为基础的。这有效地抑制了贵族对官位世代占有的封建特权倾向。魏晋以降,门阀日盛而皇权日衰,与之俱来的便是察举学校制的相应衰落。但西晋初年皇权一度还有力量,所以察举制虽未改变士族在入仕上的优越地位,可毕竟还能发挥一些积极作用;至东晋皇权低落门阀当轴,察举与学校之途也降落到了历史的低点。而南朝自刘宋以后皇权复振驾驭了士族,察举制、学校制也因而呈现了复兴之势。

但是,南朝社会上始终盘踞着一个拥有巨大特权的士族集团,皇权并无足够的能力充分地削弱其特权。因此,察举制与学校制未能向各阶层人士充分开放;下层知识分子也始终处于士族排抑之下和弱小状态之中,不能大量地涌现并通过公平竞争进入统治上层。时至陈朝,国土蹙狭,政治动荡,王朝更已失去改革制度的能力了。上述南朝选官格局,也就一直维持到其灭亡之时。

附录 南朝“二学”考

南朝国子学处于复兴之中,至梁又设“五馆”以容“寒门俊才”。但南朝之史籍中,国子学与五馆之外,又时见“太学”或“太学生”的记载。西晋时期,始行国学、太学之双轨教育制,前者以容五品以上官僚子弟,后者以容普通学子。北朝亦有国学、太学、四门学分立之制,至隋唐沿袭不改。但南朝之“太学”、“太学生”与“国学”、“国子生”为一事抑或二事,仍然有待考辨。这涉及学校的等级性质以及由之入仕者的社会身份问题。

下面我们首先来看刘宋、萧齐间的有关记载。《宋书·礼志》记文帝元嘉十年太祝令为宗庙社稷祠祀事,“求下礼官详正”,又记“勒太学依礼详据”,“重更勒太学议答”。这里明确出现了“太学”字样,且其时尚无国学。同书又记元嘉二十三年七月,御史中丞何承天为海盐公主母丧礼上奏,语有“宜下二学礼官博士,议公主所服轻重”;又记孝武帝孝建三年五月“有司奏,皇子出后,检未有告庙先例,辄勒二学礼官议正”。《南齐书·礼志》亦屡见有“二学”之载。如齐武帝永明五年王俭语有“宜关通八座丞郎,并下二学详议”;齐明帝建武四年曹思文语有“请付尚书及二学详议”。

西晋国学、太学两立,始有“二学”之并称。如《太平御览》卷五三五引《晋尚书大事》:“按《洛阳图》,宫南自有太学、国子,辟雍不相预也……今废辟雍而立二学”;又《宋书·礼志》记东晋孝武帝欲行释奠礼,“有司奏,应须二学生百二十人,太学生取见人六十,国子生权铨大臣子孙六十人,事讫罢”。宋、齐之“二学”,当然也是指国子学和太学。

《宋书·百官志》又记:“博士……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南齐书·百官志》记太常属官:“博士,谓之太学博士。”《宋书》、《南齐书》时见为太学博士一官者,《礼志》所载尤多,如宋之荀万秋、王膺之、顾雅、周野王等,齐之王祐、刘蔓、贺玚等。梁、陈亦皆有居太学博士一官之人。

萧齐还有“太学生”可考。《南史·王融传》:“先是,太学生会稽魏准,以才学为融所赏,即欲奉(萧)子良,而准鼓成其事。太学生虞羲、丘国宾窃相谓曰:竟陵才弱,王中书无断,败在眼中矣。”又同书《王僧孺传》:“司徒竟陵王子良开西邸,招文学,僧孺与太学生虞羲、丘国宾、萧文琰、丘令楷、江洪、刘孝孙,并以善辞藻游焉。”又《梁书·许懋传》:“十四入太学,受《毛诗》,旦领师说,晚而覆讲,座下听者常数十百人。”是其时不但有“太学生”,许懋于“太学”讲授之时,还有“座下听者常数十百人”。

又《通典》卷五三《礼十三》“太学”部叙南齐制度,称“东昏侯永元初诏,依永明旧事废学。时有司奏,国学、太学两存焉”,又注引国子助教曹思文国讳废学议,有“然贵贱士庶,皆须教,国学、太学两存之可也。”如依这些记载,当时应同时存在着国学、太学两个学校。

从上述情况来看,当时似乎确实存在着太学。其理由是,第一,其时有“太学”、“二学”的记载,“二学”即国学与太学;第二,诸史《官志》中有太学博士一官,纪、传中又屡见居其官者;第三,其时又确实有太学生可考;第四,《通典》明记齐代有国学、太学“两存”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