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一:“比秩”与“宦皇帝者”(第12/18页)

我们觉得,北魏的侍从、虎贲、羽林,辽朝的祗候郎君,元朝的怯薛,清朝的侍卫、拜唐阿,与汉族历史早期的“宦于王”者,在很多方面是相似的,比如:都是皇帝的侍从与侍卫,承担着各种临时使命或随机职事,并构成选官资格。萧启庆先生认为,怯薛是中世北亚游牧国家普遍存在的特殊组织,有君主私属的身份,既是家产制的遗迹,又是君权的重要支柱(97)。我们很赞成这个看法,并且认为,先秦秦汉的“宦于王”、“宦皇帝者”,同样具有“君主私属”和“君权支柱”的两大特点。由此看来,“宦于王”的制度,在早期社会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同时也发生在部族色彩和贵族势力相对浓厚的地方;但在王权开始发展,甚至在专制皇权确立后,它仍能以某种变化了的形式保存下来。

纵观周朝以下的三千年历史,侍从侍卫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不可忽视的侧面,其功能与意义超出了单纯的侍从与侍卫。它曾是早期王权与贵族的一种特殊结合方式,即贵族让其子弟做君主侍从以为政治交换;它曾是传统选官的一种特殊途径,即由宿卫与勤务换取入仕资格的途径;它曾是早期行政体制的一个特殊部分,是承担随机事务和临时使命的体制。侍从侍卫体制的变迁,处于“私”与“公”、“文”与“武”、“胡”与“汉”等因素的左右之下。在官僚的“公共性”较强、“文治”程度较高的政权中,侍从、侍卫体制的职能就比较单纯,只是侍从、侍卫而已,其扩展性的功能就会淡化,或被“公共化”,即由侍从、侍卫发展为正式职官。异族政权之下,侍从侍卫制度就可能具有特殊地位。

【注释】

(1)福申云:“《通典》以从品官始于宇文。按《汉志》有二千石、比二千石之文,所云比者,即从品之义。”《俚俗集》卷十六《官称·从品官》,书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64-465页。

(2)《汉书》卷九《元帝纪》颜师古注:“从官,亲近天子常侍从者皆是也。”

(3)当然,“宦皇帝者”的管理者,即其长官,是有秩级的。例如中大夫不见于《秩律》,说明中大夫无秩级,但其长官“中大夫令”有秩级,为二千石时;郎官也不见于《秩律》,说明郎官无秩级,但其长官“郎中令”有秩级,为二千石,谒者不见于《秩律》,说明谒者无秩级,但其长官“谒者令”,乃六百石官。

(4)商朝的内廷官,可参看王宇信、杨升南:《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2卷先秦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34页以下;周朝的内廷官,可参同书第334页以下。

(5)《国语·晋语四》韦昭注:“十一族,晋之旧姓,近官,朝廷者。诸姬,同姓;中官,内官。远官,县鄙。”第373页。

(6)邬国义等:《国语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28页。

(7)杨伯峻先生释云:“内官,左右亲近之臣。序,依次序也。白昼则有左右二广轮流驾车一位备战,入夜则有亲近之臣依次值班以为保卫。”《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732页。竹添光鸿所释更精:“内官,若中射、郎尹之属。见《韩非》、《淮南》书。序当其夜,若后世宿直递持更也。”《左氏会笺》上册,冨山房昭和五十三年版,宣公十二年第13页。其说是。“内官”就是中射、郎尹的下属。

(8)《周礼·天官·宫伯》:“掌王宫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叙,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职事。”

(9)《礼记·燕义》:“古者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庶子官职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掌其戒令,与其教治,别其等,正其位。国有大事,则率国子而致于大子,唯所用之。若有甲兵之事,则授之以车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军法治之,司马弗正。凡国之政事,国子存游卒,使之修德学道,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之。”《周礼》“诸子”之职,与之相近,详后。

(10)李家浩:《战国时代的“冢”字》,《语言学论丛》第7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李学勤:《马王堆帛书〈刑德〉中的军吏》,《简帛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56页。

(11)对“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杨伯峻释云:“宦,仕也,授卿之嫡子以官职。”见其《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65页。此说过于粗疏。竹添光鸿把“宦卿之适”等都释为卫士,显然就精细得多了:“公族、余子、公行,盖后世卫士之属,其员必众。初以公族为之,其将领之者曰公族大夫。今既无公族,故以卿之嫡易之。为之田,一位公族,但与之田,以列仕籍而已,未以为大夫也。”见其《左氏会笺上》,冨山房昭和五十三年版,宣公二年第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