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叠压与并立:从“爵—食体制”到“爵—秩体制”(第21/25页)

(22)《左传》成公十三年。

(23)《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24)“庶人在官者”的概念,参看《孟子·万章下》:“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礼记·王制》:“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

(25)《说文解字》:“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犹背也。韩非曰背厶为公。”高鸿缙认为:“按八为八,乃分之初文,口为物之通像。”以此来解释“平分”之义。参看周法高等:《金文诂林》,香港中文大学1975年版,第479页。

(26)王献唐:《黄县▌器》,127-128页;转引自周法高等:《金文诂林》,第482-483页。

(27)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非三公不得称公》,卷二三《称王公为君》,《日知录集释》,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97页以下、第835页以下。

(28)彭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95页。

(29)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9-341页。

(30)郭沫若:《金文余释·释白》,收入《金文丛考》,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194页。

(31)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63页。

(32)参看董作宾:《五等爵在殷商》,收入《董作宾先生全集·甲编》,台湾艺文印书馆1978年版,第901页;杨升南:《甲骨文中的“男”为爵称说》,《中原文物》1999年第2期。

(33)胡厚宣:《殷代封建制度考》,收入《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台湾大通书局1972年版,第95页。

(34)裘锡圭:《甲骨卜辞中所见的“田”、“牧”、“卫”等职官的研究——兼论“侯”、“甸”、“男”、“卫”等几种诸侯的起源》,《文史》第19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1-12页。裘先生认为,侯的本职是为王斥候,甸的本职是为王治田,卫的本职是为王捍卫,男的本职是为王任事。“后来,这些称号好像就只有区分等级的作用了”。

(35)李雪山先生说:“商王分封的诸侯爵称,尚无等级的划分。卜辞中还未发现哪一种爵称级别较高,哪一种级别较低。”见其《商代分封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6页。对周代的五等爵,潘英先生认为:“虽有尊卑之分,但无等级阶次,虽有大小之别,但无主属之分。”见其《中国上古史新探》,台湾明文书局1985年版,第325页。

(36)李雪山先生云,商代爵称有侯、伯、子、男、任、田、亚、妇8种,见其《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第36页。

(37)白寿彝总主编,徐喜辰、斯维至、杨钊主编:《中国通史》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837-838页。

(38)参看周法高主编:《金文诂林》,第5608页,第1213号“卿”。

(39)杨宽:《西周史》,第749-751页。

(40)潘英:《中国上古史新探》,台湾明文书局1985年版,第330页。

(41)《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

(42)《秦律十八种·仓律》,《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32页。

(43)裘锡圭:《啬夫初探》,《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446页。

(44)平襟亚:《旧上海的娼妓》,收入《旧上海的烟赌娼》,百家出版社1988年版,第160-161页;武舟:《中国妓女文化史》,东方出版中心2006年版,第320页。

(45)以报酬为级名,要跟另一种财富分等区分开来。古罗马王政时期,塞尔维·图里阿打乱贵族平民界限,按财产标准,即10万、7.5万、5万、2.5万、1.1万阿司以上,把罗马人分5等,分别组成为百人团,以此为表决单位。参看周一良、吴于廑主编:《世界通史》(上古部分),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4章第4节,及第15章第3节;于贵信:《古代罗马史》,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8页;顾准:《希腊城邦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21-123页。顾准先生称之为“金权政治”。孟德斯鸠评论说:“与其说是人在选举,毋宁说是资产与财富在选举。”《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0页。那种财富的级称,所显示的就是富有者的社会权势了,正像“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含义一样。

(46)孙诒让:《籀庼述林》卷二《官人解》,《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第1164册第174页上栏。

(47)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求贤诏:“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汉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年)诏:“朕嘉与士大夫日新厥业,祗而不解,其赦天下。”见《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及卷六《武帝纪》。语中“士大夫”为他称。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策贤良制:“今子大夫褎然为举首,朕甚嘉之。子大夫其精心致思,朕垂听而问焉。”元光五年策贤良制:“子大夫修先圣之术,明君臣之义,讲论洽闻,有声乎当世。敢问子大夫:天人之道,何所本始?”见《汉书》卷五八《公孙弘传》。语中“子大夫”为对称。可见他称时用“士大夫”,对称时用“子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