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品位结构的研究框架(第10/13页)

韩愈有段很著名的话:“是故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中国传统等级体制的基本结构是君、官、民。这是个一元三层的金字塔。所谓“金字塔”是相对于多元等级结构而言的,后者的等级样式是“林立式”的,即在不同领域,例如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不同领域中,存在着不同的分等形式和声望尺度,它们“各自为政”,人们并不在其间寻求可比性、对应性与可转换性;而一元化体制是“金字塔式”的,各种等级间存在着重大的可比性、对应性、关联性和可转换性,彼此重合而相互渗透。这种关系,是用王朝品位构建出来的,而且是用行政手段管理的。也可以用“弥散型分配”和“一体化分配”两个概念,从分配角度来观察二者的区别:“所谓弥散型分配,指分配不同种类资源时实行的是不同原则。在这样的社会中,拥有某种资源较多的人或群体不一定也拥有较多其他种类的资源。而另一种社会中则可能实行一体化的原则。也就是说,各种不同的资源按照一种单一原则进行分配,其结果,往往是各种资源都集中到同一部分人的手中。按照这两种不同原则进行资源分配所产生的结果和社会影响是完全不同的。”(27)

帝制中国的品位结构,实际包含着三个层面,即“君—臣”层面,“官—官”层面,“官—民”层面。假如只从技术角度考察官阶,那么埋头于“官—官”层面就足够了。然而官贵们并非虚悬空中,他们的实际地位,是相对于君主和民众而被确定的。帝国的品位体制,事实上也是参照“三层面”而规划的;品位样式、级差设定等很多细节,都事涉君臣关系、官民关系。若希望理解传统等级制的整体意义,全面考察其政治、社会与文化功能,就不能不把视野拓展到那权力金字塔的另外两个层面之上。

下面对上述“三层面”依次阐述。先看“君—臣”层面。帝王与官贵的身份截然不同,但也不是没有制度联系的。其间的等级关系,多方体现在爵制、礼制等等安排之上。

举几个例子。对周天子之位,古有“天子亦爵”之说(28),天子是高于诸侯的一级“爵”。《周礼》,王畿方千里,公国方五百里,侯国方四百里,伯国方三百里,子国方二百里,男国方百里,这个等级数列,不就是周天子实际权势的一个折射吗?不但天子是“君”,诸侯也是“君”,甚至卿大夫在自己的领地上也是“君”。先秦礼制,往往以十二、九、七、五、三为差,或以八、六、四、二为差。那便以一种“数字化”方式,显示了君臣间的等级距离。

又,周代祭祀之礼是一种等级祭祀制度,祭祀冕服的等级安排具有一种“如王之服”的结构特征,即从天子、诸侯、卿大夫到士,地位高者可祭祀的种类多,相应可穿着的祭服种类多,地位低者可祭祀的种类少,相应可穿着的祭服种类少,但他们有共同的祭祀和祭服(29)。《周礼》“五辂”的运用也遵循类似原则。而至魏晋,舆服运用原则就被另行表述为“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与“如王之服”的原则大不相同了。两晋南北朝时,皇帝的通天冠五梁,官僚的进贤冠三梁、二梁、一梁;而在唐宋,皇帝通天冠变成了二十四梁,官僚进贤冠则变为七梁到一梁。若说那梁数变化是“君尊臣卑”在礼制上的反应,应能成立吧。周朝卿大夫以上都能服冕,然经漫长发展到了明朝,冕服变成皇帝和皇族的禁脔,官僚不能问津。明清时的宗室皇族封爵,变成了单独的爵列,与文武官僚的封爵一分为二了。这都是君臣关系变化在品位安排上的反应。这类例子都告诉我们,君臣关系的变化,确实影响到了品位的结构与形式。

顺便说,皇帝之上还有天地与诸神。《左传》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下”要事“上”,但“上”也要事“神”。由人类社会进入宇宙又能看到,人间秩序是被镶嵌于一个更大的天地秩序之中的。天地人等级虽然属宗教虚拟,但也关乎中国皇帝的合法性;而且天地神灵的等级,也是借助名号、礼数而精心安排的,就是说与王朝位阶相关。看一看唐制吧:“王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星辰视昆弟”,“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余山川视伯子男。”若尊君的需要抬头,天地人神的位阶关系就可能被调整。武德二年(619年)唐高祖祭祀华岳,还肯“北面再拜”;但后来皇帝就不肯拜五岳了。武后证圣元年(695年)有司议云:“谨按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天子无拜诸侯之礼,臣愚以为失尊卑之序。其日月以上,请依旧仪;五岳以下,署而不拜。”皇帝随即“制可之”。(30)唐朝祭祀的天帝,除“昊天上帝”外还有五方帝、五人帝。起初五方帝也是称“天”的,与“昊天上帝”合称“六天”。但武则天下令,五方帝不得称“天”而改称“帝”,降了一格;唐德宗又下令,祭祀五人帝的祝文中皇帝不再称“臣”,因为“统天御极,则朕位攸同”,皇帝与五方帝是平起平坐的(31)。那么王朝的位阶礼数还事涉诸神,具有调整天地神灵与皇帝关系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