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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讲述了邓肯,一个平凡的父亲寻找被恶魔绑架到但丁的地狱的女儿的故事。当受到刺激,愤怒或害怕的时候,邓肯就会变形成“野爪”,一个野兽。问题在于,超能力总会让邓肯丧失几分人性。如果邓肯变成了一只鹰、一头熊或者狼,来对付某个危险的生物,他变回人后,一部分兽性还会留着。他最害怕的是,当他真的找到了失踪的女儿,她可能已经认不出他为了救她而变成的模样了。

丹尼尔看着目前画的,叹了一口气。难的不在于画老鹰——他睡觉的时候也画得出来——难的是要让读者看到老鹰背后的人性。英雄变成动物不是新鲜的题材,不过丹尼尔亲眼见过。他在阿拉斯加的一个原住民村长大,全村只有他一个白人男孩,他妈妈是村里的老师,爸爸早就不见了。住在阿基亚克村的尤皮克族爱斯基摩人,对人与兽的界线分得没有那么清楚。他们轻松地说起孩子跟海豹,男人和黑熊住在一起的故事。有个女人嫁给了一条狗,她生下小狗,只为了剥下皮看看,毛皮下面是不是真正的孩子。动物只是不是人,但同样有意识,人性在它们的毛皮下滋生。你可以从它们围在一起吃饭,陷入爱情或悲伤时看出来。这也是双向的:有时候,在一个人身上,你也可以看到些许兽性。

丹尼尔在村里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是个叫肯恩的尤皮克族男孩。他爷爷教丹尼尔打猎捕鱼,还有每一件应该由爸爸教他的事。他教他,杀死一只野兔后必须安静,不要阻挠动物的灵魂过来;在捕鱼的营地,应该把鲑鱼的骨头放回河里,低声说:Ataam taikina,再回来。

丹尼尔童年的大部分时光都在等待离开。他是个kass'aq——白人小孩,光是这个理由就足以使他被戏弄、欺负或挨打。到了翠克西这个年纪,他喝酒、搞破坏,要让那个世界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他绝对不是好惹的。他没有在干那些事的时候,他就画画——画里的角色,尽管遇到重重困难,总是奋战到胜利。他在教科书空白的地方画,在他手掌上画。他计划着逃走,终于在十七岁那年,做到了。

一旦离开,丹尼尔就不再回头。他学会不再用拳头解决问题,学会将怒气发泄到纸上。渐渐地,他在漫画界有了一席之地,但他几乎从来不谈他在阿拉斯加的生活,翠克西和劳拉都知道最好别问。他成了一个循规蹈矩的模范爸爸,做小区的义务足球教练、烤牛肉饼、修剪草坪……你永远都想不到,他曾因劣迹斑斑被指控。那种过去太糟糕了,他想逃。

丹尼尔捏着橡皮,把老鹰草图擦了。或许他应该从邓肯这个人开始画,而不是先画“野爪”这个野兽?他拿起自动铅笔,开始画椭圆的脸,再画其他,不像英雄的主角成形了。没有紧身衣,没有长靴,没有遮一半脸的面具。邓肯的日常装束是一件旧夹克、一条牛仔裤,成天说着风凉话。和丹尼尔一样,邓肯有一头蓬乱的深色头发,皮肤也是深色的。邓肯也有个青春期的女儿。事实上,邓肯做的每一件事都和丹尼尔不愿提起的过往相关。

深究下去,丹尼尔其实是在悄悄地画自己。

杰森的车是他奶奶过世前开的老沃尔沃。椅面被换成粉红色,她最喜欢的颜色。那是他爷爷送给她的八十五岁生日礼物。杰森对翠克西说过,他曾考虑把椅面换回原本的肉色,可是怎么可以糟蹋那种爱情呢?

冰球校队的训练十五分钟前结束了。翠克西在寒风中等着,她把手缩进外套袖子里,直到杰森从溜冰场里出来。他笑着走在摩斯旁边,大冰球袋搭在肩膀上。

希望是青春期的一部分问题所在,就像粉刺和荷尔蒙激增。你可能愤世嫉俗,但其实这只是出于自我保护机制,就像用化妆品掩饰青春痘一样。因为承认不管吃了多少亏,还是不肯完全放弃希望这件事,实在太尴尬了。

杰森注意到了翠克西,翠克西试着假装她没有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后悔、顺从。她把注意力放在他正独自走向她这件事上。“嘿,”她平稳地说,“你可以载我回家吗?”

他犹豫的时间久得让她的内心又死了一次。他点点头,打开车门。杰森把包放进车里,发动引擎,打开暖气,她趁机溜进副驾驶座。翠克西想问一千个问题——冰球练习得怎样了?你觉得还会再下雪吗?你想我吗?可她无法开口。她快受不了了,她坐在粉红色的座椅上,离杰森只有三十厘米,就像以前她坐在他旁边无数次那样。

他把车开出停车位,清了清嗓子:“你觉得好点了吗?”

什么好点?她想。

“你今天早上心理学课上离开了教室。”杰森提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