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第21/24页)

约摸一九六五至一九六六年间,一个事件:晚上十点钟,我独自在房间,听见楼上很重的脚步声,是我父亲家中,还听见掀翻家具,打碎玻璃的一片声响。继而,肃静下来。我打开朝楼梯的房门。两个膀大腰圆的杀手或者便衣警察模样的家伙快步下楼梯。我问他们出了什么事。其中一个蛮横地摆了摆手,冷冷地对我说了一句:“请您回屋去。”我听见父亲屋里走动的声音。可见他在家……我犹豫要不要给他打电话,自从那次去波尔多,我们可是再也没有见面,我确信他一听是我就会挂断电话。两年过后,我要他对我讲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他装作听不明白我说什么。我认为他这个人,有十位初审法官也问不出什么来。

一九六五年这个秋季,我兜里揣着几张印有维克多·雨果肖像的五法郎钞票,晚上光顾吕泰斯剧院附近的一家餐馆。我也躲到十五区,菲利克斯—富尔林荫路的一个房间,在那里,一位朋友寄放了收集十年的《巴黎赛马报》,他用来进行神秘的统计,以便在欧特伊和隆尚赛马场赌博。虚幻。记得我还是发现了一个去处,那是在格雷奈勒街区,多亏了那一条条由黑线划出来的,直通塞纳河边的小街。有时夜里很晚,我乘坐出租车去,五法郎车费。十五区边缘,经常有警察设卡检查。我早把我证件上的出生日期动了手脚,一九四五年改为一九四三年,这样便已成年。

雷蒙·格诺85很热心,每星期六接待我。往往是一到下午,我们就从讷伊沿左岸走回来。他向我提起他同鲍里斯·维昂的一次散步,一直走到几乎无人知晓的一条死路,深入十八区,在欧斯特利茨火车站台和铁道之间:雅里十字架街。他建议我去看一看。我看出来,格诺最高兴的时刻,就是他下午散步时,因为他要为《不妥协报》写关于巴黎的文章。我不免琢磨,我在这里回顾这些逝去的年代是否值得。我也跟格诺一样——只有独行街头,寻找阿涅尔良种狗的时候,我才真正体现自我。那时候,我养了两只狗,叫雅克和保罗。一九五二年,在茹伊昂若萨,我和弟弟有一只母犬,取名佩吉,一天下午,在库尔译讷博士街被轧死了。格诺非常喜爱狗。

他给我讲了一部西部片,其中有印第安人和巴斯克人的一场残酷搏斗。巴斯克人的出现引起他的极大好奇,也让他忍俊不禁。我终于发现了是哪部影片:《晴天霹雳》86。内容提要明确指出:印第安人反对巴斯克人。为纪念格诺,我倒希望深入一个偏僻的街区,在一家被人遗忘的拆毁的影院里,观看这部电影。格诺的笑。半像间歇喷泉,半像旋转玩偶发出的嘎嘎声。我不善于使用比喻。这纯粹是格诺的笑。

一九六六年。一月的一天夜晚,大约十一点钟,让·诺尔曼回到孔蒂河滨路。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和他在一起。收音机开着,播送一条新闻:菲贡在雷诺德街的单间公寓,在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候自杀了。他是本·巴尔卡案件的主凶之一。诺尔曼登时面失血色,当即打了个电话,冲一个人吼叫一通。他很快挂断电话,向我解释说,一个小时前,菲贡还跟他一起吃晚饭,菲贡是个老朋友,从上圣巴尔伯中学时关系就密切。他没有告诉我,五十年代,他和菲贡都关在普瓦西总监狱,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各种各样的小事件层出不穷,从我们身上滑过去,没有留什么痕迹。在印象中,你还未能过上自己真实的生活,只是个秘密的过客。这种偷偷摸摸的生活,有些碎片又浮现在我的脑海。在复活节,我偶然读到一份杂志的一篇文章,是关于让·诺尔曼和本·巴尔卡案件的,标题为:《还等什么不审问这个人呢?》同时刊登诺尔曼的一张大照片,附上这样一段说明文字:“他那张脸型是用斧头砍出来的,再用风镐雕琢一番。他名叫诺尔曼,又自称杜瓦尔。菲贡叫他‘大个头美洲豹’。一个乔治·菲贡,是诺尔曼,又名杜瓦尔的老相识了……”

这年春季,有时我就躲到勒加尔街,马尔雅恩·L家。他的公寓套房是一帮人的聚会地点:这些人没有指南针,航行于圣日耳曼草场区、蒙巴纳斯区和比利时之间。其中有的已经处于迷幻状态,来往于伊维萨岛87,就在此落落脚。在勒加尔街,也能碰到一个叫皮埃尔·杜维尔兹(或杜维尔茨)的人:一头金发,三十五岁,蓄留髭胡,穿一身浅色方格细呢装。他讲法语,是一口高雅的国际声调,衣服的翻领还挂着军功章。他声称当年在圣麦克桑军校曾是士官生,跟一个“吉讷姑娘”结了婚;他时常给一些大使打电话,而经常伴随左右的一个家伙,则长一颗随时准备让他吞掉的脑袋,他还吹嘘同一个伊朗女郎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