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重复(第18/47页)

「请坐吧,布兰松先生。」

「谢谢你,史密斯夫人,但你没有睡觉就是为了等女儿回来。现在她回来了,所以我得走了。」

「哦,不着急,父亲和我都是夜猫子。」

「非常感谢你们。咖啡和蛋糕我很喜欢,更喜欢和你们聊天。不过真是到了我说晚安的时候了。你们太客气了。」

「如果你一定要走的话,先生。周日我们能在教堂见到你吗?」

「我想我会去的,夫人。」

拉撒路开车回了家。他的脑袋有些发晕,虽然身体仍旧很警觉,但思想却跑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他到了自己的住所,进屋闩上门,机械地检查了窗户和百叶窗,然后脱下衣服,开始给浴盆放水。「你这个愚蠢的家伙,」他咬着牙,恶狠狠地慢慢说,「你这个混蛋。你就不能做一丁点正确的事吗?」

不,显然不能,连再次结识自己的母亲这种简单的事,他都无法做好。外公不是问题;那个老狐狸没有让他感到惊讶,只是比拉撒路记忆中的个子矮一些、块头小一些。除此之外,他正是拉撒路记忆中的那个外祖父:脾气暴躁、疑心重、愤世嫉俗、有礼貌又好斗嘴——让人觉得很愉快的人。

有那么几次,当他「静听法庭裁决」的时候,事态的发展让人有些提心吊胆。但那一招的结果比拉撒路预期的结果还要好——外貌的相似没有引起怀疑。拉撒路从来没见过外公的哥哥(他在伍迪·史密斯出生以前就去世了),甚至忘了曾经存在过一个爱德华·约翰逊。

家族族谱上列了「奈德」叔叔吗?问问贾斯廷。没关系,这不重要。母亲的话说到点子上了:拉撒路其实是像他的外祖父。也像他的母亲,正如外公所说。但这只是让大家猜想这与亲爱的老奈德叔叔和他那「荒唐的生活方式」有关。母亲得知她的客人并没有感到尴尬的时候,她并不介意听外祖父说下去。

尴尬?这把他的身份从一个陌生人变成了「表亲」。拉撒路真想亲吻奈德叔叔,感谢他那种「荒唐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解释得通。外祖父相信了这个说法——当然,这是他自己的猜测——他的女儿看上去也很愿意把这个说法当成一个可能是事实的假设。拉撒路,这样一来,你就处在了一个对你十分有利、你又十分需要的位置上——只要你不是这么一个满嘴跑火车的傻瓜的话!

他试了试水温——凉的。他关上水龙头,拔出水塞。拉撒路租下这个散发着霉味的小屋时,人家向他承诺全天提供热水。现在看来,这个承诺只是个诱饵。看门入睡觉之前关掉了热水器。九点以后还想用热水的准是傻瓜。是的,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瓜。以他现在这个糊里糊涂的脑子,也许冷水比热水更合适。问题是,他原本打算泡个长长的热水澡,让紧张的神经放松下来,让他可以好好思考。

他爱上了他的母亲。

正视这个现实吧,拉撒路。这种事简直匪夷所思,你不知道应该怎么应付。两千年来,你做过无数傻事,但眼下这一桩是你陷入的最为荒谬的困境。

哦,当然,儿子都是爱母亲的。身为「伍迪·史密斯」时,拉撒路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他总会亲吻母亲,向她道晚安(通常情况下),看到她的时候拥抱她(时间不急的话),记得她的生日(几乎是这样),感谢她为晚归的他留出的饼干和蛋糕(除非他忘记了)。有时,他还会告诉她他爱她。

她是个好母亲。她从来不对他大声叫喊(对其他孩子也是这样);需要的时候,她会立刻用树枝惩罚他们,问题也就解决了。她从来不会采取「等你们的父亲来,看他怎么收拾你们」的态度。直到现在,拉撒路还能感觉到桃树枝打在小腿肚上的感觉。很小的时候,抽打让他懂得了很多道理。

他还记得,当他长大一些以后,他开始为母亲的样子感到自豪。母亲总是穿得很整洁,身姿挺拔,对他的朋友总是和蔼亲切,和其他男孩的妈妈不一样。

哦,当然,男孩爱他的母亲,而伍迪有幸得到了一个最好的母亲。

但这不是拉撒路对莫琳·约翰逊·史密斯——这个可爱的、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年轻主妇——的感情。这一晚的拜访既甜蜜又痛苦。

省省吧,省省吧!他不会给外公或父亲任何朝他开枪的理由,甚至不会让他们不高兴——还有你,你也省省吧,你这条瞎眼蛇!拉撒路想知道父亲什么时候回家,努力回忆他的模样。他发现自己的记忆模糊了。拉撒路一直跟外公更亲。父亲总是出差在外,外公白天的时候总在家里,而且愿意和伍迪待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