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蓝色长袍上宫殿(第19/53页)

考试考到了年近四十前途依然没有希望的康有为在帝国的都城北京“拍案而起”了。他首先反对条约的签订:“呜呼噫嘻!万里之广土,四万万之民众,而可有此约哉!”(康有为:《中日和约书后》,见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第137页。)进而认清帝国主义的野心:“非战败之损也,非有开罪之失也,而一纸书来,取南满、东蒙、山东、福建万里之地,及国命之铁,甚至蹶而踏之,蹙而缚之,以财政军政顾问相要,以全国之要地警察,国命所托之兵工厂相索……凡人闻而怵惕伤心……”(康有为:《中日和约书后》,见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第137页。)再论帝国外强中干,以国土民众十倍于人而受人遏制:“如巨象肥牛之遇乳虎,不待磨牙,闻声俯伏,甘听吞噬,岂非天下古今所未见有者哉!”(同上)最后归结于政府的腐败:“拟以三千万举行万寿,举国若狂,方谋保举,而孙毓汶当国,政以贿成,大官化之,惟事娱乐,内通李莲英,相以交关,政俗之污坏,官方之紊乱,至是岁为极。”(同上)

这样的政府应该下台了。

这样的国家应该改变了。

4月22日,以康有为和梁启超为首的81名在京参加考试的广东举人上了街,他们要向政府递交一封请愿书——实际上是写给帝国皇帝的一封信。这就是中国历史书中所说的“公车上书”的开始。

“公车”,古代指“官车”。中国的汉代,各省举人上京考试,其交通问题由国家给予解决:举人们乘坐公家的车马被逐站“递送”。后来就以“公车”代指举人上京考试,同时也代指那些参加国家考试的学生们。

清政府的法律规定,举人没有直接向皇上上书陈言的权力,要上书,必须由都察院转交。清代的都察院是全国最高的监察、弹劾和建议机关,也是接受民间“信访”的最高机关。作为帝国政府权力如此之大的衙门,有把请愿书送上去的职责,也有扣押下来自行处理的权力。特别是,举人们的请愿书不但是直接议论国家政治大事的,而且是直接写给皇帝的,任何官员处理类似事件的时候都不能不小心从事。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把“士人干政”当做一种“大逆不道”的罪行,何况康有为们写的“请愿书”对国家政治的抨击无以复加,手稿被传抄出来时,市井上“争相看阅”,观者“莫不嗟悚”——嗟,感叹;悚,恐惧。难怪都察院的官员根本不敢送给皇帝看。

于是,“公车”们之间开始了大规模的“串联”。在康有为和梁启超的鼓动下,一千多名举人在送往都察院的请愿书上联合签名,而其中广东省和湖南省的“公车”们几乎全部上阵。在中国,湖南和广东一向是“造反”的策源地,是出“仁人志士”的地方。个中原因,梁启超讲得明白:“湖南之士可用,广东之商可用;湖南之长在强而悍,广东之长在富而通。”(梁启超《湖南广东情形》,《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一》。)——真是绝妙的分析。湖南江河横流峰险林密,从知识分子到土人,从男人到女人,个个精力充沛思维旺盛,有不当“革命斗士”就当“绿林大盗”的强悍民风,特产行为激烈的政治反叛人物和诡计多端的阴谋家。而广东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历史上各种“革命”的发源之地,原因是广东受到商业文明的熏陶绝早,富裕而开通,赤脚的南人懂得自己抡起甘蔗砍刀理所当然,而殷实的粤商更是以倾家荡产地赞助“革命”为乐事。

湖南、广东带动,各省纷纷“继之”。4月22日、24日、26日、28日和30日,穿着蓝色长袍,梳着辫子的帝国“公车”们一群接一群激昂地走在前往都察院的路上,他们口号加演说,“面容凄惨,垂涕陈情”,声援和看热闹的市民人头攒动,北京城一时像过狂欢节,都察院门口更是乱作一团。听说阻止上书的主要官员是军机大臣、兵部尚书孙毓汶,于是“公车”们扬言要“抬着棺材去孙家”,结果吓得这位大员立即声明自己病了,躲在家中不上朝,不久干脆辞职了。

上书多日,不见政府的反应,更不见皇帝的答复。康有为和梁启超认为是“声势不够”,必须来一次规模更大的上书,否则不能“大震朝廷”——深宫里的皇帝也许根本不知道京城里发生了什么!于是,康有为连续一天两夜没合眼,一口气写出了一份1.8万字的请愿书,梁启超从旁慷慨誊写。他们决定举行18省举人的联合大集会,集会的地点定在北京宣武门外达智胡同12号的松筠庵,日期定为5月1、2、3日,连续三天。因为5月8日就是中国皇帝在《马关条约》最后文本上盖玉玺的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