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科举的前夜(第8/10页)

隋代之进士,见于文献并为学者征引者,约有如下数人:房玄龄,《旧唐书·房玄龄传》:“年十八,本州举进士”,《新唐书》本传略同。又《金石萃编》卷五十《房玄龄碑》:“年十有八,俯从宾贡。”杨纂,《旧唐书·杨纂传》:隋“大业中,进士举,授朔方郡司法书佐”。《新唐书》作“大业时,第进士”。张损之,《全唐文》卷三九三独孤及《唐故河南府法曹参军张公碑》:“隋大业中进士甲科,位至侍御史尚书水部郎”(又见《唐摭言》卷一)。侯君素、孙伏伽,《唐摭言》卷一:“如侯君素、孙伏伽,皆隋之进士也明矣。”杜正仪,《北史·杜正藏传》:“大业中……正仪贡充进士。”温彦博,见《祁阳县志·乡贤传》。据金旭东、周东平考辨,房玄龄、杨纂、张损之、孙伏伽、杜正仪的进士身份,比较可靠。

但从以上情况看,进士科虽有策试,但却没有一位是自由报名、“投牒自进”的,这说明隋代进士与秀孝一样,大约仍是察举科目,尚非科举科目。这样,我们事实上又回到30年代邓嗣禹、俞大纲的结论那里去了,就是说,进士科始之于隋,而科举制度确立于唐代。

四、科举的成立

全书叙述至此,我们业已看到,察举制在其漫长而复杂的发展进程之中,已经积累了如下变化:察举的中心环节,已经由举荐转移到考试上来;察举的标准已由兼及孝悌、吏能,变成了以文化知识检验为主;长官的举荐权力,已经变成了搜罗文人以应试的责任;考试程式在不断严密化、规范化;从南朝自学者申请明经策试之制与北朝士人自求秀才之行中,孕育出了自由投考之萌芽;从晋之“白衣”赴太学试经,到南朝之明经举自国学,北齐郡学“推择”孝廉,以及隋代州县学校“宾贡”学士的发展之中,学校与察举之结合日益紧密;入仕、铨选与考课的区别分化,日益清晰。这样,从察举到科举的蜕变,事实上就已经呼之欲出了。随着察举之中“以德取人”、“以能取人”、“以名取人”以至“以族取人”的因素的不断淡化与弱化,一种充分制度化的,更为纯粹的“以文取人”的入仕制度,就将要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了。

在北朝,是北方的少数部族军事组织对中原政权北部地区的冲击与占领以及两种不同类型文明的碰撞,才使官僚政治恢复了活力的。由于这一原因,北朝察举制的发展略呈“之”字。但这一“之”字,与两晋南朝察举的由盛入衰,又进入有限复兴大为不同。因为对吏能与武功的强调,有助于纠矫中古士族凭借文化垄断权势而造成的“学业”与“世务”脱节的积弊。那么这一“之”字,对于官僚政治的复兴与完善,很可能就是必要的,而且在实际上,这是为察举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中国是一个文化古国,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一个影响深广的知识阶层的存在以及王朝从这一群体中选拔官吏的悠久制度,在历朝都是无法回避的事实。王朝可以出于某种原因,在一个时期排斥文人学士入仕居官,但却不能阻止社会文化活动的发展;甚至那些以武功吏能起家的集团,最终也不能阻止自己的孙辈接受这种文化传统的熏习。无论是“汉化”还是“鲜卑化”,最终都是不同文化制度在碰撞中探索摆脱消极因素、培养积极因素的一种方式;所谓“鲜卑化”,并不能化到鲜卑族的初始状态中去。社会文化与官僚政治的进一步发展,最终会使“世务”对“学业”的排斥趋于缓解。王朝最终不能不求助于知识阶层的知识与才能,特别是不能不求助于这一群体所维护的意识形态,对于巩固专制统治的作用。这一群体的“学业”与王朝“世务”不完全吻合,在历代都经常出现这种问题;但中古名士尸位素餐官不事事,以吟风弄月、清谈玄理为乐,主要是士族的政治特权造成的。如果官僚政治已足够强大,其内部运作机制也足够有效,那么在消除了中古士族特权之后,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克服那一弊端。或许矫枉必须过正,但在走过那个不大不小的“之”字之后,王朝最终不能不给予那种面向知识阶层的选官方式以充分的注意,并促使其进一步发展。

在社会统一与民族文化融合的进程之中,山东与江南崇文之习不能不影响到关中士风。《隋书·文学传序》:“周氏吞并梁、荆,此风扇于关右,狂简斐然成俗,流宕忘反,无所取裁。”又《周书》卷四十一史臣论曰:“周氏创业,运属陵夷,纂遗文于既丧,聘奇士如弗及,是以苏亮、苏绰、卢柔、唐瑾、元伟、李昶之徒,咸奋鳞翼,自致青紫。然绰建言务存质朴,遂糠粃魏晋,宪章虞夏。虽属词有师古之美,矫枉非适时之用,故莫能常行焉。既而革车电迈,诸宫云撤,尔其荆衡杞梓,东南竹箭,备器用于庙堂者众矣。唯王褒、庾信奇才秀出,牢笼于一代。是时,世宗雅词云委,滕赵二王雕章间发,咸筑宫虚馆,有如布衣之交。由是朝廷之人,闾阎之士,莫不忘味于遗韵,眩精于末光,犹丘陵之仰嵩岱,川流之宗溟渤也。”其语不免夸饰,但仍反映了士风的与时俱化。那种“务存质朴”的“矫枉非适时之用,故莫能常行焉”。此期虽然少有高手名作问世,但社会文化风气却在迅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