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犹太恐惧症仇恨的结果:大屠杀(第16/33页)

这些犯罪者已经把德国的文化特性内化于心了吗?其最好的表达是“不被允许的事情是不能做的”;或者他们故意说谎和欺骗他们自己吗?正如汉娜· 阿伦特在听完艾希曼的自辩后对自己追问,他们的行为是否是不诚实、说谎的自我欺骗、粗暴愚蠢的教科书案例?撒谎是这些犯罪者共有的特性,这样就经常不大可能对促使这些人参与大规模杀戮的动机进行归类。希姆莱、艾希曼、霍斯、施坦格尔,以及许多其他人都是绝对按照纳粹的行话、陈词滥调、官僚遁词思考问题的。他们没有能力,或者也不愿意考虑任何在他们狭隘意识形态之外的立场,或者显示出对他们种族敌人的任何同情。在什么范围和程度上,纯粹的信念、说谎的自我欺骗,或者对权威的服从在这些思想和行为中占据主导地位,是很难确定的。他们肯定知道对与错之间的差异,在某些情况下他也清楚地意识到较高层次的美德和世俗权力之间的冲突。例如艾希曼承认,他已经将其一生实践康德的绝对命令。当半信半疑的辩护律师要求艾希曼详细叙述这一断言的时候,他试图提供一个相当得体的对这一原则的陈述:一个人应该以这样一种方式行动,即一个人的行动能够依靠他的意志和义务成为人类行为的普遍法则。

艾希曼承认,一旦他决定参与最终解决方案,他就不再要求按照康德的绝对命令生活,因为他的判断能力不再是自由的,他感到被迫接受最高的命令。他的新的绝对命令现在出现了:按照这样的方式行动,即你的行动原则和阿道夫· 希特勒是一样的。我们倾向于对这些解释不予理会,把它们作为逃避个人责任的卑劣努力。当然,它们就是这样的努力。但是,许多德国人相信这样的想法,并根据这样的想法行事。例如汉斯· 弗兰克就倡议下面一句话作为第三帝国的绝对命令:“按照这样的方式行动,即假如元首知道你的行动,他会赞成你的行动。”赫尔曼· 戈林曾经承认:“我没有良心。我的良心就是阿道夫· 希特勒。”因此,假如希特勒的良心替代成为了集体的超我,并且认可大规模杀戮,个体的德国人就自动地解除了责任。这种对自由的逃避显然是确定无疑的。

使那么多人参与种族灭绝成为可能的一个重要心理因素是远离犯罪本身。那些忙碌于铁路时刻表、搜集统计数据、起草反犹太法规、忙碌于驱逐犹太人的官僚们,实际上没有看到射杀和毒气杀人。他们仅仅是在庞大的组织中从事着专业人士的工作,因此几乎没有见证最终的产物——堆积如山的尸体。他们封闭的生存状态使自己与他们行为丑恶的结果隔离开来,并且对于他们来说,也使得声称他们仅仅是在执行他们专业领域的日常工作成为可能。对于大多数官僚来说,职业的目标和意识形态的承诺一样是重要的。德国外交部德国局的负责人马丁· 路德代表外交部出席了万湖会议,他是一个种族灭绝的野心家。路德是一个天才的、富有野心的、工作努力的管理者,他的主要目标是权力,而非意识形态的热情。他不是一个教条的种族主义分子,而是一个没有道德观念的权力专家。

同样真实的是路德的下属弗朗茨· 拉德马赫,他负责德国局的犹太人处。拉德马赫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学习法律,在1937年加入外交部之前担任过助理法官。在担任驻乌拉圭蒙得维的亚的临时代办之后,他在外交部承担对犹太人事务的控制,并参与了导致最终解决方案的决策制定过程。拉德马赫从事于流产的马达加斯加计划。后来又涉足了政府针对国外犹太人,尤其是在东南欧的反犹太举措。1941年10月,拉德马赫前往塞尔维亚处理犹太人的“放逐问题”,由于强大的抵抗德国人占领军的游击战役,这个问题变得复杂起来。地方军事当局要求以100比1的比例射杀游击队员,并建议射杀犹太人以取代他们没能发现的共产主义者。拉德马赫和他的办公室都参与了接下来对数以千计的犹太人的杀戮,并给他赢得了犹太人屠夫的称号。拉德马赫自己从来没有看到任何这些残暴行为。事实上,在他的上级马丁· 路德倒台之后,他离开了外交部,自愿参加了海军。尽管拉德马赫具有强烈的反犹太主义倾向,但他并没有让这一偏见作为他行动的关键所在,而是把它作为一种方法来提高自己的职业地位。有人清楚地记得,当他的职业发展似乎受到危害的时候,他毅然离开了外交部。他的存在理性就是他的职业,它依赖于这个国家要求他做的任何事情:他后来说道:“我的来自儿童时期的全部教育就是服务于国家,而不关心那个时刻国家领导层的政治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