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田赋(二)税收管理(第22/23页)
〔142〕对于其灌溉体系可参见归有光《三吴水利录》3/39。比较起来,位于长江北岸的凤阳府田稍瘠薄,但其报告的产量达每亩1石米。见《天下郡国利病书》9/13、24。
〔143〕葛守礼《葛端肃公集》15/18。
〔144〕Ping-ti Ho(何炳棣),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pp. 105—107.
〔145〕《汶上县志》8/61—62。
〔146〕《天下郡国利病书》26/88—89。
〔147〕《漳州府志》5/53。这一产量已经依据当地的办法进行了折算。
〔148〕《天下郡国利病书》15/175。
〔149〕《开化县志》3/12。
〔150〕Ping-ti Ho, 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pp.109—111.
〔151〕田土总数为1495070亩。全部税额为米155537石,外加银121447两。见《上海县志》3/19—21。
〔152〕比率如下:上等之田每亩该纳本色米0.182石,仍纳折色银0.1275两。中等之田每亩本色米0.136石,仍折色银0.410两。下等田每亩本色米0.0637石,仍折色银0.07两。见《天下郡国利病书》6/47。
〔153〕倪元璐《全集》“奏疏”8/6—7。
〔154〕对于战时加派,见笔者的论文《财政管理》页118。
〔155〕巡抚王象恒在1621年提到江南以外的其他地区的田赋多者每亩为0.09两,少者0.04两,最低只有0.02、0.03两。见《天下郡国利病书》6/47。
〔156〕同上,18/81—82。
〔157〕下面的一段事例提供了对比的依据:在1534年,皇帝诏免本年田赋一半,户部说明将花费国库6819000两白银。此外再没有其他说明,但可以推测其中要么是不包括金花银、漕粮以及其他实物税收,要么是不包括其他存留收入。考虑到这些情况,就可以推测全部田赋额可能接近2000万两。对于1534年的命令可见《世宗实录》页3712。
〔158〕《大明会典》42/37、38、43、46。
〔159〕这种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一直保持到19世纪而没有变化。见Sun,'The board of Revenue', pp.175—228.
〔160〕这是概要分析了《大明会典》卷25、26、27、28中所给出的资料之后而得出的数字。
〔161〕对于1502年的简明统计,可见《孝宗实录》页3548—3555。同样的简明统计见《西园闻见录》34/1和32/24。
〔162〕这一表格根据《临汾县志》4/2—5中未经整理过的数据概编而成。
〔163〕《天下郡国利病书》13/76。
〔164〕《孝宗实录》页3552。
〔165〕《世宗实录》页5169。
〔166〕郑晓《今言类编》1/36。
〔167〕《穆宗实录》页0843、1424。
〔168〕Hucker,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p.9;吴晗《朱元璋传》页216。
〔169〕《世宗实录》8448-8449;《明史》82/864。
〔170〕《穆宗实录》页1039。
〔171〕《世宗实录》页5753—5754、5902—5906、8191—8192,《穆宗实录》页0570、0843、0857。
〔172〕表格中的内容来自于《吴县志》中没有整理编辑过的数据资料。
〔173〕《宪宗实录》页3596。
〔174〕《皇明经世文编》369/9。
〔175〕《漳州府志》5/18。
〔176〕《皇明经世文编》397/16—17。
〔177〕《宪宗实录》页3596。
〔178〕见:何良俊《四友斋》3/196—197;《金华府志》8/13。
〔179〕这种复合性的预算被称为“练兵米”(troop-training rice)或“练兵银”(troop-training funds),见:《上海县志》3/21;《吴县志》7/17。
〔180〕参见:《姑苏志》15/1;《金华府志》8/40;《徽州府志》7/1、7/4。
〔181〕《明史》224/2585。
〔182〕《世宗实录》页4208、4215。
〔183〕王鏊《震泽长语》1/23;《西园闻见录》34/2。
〔184〕《大明会典》39/1—7;孙承泽《春明梦余录》27/5。
〔185〕薛尚质《常熟水论》10;《皇明经世文编》375/11。
〔186〕《明史》222/2559;《神宗实录》页1986、3317、5491、6543、11266。
〔187〕苏同柄《驿传制度》页439。
〔188〕《徽州府志》8/23。
〔189〕《开化县志》3/31—32。
〔190〕海瑞《海瑞集》页48—49。
〔191〕《西园闻见录》32/9。
〔192〕倪元璐《全集》“奏疏”9/5;《日知录集释》3/80。
〔193〕Lach, Asia in the Making of Europe, I, p.769.
〔194〕《开化县志》3/33。
〔195〕《怀柔县志》2/10。
〔196〕《皇明经世文编》438/3—4。
〔197〕薛尚质《常熟水论》3—4、10—11。
〔198〕归有光《三吴水利录》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