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贪婪之九十年代(第17/24页)

我相信我和吴振海此生还会再见面的。但在什么情况之下见面,则很难想象的了。有一点几乎是肯定的,在他的老母亲活着的时候,他大约不可能再见到她了。我想,我今年夏季若回哈市,主要的事之一,当是代他这个儿子去看望看望那位很好的老人家。

吴振海是我所熟悉的同代人中,更进一步说,是当年全班54名中学同学中,获得过最巨大的成功的人,也是和我曾有过亲密关系的人中第一个被通缉的人。雄伟的哈克森大厦已经易主。逃亡之前,他有次从国外回来,送给我妻子一条金项链,送给我儿子一个计算器。那是他第一次到我家。计算器还在,项链却已被我妻子丢了。我曾给他买过一套木刻八仙,价值比一条金项链还略贵些,它们还在他豪华气派的办公室的柜上摆着。八仙们并没能保佑他一帆风顺。我常想回哈市时将八仙们带回北京。我的作品《年轮》中的男主人公叫刘振兴,就是由吴振海的名字演化来的。吴振海当然没有刘振兴那么好,刘振兴身上寄托着我对某些平民儿子们的理想和希望,那理想和希望也是最初我从吴振海身上似乎看到过的。吴振海一度实现了它,也最终破灭了它。他令我感到的遗憾也是相当巨大的。

2.商业时代从我的亲情“领地”掳去的人

我和吴振海的关系大至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中学时期。呈现在我记忆底片上的色调永远是友好温馨的,尽管中学时代的他,绝非是每个同学都喜欢的。事实上有些同学极不喜欢他,有的同学甚至很反感他,而我在班里是一个无人反感的同学。我和普通的男同学友好,和他之间的友情也就不奇怪。

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他已是大老板,我已是小说家。他似乎格外尊敬我,但我知道他内心里其实是不大瞧得起小说家的。我想,可能任何一个人,无论扬扬得意到什么程度,总归还是希望这世界上有某一个人能多多少少地对自己拥有些批评资格的。这也许属于一种心理需要,会从另一侧面备感自己的社会存在的的确确是重要的。他的弟弟、姐姐、姐夫以及老母亲,对他来说,似乎都不能承担起如此特殊的角色。于是他选择了我这个他可以接受并且不至于使他感到羞辱的人扮演这种需要的角色。而我曾一度很愿意扮演这一角色,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同时自己也获得一种满足。不是每个大公司的老板都随随便便地给予别人可以诤言批评和告诫自己的权力。也许我常替他扼腕叹息,恰因他曾给过我这种权力?

有几次他当着客人们介绍我时,竟搂着我的肩说:“大作家!我中学最好的同学!全国著名!全世界也有名气!”

往往搞得我瞠目结舌,恨不得当众推开他,狠狠扇他一大嘴巴子,使他从此变成结巴,不再能那么顺口就胡说八道。

然而那时又是他较可爱的时候。

他可爱的时候往往是他真诚地表达与一个人友情深厚的时候。那时对他而言,夸大其词的程度恰恰和真诚的程度成正比。

他每次见面都必向我讨书。讨了去就摆入书架。永远也不会翻一下,但会指给别人看。

而另一些时候,往往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又常对我说:“晓声,拉倒吧!别当作家了!整天写什么呀?给我当位副经理来吧!我保证你下半辈子生活幸福不就得了嘛!”

那时他这位大老板显出对一位作家的生活状态的极大的怜悯。

而这常常惹我暗自恼火。

我则反唇相讥:“你弟弟振庆是经理,让我看振庆的眼色办事?”

他就会红了脸,接着自语:“唉,振庆……振庆……你要是我弟弟就好了。你他妈怎么就不是我弟弟呢?”幸亏我不是他弟弟。果而是,我今天的下场不堪想象。

第三个阶段就是从他逃亡国外至今了。那些日子似乎将我们的关系一刀斩断了,斩断为“法”和“情”两半。我不可以不受法的制约而一味儿地重情义。我必须对法保持一个公民应有的敬畏。但我又没法儿对他在国内的亲人们的命运完全漠视,使“情义”二字在我这儿变得一钱不值。

他使我处于两难之境。

那些日子也仿佛将吴振海这个人剁为三截了。一截是他的中学时期,留给了我,留给了当年我们初三九班的54名同学,留给了我们的老师以及母校;一截记载着他从创业到发达、到逃亡的履历,留给了中国的商业时代,以及某些曾和他发生过极具金钱色彩的利益关系的人的回忆;第三截留给了我的家乡的公检法,毕竟因他的逃亡案子还没画上最后的句号,它总归是要画上一个句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