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比秩”的性格、功能与意义(第14/17页)

(39)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00页。

(40)周长山:《汉代地方政治史论——对郡县制度若干问题的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7页以下。

(41)《汉书》卷五八《公孙弘传》:“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与参谋议。弘身食一肉,脱粟饭,故人宾客仰衣食,奉禄皆以给之,家无所余。”同书卷六四上《严助传》:“公孙弘起徒步,数年至丞相。开东阁,延贤人,与谋议。”“东阁”就是公孙弘安置宾客之处,传说它包括“钦贤馆”、“翘材馆”和“接士馆”三馆。《西京杂记》卷四:“平津侯自以布衣为宰相,乃开东阁,营客馆,以招天下之士。其一曰钦贤馆,以待大贤。次曰翘材馆,以待大才。次曰接士馆,以待国士。其有德任毗赞、佐理阴阳者,处钦贤之馆;其有才堪九列、将军、二千石者,居翘材之馆;其有一介之善、一方之艺,居接士之馆。而躬自菲薄,所得俸禄以奉待之。”(历代小史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同。又,多种版本中“九列”作“九烈”,误;又有多种标点本以“九烈将军二千石”作一读,亦误。)三馆之说虽未可尽信,但“俸禄以奉待之”,与《汉书》“故人宾客仰衣食,奉禄皆以给之”是一致的。据《盐铁论·救匮》:“而葛绎、彭侯之等,隳坏其绪,纰乱其纪,毁其客馆、议堂以为马厩妇舍。”这个客馆中还有议堂,后来都被政敌毀掉。

(42)《汉官六种》,第36、39页。

(43)《汉书》卷五《景帝纪》中元六年(前144年)诏:“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轓,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轓。”这里没说丞相车轓,但丞相车轓应定于此时。《续汉书·舆服志上》云公、列侯黑轓,卿朱两轓。“轓”即“车耳”,车轮上方的挡泥板。参看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93页。

(44)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上册第38页。

(45)《论衡·量知》,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92页。

(46)东汉故吏现象,可参看张鹤泉:《东汉故吏问题试探》,《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年第5期。高凯:《略论两汉时期“门生故吏”制的形成》,收入中国秦汉史学会编:《秦汉史论丛》(第六辑),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47)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长官丧服》,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70页。

(48)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182页。

(49)《汉书》卷八一《匡衡传》。

(50)《汉书》卷八三《朱博传》。

(51)《汉官六种》,第38、69页。

(52)黎虎:《汉唐时期的“军吏”》,《阴山学刊》2006年第6期。

(53)蔡邕:《独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影四库全书,第4-5页。又查四部丛刊三编本、汉魏丛书本、左氏百川学海本、古今逸史本《独断》卷上等,皆同于四库本,作“亦为朝臣”。

(54)卢文弨辑抱经堂丛书《独断》卷上,于“衣皂而朝”句中的“皂”字下注云“帛讹”,于“不为朝臣”句中的“不”字下注云“亦讹”,北京直隶书局1923年版。按“皂”字不误,因为公卿、侍中、尚书确实是穿皂服的,而“帛”为白色。段玉裁云:“《纟部》曰:‘缯,帛也。’《聘礼》、《大宗伯》注皆云:‘帛,今之璧色缯也。’”见其《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363页。张舜徽先生云:“帛之言白也。谓其色洁白也。缯以白者为本色,因谓之帛耳。璧本白色,故汉人取之以喻缯之洁白。帛乃素缯之专名,引申为凡缯之通名,故缯、帛互训。”见其《说文解字约注》卷十四,中州书画社1983年版,中册第74页。汉人不以白色为官服之色,卢文弨误,“衣皂而朝”不误。

(55)汪桂海:《汉代官文书制度》,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93页。汪文没有辨析《独断》的异文。

(56)但《独断》所谓“朝臣曰‘稽首顿首’,非朝臣曰‘稽首再拜’”一点,还无法得到其他史料的印证。东汉蔡邕的《被收时上书自陈》起首即云:“议郎粪土臣邕顿首再拜上书皇帝陛下。”见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七二,《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866页上栏。议郎在大夫以下,当然不是朝臣。但东汉建宁四年尚书上书:“尚书令臣嚣、仆射臣鼎、尚书臣旭、臣乘、臣滂、臣谟、臣诣稽首言:……臣嚣、臣鼎、臣旭、臣乘、臣滂、臣谟、臣诣愚闇不达大义,诚惶诚恐,顿首死罪,稽首再拜以闻。”照《独断》之说,尚书省官员在“朝臣”之列,但我们看到他们也使用“稽首再拜”。见《续汉书·礼仪志中》注引蔡质《立宋皇后仪》。检索《全后汉文》中“稽首”、“顿首”、“再拜”的各种用法,没有看出蔡邕所说的那种区别。也许那只是一时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