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二:秦汉冠服体制的特点(第16/24页)

1.唐睿宗文明元年(684年)七月甲寅诏:……京文官五品已上,六品已下七品清官,每日入朝,常服袴褶。诸州县长官在公衙,亦准此。(《旧唐书》卷四五《舆服志》)

2.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御史大夫李适之建议:“冬至、元日大礼,朝参官及六品清官服朱衣,六品以下通服袴褶。”天宝中,御史中丞吉温建议:“京官朔望朝参,衣朱袴褶,五品以上有珂伞。”(《新唐书》卷二四《车服志》)

3.唐德宗贞元十五年(799年):膳部郎中归崇敬以百官朔望朝服袴褶非古礼,上疏云:“按三代典礼、两汉史籍,并无袴褶之制,亦未详所起之由。隋代以来,始有服者,事不师古,请罢之。”奏可。(《文献通考》卷一○七《王礼考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017页中栏;又见同书卷一一二《王礼考七》,第1017页上栏。)

第1条说在京五品以上及六七品清官,每日入朝,常服袴褶。这跟用于朝参的弁服是相近的;同时“诸州县长官在公衙,亦准此”穿袴褶,在公衙办公应属“寻常公事”了,而弁服也是“寻常公事之服”。第2条说冬至及元日大礼,朝参官及六品清官服朱衣,六品以下服袴褶。那么对六品以下官,袴褶又用于朝服场合了。由第3条知,唐德宗时罢袴褶,其服不用了。据此我们认为,一度被使用的袴褶,其用途类似公服,某些情况下也相当弁服与朝服。因为袴褶的使用跨越了几个服等,所以不必看成一个独立服等。

燕服则可以构成一个独立服等。燕服有时被称为常服。《旧唐书·舆服志》:“燕服,盖古之亵服也,今亦谓之常服。……隋代帝王贵臣,多服黄文绫袍,乌纱帽,九环带,乌皮六合靴。百官常服,同于匹庶,皆着黄袍,出入殿省。天子朝服亦如之,惟带加十三环以为差异,盖取于便事。其乌纱帽渐废,贵贱通服折上巾,其制周武帝建德年所造也。晋公宇文护始命袍加下襕。……武德初,因隋旧制,天子燕服,亦名常服,唯以黄袍及衫,后渐用赤黄,遂禁士庶不得以赤黄为衣服杂饰。”天子“其常服,赤黄袍衫,折上头巾,九环带,六合靴,皆起自魏、周,便于戎事。自贞观已后,非元日冬至受朝及大祭祀,皆常服而已”;皇太子“若燕服,常服紫衫袍,与诸王同”。官僚的燕服也是折上巾、乌皮六合靴和袍衫;袍衫之色是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绯,六七品服绿,八九品服青。

皇帝、太子和官僚的服等,存在着对应关系,可以互证。《唐六典》卷四《礼部尚书》:“乘舆之服则有大裘冕、衮冕、鷩冕、毳冕、絺冕、玄冕、通天冠、武弁、弁服、黑介帻、白纱帽、平巾帻、翼善冠之服。……皇太子之服则有衮冕、具服远游冠、公服远游冠、乌纱帽、弁服、平巾帻、进德冠之服。”由此,把皇帝、太子和官僚的有关冠服简列如下:

翼善冠、进德冠属什么服等呢?二冠为唐太宗所制,其形制与弁相近。翼善冠为唐太宗自服,进德冠赐给贵臣服,太子也服。李▌墓中出土了三梁进德冠,可供了解那冠的原始样子(104)。在一段时间中,皇帝在元日、冬至、朔望视朝时服翼善冠,那么臣下相应要服进德冠;若皇帝朔望视朝仍用弁服,则臣下应亦步亦趋,弁服如故了(105)。所以,进德冠的用途与弁服、公服、朝服重合,也不构成独立的服等。

下将唐朝服等表示如下:

也就是说,唐朝的文官服等有五,武官则是四等。马端临对唐朝冠服,是这么概括:“王公以下冠服,唐制有衮冕九旒……爵弁、朝服、公服、袴褶、弁服。宋朝省八旒、六旒冕、公服、弁服。”(106)在其所叙唐制中,袴褶是一种服装但不构成一个服等;弁服被他单独列为一类,说明他对那种“公事之服”有正确认识。

最后再对“常服”概念略加辨析。《旧唐志》把隋朝的平巾帻、紫衫白袍、靴称为“常服”,对这一点,孙机先生提出了非议,他认为常服是燕服。我们觉得,“常服”概念比较散漫,往往只是“日常之服”的意思。在南北朝,祭服之外的冠服都可称“常服”,皇帝通天冠也可以称常服。然而有时常服又是对朝服而言的。《魏书》卷十四《元丕传》:“至于衣冕已行,朱服列位,而丕犹常服列在坐隅。晚乃稍加弁带,而不能修饰容仪。”“冕”属祭服,“朱服”属朝服,则其“常服”应在祭服、朝服之外,实为胡服;“晚乃稍加弁带”的服装,大概是弁服。《隋书》卷三《炀帝纪上》:“上常服,皮弁十有二琪;文官弁服,佩玉。”隋炀帝所“常服”的皮弁,又是相对于冕服和通天冠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