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哥·塞拉诺和螺丝事件(第27/55页)

又是一阵沉默。老人大概在慢慢领会洁所说的意思。

“到底是怎么回事?先生,劳鲁他……”

“他在案发后还能保持冷静,这说明案发时还有其他目击者。但出乎他本人意料的是,凶手马上就被抓到了,目击者也就不需要了。”

“你说不需要了?先生,目击者可以如此轻易地创造出一个,不需要的时候又能让他凭空消失吗?”老人问道。

“是啊,当然可以,拉莫斯先生。目击者之所以能凭空消失,并不是劳鲁让他消失的。而是因为凶手已经抓到了,所以劳鲁不必勉强把他拉出来。我是这个意思。”

“嗯,不过我好像还是有些难以理解……先生,你说当时还有其他目击者?”

“对。”

“你这么肯定?”

“当然肯定,确实还有目击者。”

我也大吃一惊,心里不免紧张起来。

“我不这么认为。先生,话说得这么肯定,不大合适吧?”

“我可以跟您打赌,想赌什么都行。这一点我敢肯定,否则道理上就说不通了,这是逻辑推理的结论。”

“真是闻所未闻。万一是你错了,该怎么办?”老警察挑衅似的说。

“怎么办……”洁抬头望着天花板,想了想后说,“我把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都买齐了,带到您家倒在浴缸里,然后我一个猛子扎进去,把酒喝干了让您看。”

我不禁叹了口气。老人声音沙哑地笑了一会儿说:“真是了不起的场面啊。那万一我输了呢?”

“那就请您答应我一个请求。哦,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只想请您让我和那个人通一次电话。”

“条件还挺优惠的嘛。”

“这条线索,说到这里大概也差不多了,反正以后肯定还会再提起。还是回到刚才探讨到一半的问题上来吧,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出两个贯穿孔的问题。不过要想继续探讨这个问题,必须以刚才得出的推论为前提。”

“哦,好的。那我听你说下去。”

“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只是要了弗朗哥·塞拉诺的命,准确地说,是打穿了他的心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目的了,对吧?”

“对。”

“而且不管哪颗子弹,都确实打穿了弗朗哥的心脏,是吗?”

“是的。”

“那么,开一枪应该就足够了,一枪过去弗朗哥就已经没命了,是吧?”

“嗯,是的。”

“对凶手而言,开一枪就能把想办的事办完了。不管那是个多么动荡的年代,附近是个多么嘈杂的地区,凶手都应该不想让别人听到多次枪声才对。”

“嗯。”

“然而,弗朗哥明明已经死了,凶手却又连开两枪。这样的话,只能说明凶手有什么非得继续开枪的理由,而且还是两枪。只能这么认为了,拉莫斯先生,您怎么认为?”

“你是说,凶手必须继续开枪?而且是两枪?”

“对,必须再把两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送进弗朗哥的身体里。您觉得是这样吗?”

“是吗……你真的这么想吗?”

“我觉得并非如此,凶手的目的是要在尸体上再留两个弹孔。”

“再留两个弹孔?但是,最终留在尸体上的弹孔总共只有两个啊。”

“是的,但留在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这表示凶手开了三枪,只不过留下来的弹孔是两个。这说明凶手的三次射击有两次准确地击中了相同的位置。而且,为了达到这种精确射击的效果,凶手甘愿冒风险进行极近距离射击。”

“啊?怎么回事?我还是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请你再说得具体一点。”

“好的,我来具体说明一下。就从若要满足以上所有要求,必须采取什么行动说起吧。”

“嗯。”

“好。如果要瞄准被害者胸部,以从上往下四十五度的入射角射击,就必须是极近距离射击,这对于凶手来说十分危险。万一被害者抵抗,就无法准确命中心脏了,所以凶手一开始站在离死者远一点的地方开枪。这样的射击,既能保证子弹顺利穿透心脏,又不会在外衣上留下焦痕和火药颗粒。而且贯通孔从外衣到最里面的内衣,越往里弹孔会越小。”

“嗯。”

“凶手开枪时,弗朗哥的手应该还在上衣的口袋里,手里也握着枪。他没料到对方会冲他开枪,但却早已做好了开枪的准备。因此他立刻予以还击,只不过打偏了,打到了墙上的小提琴。弗朗哥右手手指上有没有硝烟反应,你们检查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