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洛维夫人(第20/74页)

他挺直身子,偷偷地摸了摸他那把折刀,开始尾随着这个女人,多么刺激,似乎就连她的背影也在向他发光,这份光明将他俩联系在一起,这份光明只为他而来,就好像车流的杂乱喧嚣通过一双空空如也的手,在轻轻地呼唤着他的名字,不是叫他彼德,而是他在私底下为自己取的小名。“你”,她说,戴着白手套,抖了抖肩,只说了一个“你”字。接着,在她走过考克斯珀街上的登特商店时,清风拂动起她那件薄薄的长披风,焕发出一种包容众生的仁慈,一腔幽怨的柔情,仿佛一双即将张开的臂膀,要去拥抱疲惫的人们……

但她还是个未婚女子,她还年轻,很年轻,彼德想。在她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时,他看见她戴着的那朵红色康乃馨,此时又再次在他眼中燃烧起来,使她的嘴唇显得格外红润。但她等在街边。她身上有种尊严感。她不像克拉丽莎那般世故,也不像克拉丽莎那般富有。她继续走着,他思忖着,她是否是个体面女子呢?聪慧,生着一片蜥蜴般挥洒自如的舌头,他想着(因为人们总要幻想,总要给自己找一点小小的乐趣),她有一种冷静的、潜藏的智慧,一种反应敏捷的智慧,而不是夸夸其谈的智慧。

她继续走着,穿过了大街,他尾随着她。他丝毫也不想引起她的窘迫。然而,如果她停下来,他就会说,“来吃客冰淇淋吧。”而她也会简单明了地答复他,“好的呀。”

但是,街上的行人隔在了他们中间,挡住了他,也遮住了她。他紧追上去,她的表情变了。她的脸颊上泛着红晕,眼睛里闪烁着嘲弄。他成了个冒险的登徒子,他想道,一个脾性鲁莽、身手敏捷、胆大妄为的家伙,简直可说是个浪漫的海盗(他昨晚刚从印度回来嘛),他才不管什么该死的繁文缛节,还有那商店橱窗里的黄色晨衣、烟斗、钓鱼竿之类,还有什么绅士风度啦、晚宴啦,还有那些在背心下面穿着白色紧身裤的干净老头。他是个海盗。她继续往前走,穿过皮卡迪里,走上了摄政街,依旧走在他前面,她的披风、手套和肩膀与橱窗里的流苏、花边和羽毛围巾相映成趣,构成了一道华丽而奇幻的风景,它从商店里飘落到外面的街道上,渐次褪色,犹如向晚时分在黑暗的树篱上摇曳着的灯火。

她开心地笑着,穿过了牛津街和大波特兰街,拐进了一条小巷,就在此时,就在此刻,伟大的时刻降临了!她放慢了脚步,打开包,朝他的方向看了一眼,但没有正眼瞧他,这是一个告别的眼神,它总结了整个形势,随后又得意洋洋地将其丢弃,永远丢弃。她把钥匙插入锁眼,打开了门,就此消失了!克拉丽莎的声音响起来:记得我的派对,记得我的派对。这句话鸣响在他的耳畔。眼前的这幢房子是那种庸俗的红房子,花篮垂挂在窗外,隐隐地透露出一股淫邪之气。他的浪漫之旅就此结束。

好吧,我已经得到了乐趣,我得到过了,他想,一边抬头望着白天竺葵的花篮在风中摇摆。它被彻底粉碎了——他的乐趣,因为那多半是编造出来的,他自己也很清楚的。它是幻想,与那姑娘的这场邂逅;是编造,就像人们喜欢把生活编造得更美好,他想——给自己编造出一份浪漫,编造出一个美人,编造出一份精美的乐趣,诸如此类。可它也很怪异,而且相当真实。人们从来也无法把它拿出来与人分享——因为它被彻底粉碎了。

他转身,走上大街,想要找个地方坐一坐,直到该去林肯律师协会——胡珀和格雷特利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他该去哪里呢?无所谓。那么,就走上街去,就朝摄政公园走吧。他的皮靴在地面上橐橐地敲击出“无所谓”三个字,因为时辰还早,还早得很哩。

这也是个美好的早晨。如遒劲有力的心跳,大街上涌动着欣欣向荣的生命力。不要再摸索了,不要再犹豫了。就在那一刻,就在那儿,一辆汽车呼啸而来,猛然拐弯,准确地、准时地、悄悄地,停在了一个门口。一个姑娘,穿着长筒丝袜,戴着羽饰,娉娉婷婷地,但对他也没什么特别的魅力(因为他已有过自己的艳遇),走下车来。可敬的管家,中国种的小黄狗,铺着菱形的黑白地砖,飘动着白色百叶的大厅,彼德透过打开的房门看见了这一切,他对此十分赞许。毕竟,伦敦以它独特的方式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社交季节,城市文明。他出生于一个可敬的驻印度的英国家庭,他家至少有三代曾管理过那片大陆的事务(多奇怪呀,他想,我竟会有那样的感情,尽管我如此讨厌印度,讨厌帝国,也讨厌军队)。有时候哪怕是这样的一种文明,也会像他的私人物品一般令他觉得亲切,为英国感到骄傲,为管家,为小黄狗,为安全有保障的姑娘。真够荒谬的,但确实是事实,他想。所有的医生们、生意人们、女强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他们遵守时间,小心谨慎,精力充沛,他觉得他们都值得钦佩,都是些好人,你可以把自己的生命托付给他们,他们可以成为和你探讨生活艺术的良师益友,可以和你风雨同舟。这里那里的场景,真的令人非常满意。现在,他要在树荫下坐下来,抽支香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