咒谶森林与浪胖(第12/13页)

素芳姨知道,黄狗很精明,鼻子非常灵敏,一放就回家,十座山十条河也挡不住,最后可能死在村人刀下,便祈求:“希望你忘记回家的路,然后成为森林的子民。”

赵旻蹲在一旁看着水晶兰。这种植物从腐殖土钻出来,通体透明,活脱脱像是凿下一块月光般锻造的器皿,注定是森林的焦点。他拿竹子往水晶兰的底部挖,想窥透它的根,心思却瞥在黄狗那里。一群人围着黄狗道别,他站得远远的,觉得自己是罪人,可是做这决定是所有的小学生,他只后悔要来监督这件事。

“走啦!雨越来越大了。”赵旻催促。

布鲁瓦走过来,“小兄弟,打个商量,这狗我带回部落,大家回去都说它绑在这里。”

赵旻低头,说:“好,不过我会说你带走狗。”

“不要说嘛!”

“大家很怕你,你带走狗没有人敢说话。”

“我妈妈都说我很可爱的。”布鲁瓦把声音装柔一点,“害怕我的只有动物,我会把狗带回去好好教到有一天带回去学校跟大家道歉的。”

“等我们下山,你再回来带走狗,我就不知道狗是自己跑走,还是被你带走的了,好吗?”

“那我要赶快回家躲雨了,下山了。”布鲁瓦认同这计划。

大家走到10公尺外。锁在树下的黄狗焦急地叫起来,它往前冲,链条紧紧勒住颈部,它竖起前肢,不断挥动,用被压迫的喉咙发出呜呜呜的声音,恳求大家带它走,别放弃它。那声音在潮湿多雨的森林显得悲切。

赵旻挣脱队伍,一边掉头走,一边脱下雨衣,把雨衣披在皮毛湿答答的黄狗身上,那是他仅能做的事。这意味着他必须淋雨走几个小时的路回去。他宁愿这样弥补心中的愧歉。素芳姨把雨衣拿起来,披回赵旻身上,那个小男孩哭得肩膀都抖起来。

“浪胖会照顾自己。”素芳姨说。

“它都快泡水了。”

“我看过它妈妈,它是整座中央山脉最勇敢的狗,在最寒冷的大雪中,也不退缩。它的儿子也会一样,大雪都能挺过去,雨不算什么。”

“我听说它的妈妈是云豹?”

“不是,它妈妈不是熊,也不是云豹,不过听说还有点狼的血统,这样才让浪胖有点不一样。以前,我总喜欢遮遮掩掩地说,浪胖是从乌妹浪胖山捡来的,但其实它来自险恶的地方。浪胖没问题的,即使只有一片叶子遮住头,它也能熬过去。”

“真不该来的,要是他们通通都来,就会投票决定,赦免浪胖。”

大家离开了,古阿霞回头看着那只栎树下的黄狗,它在雨中叫个不停,直到帕吉鲁握着她的手离开。握手的力道是如此温柔的抚慰,可是古阿霞的一颗心还是悬着。

1000余公尺海拔的杂林比迷宫还复杂,古阿霞暂忘黄狗,专心面对路况。杂树林立,多阳光的季节会在地面筛落各种星状、菱形或流浮的抽象绘画光斑。但在雨来临时,视线暗下来,森林充满诡异的气氛。布鲁瓦很专心找路,多年前他来过这里,不过日日走向繁华或荒芜的森林像是巨大的橡皮擦,把他仅有的几个印象快擦干净了。布鲁瓦很清楚,野兽是这里的主人,足迹会带他深入森林,或离开森林。他说,野猪是猎人最想遇到的对手,兽径旁常常有猎人留下的路标,最显眼的是在大树干的刀痕。

“顺着树上的刀痕,可以回去部落。”布鲁瓦说。

不过,令人胆怯的不是遇到会攻击人的山猪,是蚂蝗。潮湿的森林向来是蚂蝗的地盘,这种神秘隐者会埋伏数个月等待动物经过,从腐烂树叶或灌木丛爬出来,竖起身体,齿颚在空中搜寻猎物。素芳姨告诫大家,不要在同一个地方待太久,蚂蝗会上身,切忌喝山泉,蚂蝗会卡在鼻腔寄居一个月。

在一棵八百龄的红桧树下休息,赵坤头顶都是血,两只从树梢空降的蚂蝗在他头发里吸血,造成伤口持续流血。大家帮彼此检查,陆续在手腕、脚踝与脖子发现吸血虫。蚂蝗吸血不会引起不适,却会引起恐慌,大家无法安心走路,每每停下来检查,或强迫症似的重复涂上台湾秋海棠汁液防咬。尤其他们得爬过一处危桥时,爬上脸参观他们苦瓜脸的蚂蝗足足有二十条,像美杜莎的蛇发竖起来乱晃。

“你得走到队伍前面。”素芳姨告诫总是殿后的古阿霞。蚂蝗闻到人群的味道开始攻击,走前头的没事,越后头的老是遭殃。

“还好,我没事。”

“蚂蝗会分泌抗凝血剂,吸你半小时,脱落后的伤口还会流血半小时。”

“还好。”古阿霞的两脚不断流血,她把血蹭到地上。

然后他们来到一条小山溪,溪水混浊,汇集几座山的雨势,溪水滚动的声响疙疙瘩瘩似发疯,也阻断去路。布鲁瓦找到一根被苔藓占据的横木,他先独自走到中央时,腐朽的横木当下折断,人摔落溪中,怒水扑过了身上,他费了几个挣扎才渡过野溪,潇洒地把雨鞋里的水倒出来,没有枉费几个人在岸边的担心与祈祷。横木已断,但是仍横亘在野溪,别无选择之下,几人冒险过了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