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29/30页)

“可你知道,”阿瑟斯说,“她的确结婚了。而且是不到一个月之后。”

是的:我记起了巴黎报刊亭里那铺天盖地的杂志封面:《星报》、《巴黎竞赛》、《ELLE》。“当然。她嫁给了……?”

“阿克塞尔·耶格。德国最有钱的人。”

“到现在她跟阿克塞尔·耶格离婚了吗?”

“没真正离婚。就因为这原因,我才想要你去见她。她现在处境相当危险。她需要保护。她也需要一位能长期跟她一同旅行的按摩师。一个受过教育的人。看得过去的。”

“我没受过教育。”

他耸耸肩,瞟了一眼手表。“我可以现在给她打电话,说我们正在上楼吗?”

我应该听从“狗杂种”的;她呜呜地哀鸣,像是在警告我。然而,我却让自己被牵着鼻子走,跑去见了凯特·麦克劳德。凯特,一个我将为之撒谎,为之偷窃,为之犯罪,并足以因此被判终身监禁——这危险过去存在,现在依然存在——的女人。

变天了;阵雨——让人振奋的一番浇洒,驱散了曼哈顿臭烘烘的热浪。但这并不是说真有什么东西能清除掉我心爱的基督教青年会里那股护裆和来苏消毒水的味道。我一觉睡到中午,然后给塞尔夫服务中心打电话,要求取消他们给我安排的约会:下午六点见一个住在耶鲁俱乐部的嫖客。但那个被太阳亲吻过的白痴——那个金黄色的布奇说:“你疯了吗?这可是一笔大买卖。一次轻轻松松挣百元大钞的好机会。”见我仍不情愿(“说真的,布奇,我脑袋他娘的痛死了”),他直接接通了塞尔夫小姐本人的电话。塞尔夫小姐让我真实地领教了一回纳粹恶魔伊尔斯·科赫的布痕瓦尔德集中营(“啊,是么?你还想干不?你不想干了?半吊子我们不需要!”)。

行吧,行吧。我冲过澡,修了面,到了耶鲁俱乐部,身穿一件领尖扣衬衫,短发,谨言慎行,不胖,不女性化,年龄三十到四十岁之间,鸡巴大而适中,彬彬有礼:恰如那位嫖客所要求。

他似乎对我很满意;一点不费事儿——匍匐的劳作,紧闭双眼,偶尔一声装着很享受的哼哼,就如一个人幻想着达到强制性的高潮时那样(“别忍着。给我”)。

那“老主顾”——用塞尔夫小姐的术语来说——非常矍铄,头顶毛发已渐稀疏,坚硬如核桃;这个六十五岁左右的男人已婚,有五个子女和十八个孙辈及外孙辈。曾经丧妻的他,大约十年前娶了自己的秘书——一位比自己年轻二十岁的女子。他曾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主管,现在已退休,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兰卡斯特市附近有一家农场,在那里养牛,并种植“稀有”玫瑰作为业余爱好。在我穿衣服之际,他告诉了我这一切。我很喜欢他,而最喜欢他的,则是他没问及任何关于我个人的事情。我准备离开时,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对于匿名意识极强的塞尔夫顾客来说,这的确是绝无仅有的了),并说如果我什么时候想要从脚跟上掸去城市的尘土,随时给他电话:欢迎我去阿普尔顿农场度假。他名叫罗杰·W·阿普尔顿。他完全没半点下流意思地向我眨眨眼,愉快地告诉我说,阿普尔顿太太是一个很善解人意的女人:“爱丽丝是个不错的人。但从来静不下来。她看书相当多。”这话照我的理解,是一种玩3P的暗示。我们握过手——他握手相当有劲,我的指关节麻了足足有一分钟——我答应会考虑的。唉,的确是值得考虑的啊:遍野的牛群,绿色的草地,玫瑰花,不会有……

所有这一切!鼾声。污浊的呼吸。窒息的压抑。搜寻的脚步声,啪嗒啪嗒,哀戚如死了爹娘。在回“家”的途中,哈哈,我买了一品脱清仓处理的杜松子酒——那种不兑水的玉液琼浆,能封住无数贫民窟里的喉咙。我两大口干掉了一半,然后开始打起盹来,开始回想起邓尼·福茨,希望自己能冲下楼去,登上一辆巴士,登上魔幻菇快车,租一个鱼雷,载着我直冲终点,一路狂奔至那个癫狂的迪斯科舞厅:神父弗拉纳根之通宵黑鬼娘娘洁食咖啡馆。

打住吧。你喝醉了,P·B,你是个失败者,一个混账愚蠢的醉酒的失败者,P·B·琼斯。所以晚安啦。晚安,沃尔特·温切尔——无论你正在怎样的地狱里受炙烤。晚安了,美国先生和美国太太,以及所有出海的船只——不论你们正沉入怎样的海洋。我特别要向那个睿智的哲学家——八岁的弗洛丽·罗汤多道一声晚安。弗洛丽——我说认真的,宝贝——我希望你永远也别抵达地球的中心,永远也别找到铀、红宝石,还有原姿原态的怪物。我真心地希望,任那有多么的诱人,我希望你已经搬去了乡下,并在那里开心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