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26/30页)

“大多数的秘密都不应该说出来,尤其是那些较之于吐露者,对聆听者威胁性更大的秘密;我感觉哈里会与我为敌,因为我哄骗他,或者应该说我允许他吐露了这秘密。然而一旦开了头,就没法中止。他思绪混乱,是神魂颠倒的那种混乱:女孩的父亲——一个叫穆尼先生的人,一个爱尔兰移民,一只来自基尔代尔县的真正的沼泽鼠——在麦克劳德家的米德尔堡农场帮工做马夫。那女孩,也就是凯特,是五个清一色女孩中的一个。这些孩子全都生得有碍观瞻,除了最小的一个——凯特。‘我第一次看见她——唔,注意到她时——她六七岁的样子。穆尼家的孩子全都是红头发。但她的头发,整个儿给剪得短短的。像个假小子。她很擅长骑马。她能策马跳跃,跳得你心里怦怦直跳。她眼睛是绿色的。不仅仅是绿色的。我也解释不清。’

“老麦克劳德家有两个儿子——哈里和小儿子维恩。但他们一直想要个女儿,然后渐渐地,没有受到女孩家人任何的阻挠,他们就将凯特吸纳进了这个大家庭。麦克劳德太太受过教育,通晓多门语言,擅长音乐,喜欢收藏。她辅导凯特学习法语和德语,教她钢琴。更重要的是。她将凯特词汇里所有的‘甭’以及爱尔兰话全清理掉了。麦克劳德太太教她穿衣打扮,带凯特随全家人去欧洲度假。‘我从没爱过第二个人。’哈里如是说。‘三年前,我叫她嫁给我,她答应不会嫁给第二个人。我给了她一枚钻戒。我从奶奶珠宝盒里偷的。我奶奶认定是丢失了。她甚至还申请了保险赔付。凯特把戒指一直藏在一个衣箱里。’”

三明治送了上来,阿瑟斯将自己那份推一旁,倒是点了一支烟。我自己那个吃了一半,余下的就喂“狗杂种”吃了。

“确实,四年后,哈里·麦克劳德娶了这位几乎不到十六岁的奇特女孩。我去参加了婚礼——在米德尔堡的圣公会教堂举行的——新娘扶着她那沼泽鼠小个子爸爸的手臂,从教堂甬道走下来,我这才第一次见着她。实事求是说,她真是个怪怪的人儿。那份优雅,那种气度,那副唯我独尊的模样:甭管她年龄多大,她简直就是一位了不起的演员。你崇拜雷蒙·钱德勒吗,琼斯?哦,好,好。我觉得他是个伟大的艺术家。我要说的是,凯特·穆尼让我想起来雷蒙·钱德勒式的那些神秘莫测的富家千金女主角。哦,不过她却更加的气质非凡。且不管这些,钱德勒这样描写他的一位女主人公道:‘金发女郎处处有,然而金发女郎品相却各有不同。’的确有道理;而对于红头女郎,这句话就更是恰当不过了。红头发的人总是有某种毛病。头发不是卷曲,就是颜色不正,要么太浓太粗,要么太淡如病态。还有他们的肤色——它们排斥所有的自然天气:风吹,日晒,一切东西都会使之褪色。真正漂亮的红发女郎,比一颗四十克拉的完美无瑕的鸽血红宝石还要罕见——或者说有瑕疵的也行吧,对于红发女郎而言。然而这一切都不适合拿来说凯特。她的头发犹如冬日的薄暮,带着最后一抹晚霞的淡淡余晖。我曾见过的红发女郎中,唯一一个肤色能与她相比的是帕梅拉·丘吉尔。不过呢,帕梅拉是英国人,从小深得英国润泽的湿雾滋养——这样的湿雾,每一位皮肤科医生都应该装上一瓶。哈里·麦克劳德对她眼睛的描绘也一点不假。那几乎就是个神话。通常,那双眼睛都是灰色的——蓝灰色,深处闪烁着绿莹莹的光彩。一次在巴西,我曾在海滩上遇着过一个浅肤色的男孩,眼睛微斜,绿莹莹的,跟凯特的眼睛一模一样。像格兰特太太的翡翠项链那种颜色。

“她堪称完美。哈里爱慕她;他父母也非常喜欢她。但他们忽略了一个小小的问题——她非常的精,她脑瓜比他们谁都转得快,她心中的筹划远远超过了麦克劳德的门第。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我属于与她同类的那种人,虽然我不敢妄称有她十分之一的智商。”

阿瑟斯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根炉灶火柴;他将火柴在拇指指甲上呼啦一擦,点燃了又一支烟。

“不,”阿瑟斯在回答一个无人提出的问题。“他们从没有孩子。过了好些年,我每个圣诞都会收到他们寄来的贺卡,通常是一张凯特整装上马,像是要去狩猎的照片——哈里则牵着缰绳,一只手里拿着号角。巴伯·海顿,我们在乔特中学认识的一个伙计,一次来参加乔·艾尔索普在乔治镇的小型闲聊晚宴;我知道他住在米德尔堡,于是问起他麦克劳德一家的事情。巴伯说:‘她跟他离婚了——她已去国外生活,我想大约是在三个月前。闹得挺厉害,我也只知一二。不过我知道的是,麦克劳德家将哈里打点送去了康涅狄格州一个惬意的小小休假屋,出口有保安把守,窗户上装了牢固的铁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