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二 · 槐 西 杂 志 二(第15/43页)

。我去之后,必现狐形。君可付某仆埋之,彼必裂尸而取革,君勿罪彼。彼四世前为饿殍时,我未成道,曾啖其尸。听彼碎磔我,庶冤可散也。”俄化狐仆地,有好女长数寸,出顶上,冉冉去;其貌则别一人矣。朱不忍而自埋之,卒为此仆窃发,剥卖其皮。朱知为夙业,浩叹而已。

注释

摒(bìnɡ)挡:收拾,整理。

尸解:传说中道士得道后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遗世而升天。

译文

清远先生也讲了一件事说:朱某有个婢女,粗粗笨笨的。长大一点儿,渐渐变得聪明起来,眉目形貌也渐渐改变,变得秀美了,朱某因此纳她为妾。她颇有心计,料理家事井井有条,柴米油盐等日常费用,仆人丝毫不敢贪占欺骗,骗了她,也一定会查出来。她又善于做买卖,囤积收藏,凡是她收购的货物,第二年价格肯定会上涨。朱某因此渐渐富裕起来,对她十分宠爱,甚至不接近其他姬妾了。有一天,她忽然问朱某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朱某笑着说:“你疯了吧?”开玩笑地说出她的小名道:“你不是某某吗?”她回答:“不是,某某早就逃走了,现在她在某地是某人的妻子,生的孩子也已经七八岁了。我是狐女,你九世前是个富商,我是会计替您掌管财物。那时你对我很宽厚,我却侵吞了你三千多两银子。冥间遭到谴谪,轮回堕落成为狐狸,我修道炼形几百年,幸而成道。但因为侵吞你银子这件事的负累,还是不能成仙。所以我借这个婢女逃走的机会,幻化为她的形貌来侍奉你。十多年来,总计我给你带来的收入,足以偿还当初侵吞的数目了。现在,我要尸解成仙了。我成仙去后,遗下的身体一定会现出狐形。你可以把我的尸首交付仆人某某埋葬,他必然将我扒皮,你不要处罚他。他在四世前饿死在路边,当时我还没有得道,吃了他的尸身。现在任他剖裂我的尸身,也许可以解除冤债啊。”说完化作狐狸倒地而死,同时有个仅仅几寸长的美貌女子,从狐狸的头顶上出来,冉冉飘去;这个死亡女子的容貌,就不是原来的样子,而是另一个人了。朱某不忍心将她的尸身交出去,就自己掩埋了,但还是被狐女说的那个仆人将尸身又偷偷挖掘出来,扒了狐皮卖掉。朱某知道这是前世注定的冤孽,也只好长叹着感慨一番罢了。

从孙树楍言:高川贺某,家贫甚。逼除夕,无以卒岁。诣亲串借贷无所得,仅沽酒款之。贺抑郁无聊,姑浇块垒,遂大醉而归。时已昏夜,遇老翁负一囊,蹩躠不进,约贺为肩至高川,酬以雇值。贺诺之。其囊甚重。贺私念方无度岁资,若攘夺而逸,龙钟疲叟,必不能追及。遂尽力疾趋,翁自后追呼,不应。狂奔七八里,甫得至家,掩门急入。呼灯视之,乃新斫杨木一段,重三十馀斤,方知为鬼所弄。殆其贪狡之性,久为鬼恶,故乘其窘而侮之。不然,则来往者多,何独戏贺?是时未见可欲,尚未生盗心,何已中途相待欤?

注释

楍:音běn。

译文

堂孙树楍说:高川县的贺某,家里很穷。快到除夕了,家里还没有过年的东西。他去亲戚家借,什么都没有借到,亲戚只是备些酒食招待他。贺某闷闷不乐,倍感无聊,姑且用酒来消解心中的郁闷,结果喝得酩酊大醉回家。天已经全黑了,他碰到一个老翁,背一个口袋,走起路来歪歪斜斜,半天也没走几步。老翁请贺某替他把口袋背到高川,说给贺某报酬。贺某答应了。那个口袋特别沉重。贺某暗中盘算,自己正没有过年的钱呢,要是抢了这口袋东西逃走,那个老翁老态龙钟、疲惫不堪的必定追不上。于是他猛跑起来,老翁在身后连追带喊,他也不理睬。他狂奔了七八里路,一进家门便连忙关上大门,让人拿灯来一看,口袋里却是新砍下来的一段杨树,有三十多斤重,这才知道被鬼捉弄了。大概贺某贪心狡诈的本性早就被鬼厌恶了,因此才趁他穷困到极点时耍弄他。要不然来往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只戏弄贺某一个人呢?况且那时贺某还没看见想要的东西,也还没生出盗心,鬼为什么已经在半路等着他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