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这就是巴黎!(第13/13页)

霍姆斯喜欢法国做派。他喜欢法国食品,特别愿意到医学院附近像普罗科普餐馆这样的聚会场所。这家餐馆很有名,大家都知道这曾经是伏尔泰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经常光顾的地方。餐馆是一位名叫弗朗索瓦科·普罗科皮奥·戴尔·科蒂洛的西西里人,于1670年开办的。据说就是这个西西里人把咖啡引进到巴黎的。

“我变得越来越像法国人了。”霍姆斯告诉他的父母,“我喜爱和法国人交谈,不时地吃法国餐,喝法国酒……”巴黎是“天堂”——当然,和波士顿人心目中的天堂大不一样。随后的几年里,霍姆斯常愉快地引用阿博顿的话:“让那些美国的好人,死后去巴黎吧。”

阿博顿鲜有不享受生活的时候,就像他一直盼望的那样,在巴黎待了一个月左右就又出发了。他要去看看欧洲其他的地方。到1836年,他又回到了巴黎。他的父亲决定带着5位家庭成员声势浩大地来到欧洲,其中包括在著名的莫里斯宾馆包下了一套房间。这家宾馆位于里沃利大街,俯瞰杜勒里公园。至于是当一个画家还是作家的问题,阿博顿还是没有决定。后来证明,他虽然这两方面的秉赋都不低,但都没能认真去做。他也没有确定一个固定的职业,他的父亲告诉他不要太在乎钱。由于有了父亲的财产,他永远不必在乎钱。他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于是就这样生活了下去,按自己的兴趣去写写画画,成了一名喜欢交际的艺术爱好者。他在花钱上慷慨大方,他的睿智、善谈和友好让他颇受欢迎。而他太喜欢波士顿了,没有选择寄居海外,不过他一次又一次地到欧洲旅行,重返巴黎。他对这里百来不厌。

对于其他人来说,与巴黎的无限遐想和快乐相比,工作更重要,占用了他们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他们之所以来这里就是要工作的,这一点他们从未忘记。就像波士顿年轻的艺术家乔治·希利一样,他们都雄心勃勃,要成就一番事业。除个别人外,在巴黎他们格外努力。这是他们一生中最用功的一段时间。即使是小有名气的詹姆斯·库柏,也不例外。他不仅完成了“皮袜子系列”中的第三部《大草原》,还写了6本其他书。根据他妻子苏珊的讲述,有些日子他工作的时间过长,情绪激动,甚至连笔也握不住了。

塞缪尔·摩尔斯于1830年元旦这一天,来到了巴黎。不出所料,他立刻去了卢浮宫,在大画廊里来来回回走了三个小时,激动得想要记住所有作品,选择了要临摹的佳作。两周后,他出发去了意大利,直到第二年才回来,因此错过了七月革命。1831年9月他回来了,就在那年秋天,他在卢浮宫完成了一个构想,那是他绘画生涯中最艰难、最具雄心的计划。

乔治·希利除了“努力学习”之外,很少干其他的事情。他设法度过了艰难的日子。据他的一个女儿后来回忆说,开始时没什么钱,也不会说法语,他从不说话,“但设法去做”。他进入了当时著名的画家安东尼·让·格劳斯男爵的工作室,成为那里唯一的美国学生。一旦立起画架,他就全身心地投入。用他女儿的话说,他完全变成了一名法国画家,用法国人的视角来看事情。“他和同事们过着一样的生活,他热爱他们……那是一种艰苦的生活,却也乐在其中,多变而不乏味。”

纳撒尼尔·威利斯忠诚于《纽约镜报》分派给他的任务,不断写出信函;约翰·桑德逊也一样努力,要做“巴黎的博斯韦尔”。桑德逊于1836年回国定居,他的著作《巴黎札记:一位美国先生给朋友的书信》,成了当时美国人在这一主题上描写最生动、笔触最诱人的作品,在大西洋两岸广为流传。此书1838年在费城出版,同年在伦敦以《美国人在巴黎》的标题出版,1843年巴黎有了法语版本。

爱玛·薇拉德一刻也不放松,她的社交日程包括拉法耶特和库柏以及他们的家人,还有参与大型晚会。为此她大饱眼福,看到的钻石、红宝石、翡翠和鸵鸟羽毛超乎她的想象。她仔细研究这样的社交活动,对那些高雅的谈吐赞赏有加。她抽出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卢浮宫,还亲自考察了法国的学校,要比原计划在巴黎待更长的时间。她解释说:“好像我着了魔,离不开这个地方。”到1831年春天回国之际,她的头脑中已经装满了她的所见所闻。她还为自己的学校聘请了第一位法语教师阿尔菲斯·德·古瓦拉夫人。没多少人能像爱玛·薇拉德那样,从出国的经历中得到如此大的收益,“这些效果体现在了特洛伊女校焕然一新的面貌上”。

勤勉的学者萨姆纳从不放松出席索邦大学的讲座——有关自然历史、地质、地理、埃及古物学、希腊史、英国议会史、哲学史、拉丁诗歌、刑法、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及查士丁尼法典等,即使住院期间也听讲座。在学法语这件事上他同样上心,一个月之后,在两位家教的帮助下,他可以不太费力地听懂讲座了。6周后,他就可以和学生和老师们用法语交谈了,话题涉及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