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十二怒汉》与陪审团(第3/9页)

令人意外的是,亨利· 方达并没有邀请电视版导演斯凡那再来执导《十二怒汉》电影版,反而去拜访了从来没拍过电影的希德尼· 鲁迈特。后者是罗斯以前的搭档,从1950年起在CBS工作,导演过十集罪案电视剧《危险》和十二集电视剧《你也在这里》。多年之后,已是“金牌导演”的鲁迈特接受采访时回忆道:“最初我完全没有挑剧本,方达来找我,我就一口答应了,那可是我的第一部电影。”

那时,鲁迈特刚满三十三岁,从百老汇舞台剧的小演员出道,慢慢转至幕后制作,成为电视剧导演。这在美国娱乐圈很常见,演员、编剧、导演,身份之间并非泾渭分明。鲁迈特会接受方达的邀约,除了对执导人生第一部电影的渴望,也源于对编剧罗斯的信心,“我非常了解罗斯的作品,他绝对能写出好剧本”,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明智的”。

四十万美金的拍摄预算,显然无法邀请大明星来组成豪华演员阵容。十二名陪审员的扮演者,除了饰演男主角8号陪审员的亨利· 方达是真正的电影明星,其他十一个人全部是电视剧演员或百老汇舞台剧演员,他们相貌平平,演艺生涯都刚刚起步,好几位都是多年之后才逐渐走红。按照鲁迈特后来的回忆,“当时的确只想找长相普通的演员”。凑巧的是,9号和11号陪审员的扮演者之前也出演过电视剧版。

当年的演员阵容里,唯一被认为有潜质成名的,是饰演3号陪审员的李· 科布,这个对死者最同情、情绪也最激动的角色,从戏份上来说,差不多可以算男二号。不过,多年之后获得奥斯卡奖认同的,却是1号陪审员的扮演者马丁· 鲍尔萨姆。1966年,他以在《一千个小丑》(A Thousand Clowns )中的表演获得最佳男配角奖。

1957年初,距离电视剧版播出两年多之后,电影《十二怒汉》的拍摄正式开始。导演鲁迈特回忆说:“最令人沮丧的地方在于,大家都说,天哪,十二个人窝在一个房间里,那不叫电影,也不可能拍出电影来。”他说:“如果我不是导演,或许也会这么想,但既然决定了要拍,就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他们租用了福克斯制片厂的摄影棚,那里规模比较小,租金能负担得起。为电影掌镜的摄影师鲍里斯· 考夫曼是黑白片时代最好的摄影师之一,在圈内大名鼎鼎。鲁迈特称赞他为“伟大的艺术家”,在《十二怒汉》的首次合作之后,他们又一起合作拍摄了七部电影。

与电视剧版相比,电影要重构部分剧情,两场戏之间不能有节奏差异。所以在剧情发展的连续性上要花费更多心力。罗斯改编了之前的剧本,丰富了十二名陪审员的背景,给每个人都设计了经历故事,让观众能够更清晰地理解他们的职业、身份和情感。

电视剧版《十二怒汉》因实况直播限制,都是室内戏,鲁迈特希望把一部分场景切换到外景,呈现更广阔的空间。这个想法最初遭到了大家反对,不过鲁迈特很坚持,最终在电影中保留了他的想法。镜头带领观众从街头走进法院,穿过法院内景,然后落在法庭,法官宣读指引后,才进入剧情核心的封闭空间——陪审员合议室。辩论结束,陪审员们达成一致意见,走出户外,镜头再次展现开阔空间,完成首尾呼应。

电影里最重要的场景,依然是陪审员合议室这个封闭空间。因为资金有限,鲁迈特在摄影棚搭建的会议室窗外,竖起一张壁画式的大照片作为背景布。在开机前一天,所有人来到片厂摄影棚。多年之后,鲁迈特依旧清晰地记得,亨利· 方达一走进片场,脸色就变得很难看,他问方达怎么回事,方达指着廉价的背景布说:“它们像一坨屎,希区柯克的背景布才叫背景布,逼真得像能走进去。”说到这里,鲁迈特自己也忍不住大笑:“大概方达生平第一次觉得,天哪,这就是雇一个新手导演的后果!”

玩笑归玩笑,鲁迈特与前辈方达的合作非常愉快,他称赞方达是他合作过的演员中准备最为充分的。方达熟知剧本和台词,“场记提醒方达,在说某句台词的时候,最好吐出烟圈来,而方达会说,不,是在前面两句台词里吐烟圈,而且他总是对的”。方达对表演精益求精,“他动不动就说,我再来一次,因为刚才我表现得不是那么真诚”。在《十二怒汉》之后,他们又一起合作了四部电影。

电影《十二怒汉》的拍摄总共用了二十一天,其中彩排用了十四天。鲁迈特非常看重彩排,“只要你准备好了,场景编排好了,就能与演员拍好戏,不用一个镜头拍上十八次”。这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也是节约制作成本的好方法。当年的彩排分为几个阶段,头几天的彩排是对台词,所有演员聚在一起,进行圆桌讨论。鲁迈特喜欢花上许多时间,让演员们自己讲述对角色的理解,这种讨论可以丰富他们的角色,增加演员们的表演维度,而不是一味复制剧本上的东西。鲁迈特也相信,这样的集体练习,还可以让演员们相互熟悉,彼此之间产生一种张力,“到了真正开机拍摄的时候,这种张力会帮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