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十二怒汉》与陪审团(第2/9页)

富兰克林· 斯凡那的拍摄风格以摄影机走位著称。面对《十二怒汉》这样的剧本,如何呈现十二名陪审员在密闭空间里的辩论冲突,他显然要花更多时间来思考人物的位置关系。例如,当摄像机跟着一个人物移动,表演空间切换,剩下的十一人该处在什么位置,怎么不挡住机位视线?随着剧情进展,怎样的机位切换能更好地展现戏剧冲突?彩排磨合下来,他给人物制定了走位图,十二名演员每人都有,非常精确。

电视剧版《十二怒汉》的十二名演员,有几位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就已出名。饰演4号陪审员的沃尔特· 艾宝,是当时家喻户晓的老演员,上镜非常密集。饰演3号陪审员的法兰奇· 汤恩也演过许多电视剧。最出名的当然是男主角,8号陪审员的扮演者罗伯特· 卡明斯,他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起就活跃在大银幕上,主演过希区柯克的《海角擒凶》(Saboteur )、《电话谋杀案》(Dial M for Murder )。影评人盛赞他是电视剧版《十二怒汉》最大的惊喜,一位大器晚成的全能型演员,既能演喜剧片,也能演剧情片。

经过几周彩排,1954年9月某个周一晚上,在大热剧集《我爱露西》(I Love Lucy )之后,《十二怒汉》正式与观众见面。斯凡那证明了他对镜头空间的掌控力,精心设计的走位、特写与长镜头的切换,让观众们既像在看话剧,又有看电影的视觉体验。有意思的是,当时的实况电视剧里还需要插播广告。于是,在第一幕尾声里就出现了这样一幕:当8号陪审员要求投票时,摄影机靠近桌子,记录投票过程,平滑地拍到尽头,最后定格在远离众人的他身上,接着进入广告时间。几秒钟后广告结束,剧情并没有中断,镜头就是从之前的位置开始,演员们保持原来的位置,摄影机后撤,陪审团得出投票结论。

与后来的电影版相比,电视版《十二怒汉》的结尾很有趣,因为它有含糊不清、意犹未尽的地方。当一直坚持被告有罪的3号陪审员妥协之后,其他陪审员退席,最后走出门的是3号和8号陪审员。如果按照最初的剧本,两人就直接出门了。实况直播时呈现的却是另一场景:8号陪审员对3号陪审员说:“他们都等着呢。”3号面色凝重,将桌上那把刀拔出来递给8号,一言不发地离开。8号接过刀,若有所思,转身走出房间,带上门。全剧终。

电视剧《十二怒汉》获得巨大成功,好评如潮,还获得当年艾美奖的三项大奖:最佳导演、最佳编剧和最佳男演员。评论者认为,这五十二分钟内的戏剧变化,让观众真正感受到观点是如何产生和逆转的。最后那个含糊的结局,恰好是全剧最出彩之处,它让观众意识到,其实结果并不清楚,最后3号陪审员的转变,是随波逐流还是内心确信?这种悬念,反而可以引发人们更深入的思考。斯凡那后来专注于电影拍摄,以《巴顿将军》(Patton )荣获1971年奥斯卡最佳影片奖。

只不过,娱乐产业终究还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如果不是亨利· 方达慧眼识珠,《十二怒汉》或许也会和当时众多的优秀实况电视剧一样,仅此一晚,昙花一现。

作为电影的《十二怒汉》

电视版《十二怒汉》播出时,已到知天命之年的电影演员亨利· 方达正如日中天。他天生属于大银幕,当电影风格还处于话剧时代时,方达就已找到不同的表达路径。他在电影里自然流露,那么的真实动人。他是《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 )中的汤姆· 乔,《青年林肯》(Young Mr. Lincoln )中的林肯,《侠骨柔情》(My Darling Clementine )中的怀亚特,他就是当时美国男性的典范,真诚、实在、谦逊而又坚定。

或许是对这个陪审团题材的故事足够热爱,或许想为事业的转型做些铺垫,像一些演员那样,尝试制作属于自己的电影,亨利· 方达对《十二怒汉》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他主动寻找制片厂,希望他们能够出资投拍。可是,名气归名气,生意归生意,许多制片厂都很干脆地拒绝了这位大明星。在商言商,片商认为这部电视剧已经免费播出过,不会有人再掏钱去看电影。

经过亨利· 方达的不懈努力,联美公司最终决定投资拍摄。只不过,已经将电视剧《君子好逑》(Marty )改编为电影并获得成功的联美,在《十二怒汉》这个项目上,更看好的似乎是亨利· 方达的名气,而不是故事本身,因为这一次他们只同意部分出资,其他的钱则要方达自己想办法。

亨利· 方达愿意放手一搏,出资成为联合制片人。他和剧本作者罗斯共同成立了一家制作公司,电影发行则交给联美。《君子好逑》翻拍成电影的投资大约三十四万美元,属于典型的小成本制作。或许是以此为参照,《十二怒汉》设定的投资总额是四十万美元,得益于擅长成本控制的导演团队,最后还节省了大约六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