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3/6页)

她的惊讶发自内心,这让我觉得她很是可爱。在夜总会化妆成那样,一身流光溢彩歌坛女王装扮,其实她的内心依然纯净,纯净得令我冲动难抑。我恨不得将身体里乳汁一样柔润滑溜的浆液涂抹到她温软白皙的肌肤上。我想和她演绎最古老的辩证法,亚当的命题和夏娃的反命题,他们综合生出了像我和拉娜这样的人类。人类是烂熟的苹果,不过落到了离天主的智慧树很远很远的地方。我的意思不是说,我和拉娜,在纯洁方面,也赶得上先祖亚当和夏娃。如果说亚当、夏娃最初偷吃天主智慧树上的禁果已属不逆,我和拉娜则足以让先祖亚当、夏娃感觉耻辱。因此,我很想和拉娜做的事情,其实是《人猿泰山》中泰山和珍妮在湿热丛林里做的事情。亚当夏娃式结合也好,泰山珍妮式结合也罢,好过一个越南女孩与一个法国神父的结合吗?“母亲过去常跟我说,我是她和神父因爱而生的孩子,做这样的孩子没有任何过错。”我告诉拉娜,“归根结蒂,妈妈说,我们是龙和仙女结合生出来的后代。还有什么结合怪得过这样的结合?话虽这么说,人们照旧看不起我。因此,我怪罪父亲。随着长大,我幻想着有一天他会站在教民面前,说:‘这就是我的儿子。你们也许认识他。现在,让他站到你们面前,你们应该接受他,应该像我爱他一样爱他。’反正,我就幻想着他说诸如此类的话。哪怕他悄悄看望我们,悄悄和我们一起吃顿饭,悄悄叫我一声儿子,我也会觉得幸福。可是,他从没这么做过。于是,我幻想他遭雷劈,遭一头发了疯的大象踩踏,患上绝症,或是一个天使下到布道坛,站在他身后,朝他耳朵吹响招他回到造物主身边的喇叭。”

“你没有幻想亲手杀死他。”

“哦,我还真幻想过,用枪杀了他。”

“你宽恕他了吗?”

“有时,我认为我宽恕了他;有时,我又不这么认为,尤其我想到母亲的时候。这么看来,我想,我还没真正宽恕他。”

拉娜靠拢过来,一只手搭在我的膝盖上。“或许你把宽恕标准定得太高了。”她说道。她的脸从没像此刻这么贴近我,我只需稍倾身体,我的脸就与她的脸贴到一起。就在这时,我做出了平生最乖张的举动。我巧妙拒绝了与她亲吻,准确说,我身体后仰,与她漂亮的脸、微露细缝的双唇拉开了一段距离。“我该走了。”我说道。

“你要走了?”从她的表情,我看得出,她从没听过哪个男人这么说话。哪怕我要她去犯所多玛(1)人犯的最邪恶的罪,她都不会像此刻这样震惊。我趁还没改变主意,将吉他递给她,站起身来。“有件事我得先做了,然后才能回来做要做的事。”这回轮到她身体后靠。她一脸好奇,像是要添些戏剧效果,在吉他弦上划拨出几个音符。“听起来很严肃嘛。”她说道,“不过,知道吗?我喜欢严肃的男人。”

她若知道我将严肃到何种地步,就不会这么说话。我开着车,径往桑尼住处而去。从拉娜住处到桑尼住处一小时车程。一路上,我稳稳掌着方向盘,均匀地深呼吸,以此将后悔离开拉娜的心情与要会桑尼的紧张心情平复下去。克劳德曾教我用意念控制呼吸。他跟南越佛庙里的僧人学了这套呼吸法。万事均可归宗到宁心静气。一个人慢慢呼吸,便可消除生命里的白噪音(2),其思想因此变得自由安宁,从而与其冥想对象合为一体。“当主观与客观合二为一时,”克劳德说,“扣扳机时,手就不抖。”我将车停在桑尼住处附近的拐角。我的思想已像一只在海滩上空翱翔的海鸥,托举它的不是它的意愿或它的振翮,而是自然的轻风。我脱下蓝色开领短袖马球衬衫,换上白色T恤;蹬去棕色懒汉鞋,脱下卡其裤,换上蓝色牛仔裤与米色帆布鞋;最后,穿上正反两面可穿的风衣,将有格子图案的那面朝外,戴上浅顶软呢帽。我拎着一只订阅《时代》杂志免费得的大购物袋。袋里装有一个小背包,刚换下的衣裤鞋子,一顶棒球帽,一个金色假发,一副墨镜,以及一支拧上了消音器的瓦尔特P22手枪,下了车。之前,将军给了邦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邦用里面的钱从上次卖给他点38手枪的华人帮那里买了这支手枪和消音器。接下来,他指导我演练杀桑尼的过程,直到我烂熟于心。

我停车的地方与桑尼住的楼之间的人行道上空无一人。美国人没有街上散步的习惯。我几次观察邻居,验证了这点。到达公寓楼入口,我看看表,刚过九点。桑尼这栋外观灰灰的两层公寓楼同于一家工厂,工厂里住的人做着许多相同且让人腻味的美国梦。他们以为自己的美国梦与众不同,其实,打个比方,都是某个已失落的原件的复制品罢了,而且,还赶不上原件哩。我按响了楼层对讲机。“阿啰?”对讲机里传来桑尼的声音。我报了我的名字。过了一小会,他才说话。“我这边按,你听到铃响就推门进来。”进到楼里,避免碰到人,我没乘电梯,改走楼梯。上到二楼,我探头观察楼道,确认空无一人,这才走到他的门口,敲了敲门。很快,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