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吉夫斯和老同学(第7/8页)

“我只有一记耳光。”他回答道。

接着,他小心翼翼地掩上门,仿佛拂去熟睡的爱神身上的小飞虫,然后就消失在我的生命中。

对败北的勇士,女性总是喜欢落井下石。我走回汽车那边,反响不大好。她们的反应好像是在暗示伯特伦的表现愧对当年东征的先祖。我尽量轻描淡写,但大家都明白情况。在一个秋风萧瑟的夜晚,汽车抛了锚,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而且午饭没吃成,眼看着下午茶也要泡汤,此情此景,仅仅有彬彬有礼的态度,并不能真正代替一罐汽油。

眼看情况越发不妙,没过多久,我就赶紧念叨着找人求助,于是沿着大路往回走。感谢老天,还没走出半英里,我就看到远处有光亮。就在这一片荒无人烟的沙漠之中,出现了一辆汽车。

我站在路中央,前所未有地大声疾呼。

“嗨!”我大喊,“我说!嗨!停一停!嗨!嘿!我说!嘿!嗨!拜托停一秒钟。”

车朝我开来,渐渐放慢了速度。只听有人发话了。

“是你吗,伯弟?”

“呀,炳哥!是你?我说炳哥,我们抛锚了。”

炳哥跳下车。

“等5分钟,吉夫斯,”他吩咐道,“然后慢慢往前开。”

“遵命,先生。”

炳哥走到我身边。

“难道咱们要走过去?”我问,“为什么?”

“对,走吧,兄弟,”炳哥回答,“踽步慢行。我得先问问清楚。伯弟,你走的那会儿情况怎么样了?升温了没有?”

“有点。”

“有没有注意到什么苗头,预示罗斯和派克两人要拌嘴、吵架、撕破脸?”

“的确是有点火药味。”

“快讲讲。”

我概述了一下事情经过,他紧张地听着。

“伯弟,”我们一边走他一边说,“你正赶上老朋友的一场生活危机。守在那辆抛锚的汽车旁,或许罗斯会看清楚一件事,一件她多年前就该看清的事:这个派克完全不宜人类消化,必须逐于幽暗、在彼有哀哭切齿矣。我虽然不敢打赌,但更加匪夷所思的事也不是没有。罗斯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姑娘,但她毕竟是个女人,一到下午茶时间,就容易暴躁。加上今天没吃午饭……听呵!”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臂,我们停下脚步。心急如焚。抓耳挠腮。只听路对面传来说话声,才听了一耳朵我们就心知肚明,是炳嫂在和那个派克理论。

我以前从来没见识过妇人动真格的吵架,不得不说,此次一见,不由刮目相看。自我刚才离开之后,情况似乎发展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这会儿两位斗士开始回首往事、翻旧账了。炳嫂说派克之所以能进圣阿德拉曲棍球队,全是因为她对队长胁肩谄笑百般讨好,即使过了这么多年,自己一想起她那副德行就想吐。派克回敬道,自己一直觉得应该既往不咎,因此一直忍到今天都没说破:炳嫂当年赢了“圣经故事奖”全靠打小抄,把犹大列王的名字写成小纸条藏在水手衫里,可要是炳嫂以为真能瞒过自己,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派克接着说,炳嫂要是以为自己愿意在她屋檐下多待一晚上,那也是打错了算盘。当初派克之所以决定来看她炳嫂,不过是可怜她孤独寂寞,需要思想文化的陪伴,因此一时心软,一派好意用错了地方。可现在呢,她派克改变了心意,只要上苍派人来施救,让她摆脱这辆破车,回去收拾箱子,她一定立刻卷铺盖搭下一趟列车,即便那是辆逢站必停的送奶车。不错,与其在炳嫂家再挨一晚,她派克宁愿靠双腿走回伦敦。

对此,炳嫂的反击长而有力,说的是在圣阿德拉的最后一学期,有个姓辛普森的女同学告诉她(炳嫂)说,有个姓韦德斯里的女同学告诉她(辛普森),派克假装和她(炳嫂)是好姐妹,但偷偷告诉她(韦德斯里),她(炳嫂)一吃草莓蘸奶油就满脸红点子,并且还非常恶毒地嘲笑她的鼻子。总而言之一句话,“好哇”。

接着派克搭腔,说读炳嫂上一本小说,读到女主角的小儿子染上喉头炎夭折那一段,忍不住哈哈大笑,这辈子都没笑得那么开心。听到这儿,我们觉得为了避免血溅当场,该出面整顿秩序了。吉夫斯刚好开到了,炳哥从后座上卸了一桶汽油,放在路边的隐蔽处,然后我们两人跳上车,闪亮登场。

“嗨,嗨,嗨!”炳哥兴高采烈地招呼,“伯弟说你们的车抛锚了。”

“哦,炳哥!”炳嫂深情地喊道,每个音节都爱意满满,“谢天谢地你来啦。”

“好,”派克说,“这下我兴许能回去收拾行李了。伍斯特先生或许可以让我坐他的车,让他家的男仆载我回去,我好赶6点一刻的那趟火车。”

“你要告辞了?”炳哥明知故问。

“不错。”派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