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二年五月,巴黎(第11/88页)

在那段快乐的童年时光里,我备受呵护,从不曾遭受任何波折或者历经戏剧化的场景。朗克尔中学就在街角,感恩节和圣诞节祥和而温馨,慵懒的夏日我则会在纳罕的海边度过。宁静的日子周而复始,唯一让我胆战心惊的是在我读五年级时,那披着一头蓬松乱发的西伯德女士朗诵着埃德加·爱伦·坡的《泄密的心》。多亏了她,我做了几年的噩梦。

步入青少年时期,我才开始向往起法国。那股心底潜藏着的迷恋与日俱增,日益强烈。为什么想去法国?为什么选择去巴黎?法语这种语言一直让我着迷,我觉得它比德语、西班牙语或者意大利语都要柔软而娇媚。而且,我特别擅长模仿《兔八哥》里那只名叫“臭美公子”的法国臭鼬,模仿得惟妙惟肖。然而我知道,我深深地迷恋法国,这与地道的美国人所谓的浪漫、圆滑、性感毫不相干。我迷恋法国的远不止这些。

初到巴黎,我立即就被这座城市拥有的强烈对比所吸引了,这里庸俗简陋的小巷和富丽宏伟的高楼大厦并存,我探寻着这里的对照、潜藏着的秘密、无处不在的惊奇。我整整花了二十五年的岁月才彻底融入这座城市,终于可以忍受那些耐心有限的服务生和出租车司机,终于掌握了在凯旋门附近行车自如的诀窍:哪怕周围有司机在高声怒骂,或者再惊奇点儿,一个开着黑得发亮的迷你车的优雅高调的金发美人冲着我口出污言,我都可以充耳不闻。对付那些傲慢的门房、自以为是的推销员、厌烦的电话接线员和自负的医生,我都有一套。我摸清了巴黎人的想法,他们自以为是这世界上高人一等的公民,尤其是要比那些南起尼斯北至南锡的法国人还要高贵,这里面还包括住在巴黎郊区的法国人。我还知道,巴黎以外的法国人都称呼巴黎人“人模狗样”,对他们全无好感。除了巴黎土著,没人真正热爱巴黎,没人会比他们更以这座城市而自豪。说到傲慢自负,没人能及巴黎人的一半。我不禁怀疑,为什么我偏偏如此迷恋巴黎?或者,是因为这座城市从未向我敞开心扉,于我,她只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人。我很清楚我的处境,我是个美国人,一个美国女孩。

像佐伊这么大的时候,我想成为一名记者。从高中为校刊写作开始,我从未停下过手中的笔。刚满二十岁时,我从波士顿大学的英语专业毕业,来到巴黎定居。我第一份工作是在美国某家时尚杂志担任初级助理,但不久我就辞职了。比起裙子长短或者春季流行色,我更渴望书写更加发人深省的文字。

接着,我接到了随之而来的一份工作:为美国电视新闻网络撰写新闻稿。待遇并不十分优渥,但足以能让我继续留在巴黎。我和赫尔夫以及克里斯托弗在第十八区合租了一套公寓,他们俩是一对同性恋人,我们的友谊也一直维持至今。

这个星期,我与赫尔夫以及克里斯托弗约好了晚餐,地点就在我遇到伯特兰之前居住的贝尔特街。伯特兰很少陪我来这里,我有时很好奇为什么他对赫尔夫以及克里斯托弗毫无兴致。“我的甜心哪,因为你亲爱的丈夫就跟大多数法国中产阶级的富裕绅士一样,只喜欢女人,对男同性恋毫无兴趣!”我的朋友伊莎贝尔慵懒的声音犹在耳畔,还夹杂着浅浅的低笑。没错,她是对的,伯特兰只喜欢女人。用夏拉的话来说就是:“肯定不会错的!”

赫尔夫与克里斯托弗仍住在我们之前合租的公寓里,只是当年我的那间小卧室被改造成了更衣室。克里斯托弗是一位时尚达人,并且以此为傲。我很喜欢参加他们的晚宴,因为会有各种有趣的人出席,如名模、歌手、颇有争议的作家、可爱的同性恋邻居、美国或加拿大记者或者刚出道的年轻编辑。赫尔夫在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里担任律师,克里斯托弗则是一位瑜伽老师。

他们俩都是我的挚友。当然,我在巴黎还有其他朋友,其中大多是美国移民,诸如霍莉、苏珊娜和简,她们都是我在美国念大学或者在杂志上刊登保姆寻求广告时结交的。我还有一些亲密的法国女性朋友,如伊莎贝尔,我是在佐伊在普莱耶音乐厅上芭蕾舞课时认识她的。可是,每当清晨醒来伯特兰乱发脾气时,我只会给赫尔夫与克里斯托弗打电话;佐伊在滑板上摔下来弄伤脚踝时,也只有他们来探望过;他们从不会忘记我的生日,知道我喜欢看什么类型的电影,听到什么美妙的唱片也会与我分享。与他们在家中共进高雅的烛光晚餐,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

我预先带了一瓶冷藏过的香槟酒。赫尔夫开门和我打招呼,克里斯托弗正在沐浴。赫尔夫四十多岁了,但仍旧保持着纤瘦的身材,蓄着络腮胡,和蔼可亲。他抽烟很凶,我们劝过他很多次,叫他戒烟,但都是徒劳,便只好任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