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英国(1852—1864) 第四章(第7/11页)

两个月的监禁

听众、人民、律师和我们,大家都很满意,因为大家都在等待严厉的惩罚,认为最低限度会判徒刑三至四年。

谁不满意呢?

被告们。

我走到巴泰勒米面前,他闷闷不乐地与我握了手,说道:

“帕迪冈依然清白无辜,巴罗内……”他耸耸肩膀。

我走出大厅,遇到了我认识的律师,他跟巴罗内在一起。

“我宁可判一年徒刑,”巴罗内说,“也不愿跟这个坏蛋巴泰勒米关在一起。”

审问是在晚上十时左右结束的。我们到达火车站时,在月台上看到了一群群法国人和英国人,都在吵吵闹闹大声议论这案件。大部分法国人对判决是满意的,虽然也感到,这对海峡彼岸的人说来算不得是胜利。在车厢内,法国人唱起了《马赛曲》。

“先生们,”我说,“公正先于一切;这一次让我们唱《统治吧,英国》!”

于是响起了《统治吧,英国》的歌声!

2.巴泰勒米

过了两年……巴泰勒米又站在坎贝尔勋爵面前了,这一次,严峻的老人戴了一顶黑毡帽,对他作出了另一种判决。

那是1854年,巴泰勒米与大家已越来越疏远,不知在忙什么,他很少露面,似乎在暗中筹备什么——与他住在一起的人也不比别人知道得多。我和他难得见面;他一向十分同情和信任我,但也没谈过什么特别的事。

突然传来了消息,说巴泰勒米犯了双重杀人罪20:他先是杀死了一个不知姓名的小商人,继而又杀死了企图逮捕他的警察。原因和线索都没有。在法庭上,巴泰勒米守口如瓶,在新门监狱也默不作声。他一开始就承认杀死了警察,为此他可能被判处死刑,因此他只限于承认这一点,似乎表示他为这事已有权上绞刑架,不必再提前一件凶杀案了。

这里谈的情况是我们后来逐渐知道的。巴泰勒米打算去荷兰,换了旅行装束,一只口袋里揣着经过签证的护照,另一只口袋里装着手枪,同伴是一个跟他住在一起的女人。晚上九时,巴泰勒米去找一个开汽水厂的英国人;他敲了门,女用人带他进屋,主人在会客室接见了他,然后又与他一起走进了卧室。

女用人听到他们的谈话越来越响,终于变成了咒骂,随后主人开了门,把巴泰勒米推出房间,这时巴泰勒米从口袋里掏出手枪,向他开了枪。商人倒下死了。巴泰勒米夺门而走——那个法国女人吓坏了,早已溜之大吉,因此没事。警察听到枪声,在街上拦住巴泰勒米,他便用手枪恐吓他,警察不放他走。巴泰勒米开了枪,这一次应该说他并不想打死警察,只是吓唬他一下,但是他一只手还没挣脱,已用另一只手开了枪,以致距离这么近,警察受了致命伤。巴泰勒米赶紧逃跑,但几个警察已一拥而上,他被捕了。

巴泰勒米的仇人并不掩饰幸灾乐祸的心情,说这完全是强盗行径,巴泰勒米是企图抢劫。但是那个英国人其实并不富裕。如果不是完全疯了,很难想象一个人会在伦敦公然抢劫,何况是在人口稠密的居住区,在一个认识他的人家,晚上九时,又带着一个女人;这一切说明他决不是为了抢劫一百来镑钱(在被害者的柜子里只找到这么多钱)。

这以前几个月,巴泰勒米办了一个作坊,制造彩色玻璃,用特殊的方法在玻璃上绘制图案、阿拉伯花纹和题词等。他得为此付六十镑专利费,还缺十五镑,便向我告贷,后来准时归还了。很清楚,那件事包含着比普通抢劫更重要的原因……巴泰勒米的思想状况,他的情绪,他的偏执狂,一切都照旧。他去荷兰只是为了要从那里前往巴黎——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

在这次流血事件面前,几乎只有三四个人肯好好思考一下,其余的人都在吃惊之余拼命攻击巴泰勒米。在英国被处以绞刑不是一件体面的事,与一个杀人犯有过关系也是丢脸的;最亲近的朋友离开了他……

我那时住在特威克南。一天晚上回到家中,两个流亡者在等我。他们说:“我们找您是为了向您保证,我们丝毫没有参与巴泰勒米干的这件可怕的事——我们与他有过共同的活动,因为一个人总得与别人一起干点什么。现在人们会说……会以为……”

“难道两位是专为这事从伦敦来到特威克南的吗?!”我问。

“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

“算了,先生们,我自己也认识巴泰勒米,而且比两位更坏,因为我与他虽然没有共同的活动,但还没打算与他绝交。我不了解这案子,审问和判决是坎贝尔勋爵的事,我感到痛心的是这么年轻充沛的力量,这样的人才,这个在艰苦的斗争和生活环境中成长的人,正当年富力强的时候,却不得不在刽子手的屠刀下结束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