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论克己(第12/15页)

因此,最有助于当事人自己的幸福与满足的那个程度的自尊自重,似乎也是公正的旁观者最乐于赞许的那个程度。一个照他应该的程度而且绝不超出他应该的程度尊重他自己的人,很少不能从他人获得他自认为该得的一切尊重。他不过是希望获得他该得的尊重,而且也完全心满意足于这种尊重。

自傲的人和虚荣的人,则是与此相反,他们时常觉得不愉快。前者,因为对别人所拥有的,在他看来是不公平的优越地位感到气愤而苦恼不已。后者,因为预见到他那些没有根据的自负一旦被看穿,肯定会令他很没面子,而经常提心吊胆、惴栗不安。即便是气度真正恢弘的人,他那过度的自负,当得到某些了不起的本领与美德的支持,尤其是又得到好运的垂青时,虽然骗得过一般群众(他们的鼓掌喝彩,他一点也不重视),却骗不过一些智者(他们的赞赏是他唯一可能重视的,而他们的尊敬也是他最急于想要获得的)。他觉得他们洞悉他的一切,并且怀疑他们蔑视他的过度自负;他往往会落入这样悲惨的不幸:他首先会秘密地与他们为敌,小心提防他们的揭穿,最后会公开地、狂怒地与复仇心切地与他们为敌,尽管原本可以为他带来最大的幸福,并且让他无须疑神疑鬼地安心享受这幸福的,正是这些人的友谊。

我们对自傲者与虚荣者的憎恶感,虽然常常使我们倾向宁可把他们列在他们的适当位置以下,也不愿把他们列在这个位置以上,不过,除非我们被某些特别针对我们个人的粗鲁无礼所激怒,否则我们很少胆敢去冒犯或虐待他们。在一般的场合,为了让自己的心情舒坦一些,我们会尽力默默地忍受,并且尽我们所能地适应他们的愚蠢。但是,对于过分低估自己的人,除非我们有比大部分人更强的识人能力和更慷慨的气量,否则我们很难不会,至少,对他做出所有他对自己做出的不公平行为,而实际上,我们对他不公平的程度往往远大于此。他不仅在他自己的感觉上比自傲的人或虚荣的人更不快乐,而且他也比较容易遭到别人的各种虐待。几乎在所有场合,宁可稍微过分自傲一点,也不要在任何方面显得过分谦虚;在自尊自重的情感方面,稍微过分一些,不管是对当事人本身或是对公正的旁观者来说,似乎比任何程度的不足较不讨厌。

因此,在这种情感上,如同在其他每一种情绪、情感和习性上,对公正的旁观者来说,最愉快的那个程度,对当事人本身来说也同样是最愉快的;而且依照最不致使前者觉得不愉快的,是超过或不足这个程度,同样的超过或不足,也相应地最不致使后者觉得不愉快。

结论

对我们自身幸福的关心,把审慎的美德推荐给我们;对他人幸福的关心,把正义与慈善的美德推荐给我们。在后面这两种美德中,前一种制止我们伤害他人,后一种激励我们增进他人的幸福。在这三种美德中,第一种美德最初是由我们对自己的爱心推荐给我们的,而另外那两种美德最初则是由我们对他人的爱心推荐给我们的。这些爱心起初完全未顾虑到他人实际有什么感受,或应该有什么感受,或在某种情况下肯定会有什么感受。然而,顾虑他人的感受,后来不仅催促而且督导所有这些美德的实践。绝不会有什么人,在他的全部或任何相当长的一部分人生过程中,始终坚定不移地走在审慎的、正义的或适当慈善的道路上,而他的行为所以得到这样的指引,主要却不是因为他时时顾虑他心里面那个高尚的人物、那个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中的公正的旁观者、那个裁判行为对错的伟大判官与裁决者的感受。如果在白天我们曾经在任何方面背离过他指示我们遵守的那些规则;如果我们曾经过分节俭或松懈节俭;如果我们曾经过分勤劳或松懈勤劳;如果,由于情绪激动或一时疏忽,我们曾经在任何方面伤害了我们邻人的利益或幸福;如果我们曾经忽略了一个可被清楚看见的适当机会,未能伸出援手增进我们邻人的利益或幸福,那么,这个长住在心里面的人,就会在晚上为所有那些疏忽与违背而追究我们的责任,而他的叱责常常会使我们内心为我们的愚蠢与漠不关心我们自己的幸福,以及为我们对他人的幸福也许更加严重的无动于衷与漠不关心感到羞愧。

虽然审慎、正义与慈善的美德,在各式各样的场合,可能被两个不同的道理几乎同等有力地推荐给我们,但是自我克制或克己的美德,在大多数场合,却主要,甚至几乎完全只被一个道理推荐给我们。这个道理就是合宜感,就是对那个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中的公正的旁观者的感受的顾虑与尊重。没有这种顾虑与尊重所强加的约束,每一种激情,在大多数场合,肯定会(如果我可以这么说)一头栽进它自己的满足里。愤怒的心肯定会遵从它自己雷霆大发时的种种联想;恐惧的心则肯定会遵从它自己剧烈动摇时的种种提示。时地不宜的顾虑会劝诱虚荣心节制最吵杂与最鲁莽的炫耀卖弄;或劝诱骄奢淫逸之心节制最公开、最猥亵与最可耻的放纵。对他人实际有什么感受,或应该有什么感受,或在某种情况下肯定会有什么感受的顾虑与尊重,是唯一能够在大多数场合,把所有那些叛乱暴动的激情威吓镇压成公正的旁观者能够体谅与赞许的那种色调与性质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