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论运气如何影响人类对于行为功过的感觉(第10/10页)

[7]原作注:把我们觉得某些行为应当受罚的这种自然的感觉,依此方式,归因于我们同情受害者心里的怨恨,对大部分人来说,似乎是在诋毁那种自然的感觉。怨恨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很丑恶的激情,以致大部分人往往会以为,像觉得恶行应当受罚这样值得赞美的本能的感觉,无论就哪方面来说,都不可能是建立在怨恨的基础上。他们也许会比较愿意承认,我们觉得善行应当受赏的那种感觉,是建立在我们对善行的受益者心中的感激感到同情的基础上。因为,感激以及其他所有慈善的激情,被视为一种可亲的本能,不至于殃及任何以它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感觉,或败坏那种感觉的价值或光彩。然而,感激与怨恨,在每一方面,显然是彼此相互对应的两种感觉。如果我们的功劳感(或觉得某某行为有功劳)是出自于同情的感激,则我们的过失感(或觉得某某行为有过失)便不太可能不是源自于同情的怨恨。

[8]译注:指Henry Home, Lord Kames(1696-1782), Essays of the Principles of Morality and Natural Religion(1751)。Henry Home是Adam Smith学术生涯最早的一位赞助者。

[9]译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有四因之说,除了动因(efficient cause,有人译为主成因)和终极因(final cause,有人译为目的因)外,还有材质因(material cause)和形式因(formal cause)。材质因,指构成一事或一物的那些具有实质性的东西;形式因,指一事或一物的构成形式。譬如,就一间房子而言,木头或砖块或钢筋水泥属于其材质因,而三合院或洋楼形式则属于其形式因。动因或主成因,指构成一事或一物的行为力量,如建造房子的师傅;现代科学所谓因果关系当中的因,主要指此因而言。终极因或目的因,指一事或一物的功效或作用,如房子是供人住在其中避风躲雨的。

[10]译注:指人类的理智。

[11]译注:这一段文字与前一章末了的附注一脉相承地表明Adam Smith对唯理主义抱持反对与怀疑的立场。

[12]译注:抵触人的牛,显然指《圣经》的《旧约·出埃及记》21∶28,“牛若触死男人或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

[13]译注:指Giovanni Paolo Marana(1642-1693), Letters Writ by a Turkish Spy。

[14]译注:公元前74年至66年间,罗马大将与执政官Lucius Licinius Lucullus率领军队攻打当时小亚细亚方面最大的强敌本都(Pontus,在今日土耳其北部)国王米特里达提(Mithridates)。早期相当成功,后来于公元前68年遭遇挫折,引起兵变,公元前66年被解除指挥权,由Pompey顶替。

[15]译注:这位国王是前一注中本都国王米特里达提的盟友,逼近的敌军是卢库卢斯率领的罗马军队。

[16]原作注:Lata culpa prope dolum est.(Gross negligence is nearly a trap.)

[17]原作注:Culpa levis(trivial negligence).

[18]原作注:Culpal evissima(very trivial negligence).

[19]译注:这是罗马十二板表法(the twelve tables)之后约两个世纪出现的有关侵权行为(delicts)的基本法。

[20]译注:简单地说,就是行善需尽快,至少须及时,而作恶则须三思。

[21]译注:这四个人全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了神圣的婚姻律。在Sophocles的Oedipus Rex一剧中,Oedipus,在不知道他两人的血缘关系的情况下,娶了他母亲Jocasta为妻。在Otway的The Orphan一剧中,Monimia误以为她的小叔是她的丈夫而发生了床笫关系。在Thomas Southerne的The Fatal Marriage, or The Innocent Adultery一剧中,Isabella误以为她的丈夫死了而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