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差异(第15/19页)

“我不是暗黑之友。”加拉德的脸紧贴在草地上,“我绝不会说谎。我行在光明之中。”

他的肋骨又被踢了一下,然后又是一下。他蜷缩起身子,低声哼着。但殴打持续不断。

黑暗最终吞没了他。

这个曾经被称为帕登·范的生物正走下一座山丘。褐色的枯草零星分布在山坡上,如同乞丐下巴上的胡须。

天空漆黑如墨,预示着一场风暴即将来临。他喜欢这种天气,但他憎恨造成这种气候的源头。

憎恨,这是他还活着的证据,是他唯一存留的情绪。现在的他只能憎恨。

毁灭、颤抖、美丽、狂暴、神奇,一切都源于憎恨。这场风暴给了他力量。他有着绝不会放弃的目标。亚瑟必须死,由他亲手杀死。也许在那以后,他还可以干掉暗帝。一切都将无比完美……

这个曾经是帕登·范的生物用指尖摩挲着他美丽的匕首,感觉到缠绕在握柄上的细腻金丝,一块硕大的红宝石被镶嵌在握柄的末端。这把匕首被他握在手中,匕首刃从右手的食指与中指之间穿出来,那两根手指的侧面已经被划开了许多伤口。

血从匕首尖端滴落到野草上,猩红色的斑点让他喜悦。脚下的红色、头顶的黑色,一切都如此完美。是他的憎恨造成了这场风暴吗?一定是这样,没错。

当他向北进入妖境时,在血滴旁边,死亡的草木上出现了一些黑色的斑点。

他疯了。这样很好。当你全身心地接受自己的疯狂,拥抱它,汲取它,就如同对待阳光、水和空气时,它就会变成你的一部分,你的一只手,一只眼。你能够用疯狂去看,去拿,这种感觉非常美妙。他解放了自己。

他终于自由了。

这个曾经是魔德斯的生物走到了山脚下,再没有回头去看一眼山丘顶上那一大片紫色的血肉。巨虫的身体结构非常混乱,很难被杀死,但任何事情都有原则可循,只要懂得该怎么做。

迷雾一直跟随着他,悄悄从地底爬出。这是他的疯狂?还是他的憎恨?它是如此熟悉,缠绕着他的脚踝,舔弄着他的足跟。

有什么东西从旁边的一座山丘后面探出头来,又立刻缩了回去。巨虫的死非常惹人注目。巨虫做什么都是这样嚣张。几只巨虫足以摧毁一整支军队。听到它们的动静,最好立刻转身走开。而且,最好派出斥候来探查巨虫群行动的方向,以免你在行军时迎头撞上它们。

所以,当这个曾经是帕登·范的生物转过那座山丘时,丝毫不感到惊讶地看见了一队紧张兮兮的兽魔人。一只魔达奥正统率着它们。

他露出微笑。我的朋友们,好久不见。

兽魔人鲁钝的大脑用了相当长的时间,才得出那个明显但绝对是错误的结论:如果一个人出现在这里,那么附近就不会有巨虫,因为巨虫能嗅到人血的气味,早就会扑过来将他吞掉了。和兽魔人相比,巨虫更喜欢人类。它们的偏好是有道理的,这个曾经是魔德斯的生物对这两种食物都品尝过,兽魔人的肉完全不值得推荐。

那些身上胡乱生长着羽毛、利喙、尖爪、犬齿和獠牙的兽魔人向他扑了过来。这个曾经是帕登·范的生物静静地站着。迷雾轻舔他的赤脚。这可真是美妙!就在兽魔人的背后,那只魔达奥还在犹豫着,无眼的眼睛紧盯着他。也许它感觉到了某种恐怖的东西,一个恐怖的错误。当然,它的感觉没有错。但有人正确,就必然有人会犯错。

这个曾经是魔德斯的生物笑得更加愉悦。当然,他很快就将需要一个新的名字了。

那只魔达奥转身就逃。

迷雾发动了攻击。

它翻卷着涌向兽魔人,迅速将它们遮没,如同爱瑞斯洋中的巨大海兽般伸出无数挽须,穿透兽魔人的胸膛。一根迷雾长索扫过兽魔人的头顶,以目力难及的速度缠绕住隐妖的脖颈。

兽魔人尖叫着倒在地上,身体剧烈地痉挛,毛发掉落,皮肤下隆起无数疱疖和囊肿。随着这些疱疹爆开,这些暗影生物的身上出现了无数火山口一样的脓疮,就好像淬火太快的金属表面冒出的气泡。

这个曾经是帕登·范的生物痛快地大张开嘴,闭起眼睛,向混乱的黑色天空仰起头,享受着他的胜利。欢愉过去之后,他叹了口气,更用力地握住匕首,让刀刃割开自己的皮肉。

红色在下面,黑色在上面。红与黑,红与黑,这么多红色和黑色。太美妙了。

他继续在妖境中穿行。

那些腐烂的兽魔人在他身后爬起来,摇摇晃晃地迈开步伐,任由痰液流出唇边。它们的眼神呆滞黯淡,但只要他一动念头,它们就会陷入嗜血的疯狂,压倒一切生命。

他丢下了那个魔达奥。它不会像谣传中所说的那样,再站起来。现在他的碰触会立刻对这种无眼的怪物造成绝对的死亡。真可惜,他还有几根很合用的好钉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