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当教堂墓地传来死人睡醒的呵欠声(第11/13页)

19世纪后期,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盗墓,一些偏远地区的死者亲属雇用带武装的守卫,在坟墓附近看守着刚过世的亲人。这仿照英国那些老国家的做法,反映了普通人对这些“盗尸鬼”的夜间活动感到惊恐。纽约户西城的盗墓人罗德里克·库洛向知名解剖师阿姆斯特朗兜售尸体,手段极其残暴,促使罗斯·沙拉葛(Sharague)(卒于1846年)的亲人写下了以下诗行,这首诗后来刻在她的墓上:

她的尸体被恶魔男子偷去,

她的尸骨被解剖,

她那为我们所信任的灵魂,已经上了天堂,

天堂没有医师

19世纪中叶至晚期,盗墓者的形象,在人们脑海里挥之不去,几乎涵盖西部所有地方,甚至零散散布于这个时期的文学中。例如,在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杰里·克朗彻的父亲也如杰里一样涉足这一恐怖的生意,而诗人罗伯特·骚赛(1774—1843)在他的诗歌中,把盗尸称之为“外科医生的警告”。他甚至详细叙说了打包卷尸者的活动,以及他们可掌控的金钱。

但此类题材最伟大和受欢迎的作品,当数出自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之手笔的《盗尸犯》。这本书对伯克和哈尔,特别是罗伯特·诺克斯的活动进行了描写。这个故事已经深入众多读者的思维中,而且整个19世纪,尸体从坟墓爬起以及从僵住昏迷中醒来,让人们不寒而栗。当时有一篇署名为“L.R”的作者,在1827年伦敦杂志上写了一篇当时流传很广的文章,题目叫《盗尸之乐》,把复活尸体深深烙在大众的脑海里。但当时也有其他说法构造了回魂尸体的形象,其中包括吊死鬼。

半吊不死鬼

通常,被处以绞刑的罪犯因为突然下沉,颈部断掉而死亡—大多数情况,是用绳套套在喉咙上。但是,有时候,出于种种原因,犯人的颈脖没有断,犯人被慢慢勒死或窒息而死;有时候,绞刑完全没有达到目的,犯人颈上的绳子被切断放下来后,依然多多少少还活着。由于判决已经被执行,而绞刑失败被认为是“天意”,犯人不可重新处以绞刑,除非他们自己或家人提出要求。在中世纪和近代早期,一些刽子手行刑后会拉一下受刑尸体的双腿,确保他们的脖子即刻断掉。但是,随着法律变得更加正式(特别是在英格兰),这些刽子手可能被指控为谋杀犯,所以很少有刽子手会尝试这种仁慈之举。那些被砍下来的被称为“半吊鬼”,其数量可能比想象中的要多。但这样子逃过绞绳,或许并非就是一种幸运。很多情况下,当受刑的人将近被勒死时,他们的脑袋供血已经中断,好多被砍掉绳子生还的人无法正常思考,无法恢复到正常的生活。大部分情况下,他们必须有人照顾,正如一位作家指出,处决而死,远比生不如死好。“半吊鬼”这个词成为了辱骂和讽喻之词,人们用这个词表示一个人精神上无能力或能力有限的人。

事实上,酒吧和酒馆里会演唱几首关于半吊鬼的粗俗歌曲,例如,1728年,玛格丽特·狄克逊因为谋杀自己的孩子,在爱丁堡的格拉斯广场被处以绞刑。她的尸体被砍掉绳子放下来后,搁在一辆手推车上,沿着鹅卵石铺就的街道被运送至停尸间。中途,刽子手和车夫停下来走进一家酒馆喝酒,在里面吃了点点心。不想,“尸体”自己坐起来,让周围的路人大吃一惊,惊恐万分。似乎手推车的颠簸让玛格丽特复活了,她不是完全死亡。人们把她带回家,几天后,她几乎完全康复,但她跟以前不太一样。在她被执行绞刑的时候,她丈夫宣布成为鳏夫,按照苏格兰法律,他们俩必须重新结婚。这个故事,催生了几首关于“半吊鬼玛姬·狄克逊”或“半吊鬼麦格”的歌曲,这些歌曲非常猥亵,但在苏格兰和其他地方极其流行。吊死的尸体从运尸车上复活的吊死鬼,在爱丁堡的老百姓心中留下恐惧的印记。但玛格丽特·狄克逊并不是唯一一位如此“知名”的吊死鬼。

1736年,弗纳姆和哈丁这两位谋杀犯在布里斯托尔的圣米迦勒山被当众处刑。当他们从刑架上放下来时,还活着。弗纳姆被带到一位外科医生家里,他苏醒过来,揉揉膝盖,跟几位在场的人握手。但他并没有逗留很久,不到天黑就死去了。但是,他的同伴耶和华·哈丁也苏醒过来,此后好几年身体都处于健康状态,人们称之为“半吊哈丁”。他依然居住在当地的感化所监狱里,成为人们好奇打听的对象,有很多人来看望他,甚至施舍钱。但是,跟玛格丽特·狄克逊很像,他也是那些带有恶意的粗俗咒语的受害者。

这种粗俗的咒语很可能影响了另一个类似人物的决定:著名的爱尔兰杀人犯“半吊鬼”麦克纳顿(Half-HangedMcNaghten)。他真是的姓名是约翰·麦克纳顿(McNaghten),但是在1752年,他被判谋杀了他的前恋人玛丽安·诺克斯(Mary-AnneKnox)。在利福德(Lifford),当绳子在他执行绞刑断开的时候,他要求再拿一根来。“我将永远不会被叫做半吊鬼麦克纳顿”,他断言道,但是讽刺的是,他还是被吊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