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城市套路深,涨点姿势保生存(第5/11页)

最后,您需要留心几个需要慎用的称谓,以免您在宋朝生活的时候一不小心误入雷区:

某日,您偶遇一位富贵人家的女儿,出于礼貌,您客气地打了一声招呼:“某小姐”。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在宋朝,“小姐”是对青楼女的特定称谓,您这样喊一名良家女孩,人家能不生气嘛。另外,还有一个与“小姐”相类的词——“爱卿”,在很多场合也专用于称呼青楼女。假如您在宋朝的身份是皇帝,模仿某些古装电视剧中的台词来一句“爱卿平身”,马上就能看见满朝文武一脸被雷劈了的表情。

戏曲节目里,我们常常会看见这一幕:无论是什么身份地位,妻子对着丈夫都喊“相公”。如果故事背景设定在宋朝,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错误:“相公”一词在宋朝可不是随便用的。就狭义来说,“相公”仅限于对宰相的尊称,如北宋有名的“寇相公”寇准、“王相公”王安石。从广义上讲,也可用作对高官的尊称,如岳飞就是被称呼为“岳相公”。

“汉子”“老汉”,在现代看来是两个中性词,但在宋朝却是对男子、老年男子一种蔑视成分颇高的称呼。所以到了宋朝,您别随便喊人“汉子”“老汉”,除非您想和别人干上一架,人家会误以为您在故意找茬。

与人沟通交流第一句就是称呼,弄懂了宋朝关于称谓的基本常识,您可以和人搭上话了,您的第一步,值得恭喜。

第2章 首先要有个小目标:京城户口|户籍制度

一、住满一年就能拿到京城户口

您跨越千年来到了宋朝,满怀雄心壮志,也许立志要成为一代名臣。在此之前,您需要参加科举考试。跟随其他应试考生的步伐,您走进州府报名处,府学官员手一伸:“递上状纸来。”

您傻眼了:“我又不告状,递交什么状纸?”

府学官员脸一沉:“又一个穿越的黑户,给我拖出去!”

误会闹大了吧?这里府学官索要的“状纸”,不是诉状,而是您的身份说明文件。考生参加科举考试,必须先向州府递交状纸,即“投状”,上面列有姓名、乡贯、直系亲属三代情况,地方官据此审查考生是否具备应试资格。其中乡贯的户籍要求特别严格:考生是否有宋朝的正式户籍——民籍,是否属本贯州府户籍,是否居住于户籍所在地,以上三个条件全部满足,考生才能参加科举。您说:“我是穿越过来的,哪来的宋朝的户籍呀?”不好意思,您不具备应试资格。

您心里想着先去弄个假户籍来,再报名参加科举,说不定运气好就能蒙混过关了。必须郑重提醒您:千万别整这事儿!

一方面,在科举的整个过程中,考生户籍资格的审查贯穿始终。一是提倡同行举人互查。根据宋朝太平兴国七年(公元982年)的诏令规定:“诸州长吏解送举人,取版籍分明,为乡里所推,仍十人为保。保内有行止逾违者,连坐,不得赴举。”就是说按照户籍划分,十个考生为一保,这十个同保人里只要有一人违背了科举考试的规定,其他九人连坐,也会被取消考试资格。有这样一个规定,您的底细想不被其他考生查个彻底,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二是地方官吏对考生户籍的审查相当严格,不仅要把考生资料上报礼部,还要在本地公示,设置专项奖金,鼓励百姓监督举报。三是考生应试之际,先要在卷首标明贯籍或居住地。评卷结束后,考官复核户籍乡贯。最后是礼部贡院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仍是户籍。所以,在户籍上蒙混过关的可能性不大。

另一方面,对于造假户籍参加科举考试的情况,在宋朝有一专用名词叫“冒贯应举”。朝廷对冒贯应举者处罚重、株连范围广。例如元祐七年(1092年)规定:凡是冒开封户籍的应举者,处以杖刑一百;已经及第者,取消进士资格;保官及相关官吏、耆长、书铺、知情者及帮助造假者,一律同罪处罚;同时参考试的同保人今后两次考试不准参加。您可以在心里默默衡量一下:能不能熬过一百下的杖刑,能不能逃过被株连者们的清算。承受不了这样的后果,还是别玩投机取巧那一套了,老老实实走正常途径,争取早日成为宋朝合法公民吧。

值得庆幸的是,宋朝的户籍制度在历代封建王朝中最为开放自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古代诸多王朝在户籍管理上,人为地将户籍分为“编户”与“非编户”两个阶层,“编户”即为良民,“非编户”则为贱民,贱民属于主人的私有财产。当然,这是封建时代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表现之一。到了宋朝,这一不平等现象得到极大改善。宋朝的户籍制度不再将国民区分为“良民”与“贱民”,从前的所谓贱民,都被纳入国家的编户齐民,成为自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