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北方政权对察举制的采用(第5/8页)

表12—1

可见由秀才入仕者,在仕途上具有良好前景。较之直接入仕,秀才察举对才学更为强调;秀才有三分之一拜为博士,可见此科是北魏文化教育人才的重要来源。

北魏学校入仕之途,其特权性、士族化更为明显。根据《魏书》,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正月令“制自王公已下至于卿士,其子息皆诣太学”;献文帝时高允请立郡学,选生“先尽高门,次及中第”;宣武帝正始元年十一月兴学诏,有“崇建胶序,开训国胄”语,延昌元年四月兴学诏,有“贵游之胄,叹同子衿”语。又张昭“天兴中,以功臣子为太学生”,王嶷“少以父任为中书学生”。又《周书·薛裕传》:“初为太学生,时黉中多是贵游。”时在北魏之末。这都说明北魏学校的入学标准,首先在于父祖门第官位。又北魏国子学生有品阶,据太和第一次《职令》,在从第六品下,身份不低,可见其待遇优越。

北魏之国学、太学生员,我大略考得65人。其中出于汉族姓族者,如赵郡李氏之李骞、李怡、李仲胤、李安世、李谧5人;博陵崔氏之崔秉、崔合、崔广、崔振4人;清河崔氏之崔思叔、崔箱子、崔彦穆3人;陇西狄道李氏之李韶、李虔、李冲3人;京兆杜陵韦氏之韦瓒、韦孝宽2人;勃海高氏之高祐、高钦2人;广平任游氏之游明根、游肇2人;以及范阳涿卢氏之卢度世,河东闻喜裴氏之裴修,荥阳开封郑氏之郑道昭,河东汾阴薛氏之薛裕,河间邢氏之邢子才,河内司马氏之司马金龙,范阳祖氏之祖莹,勃海封氏之封回,北海王氏之王嶷,等等。

特别是仅仅就我之大略考得,国学生或中书生中,宗室有元孟辉、元晖、元信、元悛、元 、元灵耀、元彝7人,代姓有陆凯、源规、源奂、尉拨、贺拔岳等5人。鲜卑皇宗贵族合计12人,占18.5%。《元孟辉墓志》:“时始八岁矣,有诏入学”;《元信墓志》:“幼入书堂”;《元悛墓志》:“年七岁,召为国子学生”;《元悛墓志》:“裁离襁褓,便游庠塾”。知皇宗子弟,应依制入学。这当然会提高学校的规格。总之,就史料所见,北魏所见学校诸生。大抵出自高门贵族之家。

北魏学生之任官可考者约48人,其中以拜为中散者为最多,共17人,且全部来自中书生,占总数之35.4%。《魏书·李冲传》:“显祖末,为中书学生……高祖初,以例迁秘书中散。”知中书学生迁中散为常例。中散一官约始置于道武帝时,为权贵子弟之起家之位。如高谧、陆龙成、伊馛、皮喜、慕容契等,史传记其以“功臣子”、“勋臣子”、“名家子”或“名臣子”除为中散。据《魏书·官氏志》太和中第一次《职令》,侍御中散及中散在第五品上,秘书郎、著作佐郎、国子博士尚在其下。但太和二十三年第二次《职令》,已不见中散一官。其余之任官,如中书博士、中书助教、太学博士、博士、侍御史、秘书郎、尚书郎、中书郎、羽林监、奉朝请及诸府掾属僚佐等等,不一一备记。国子中书生的任用,看来比秀才还要优越一些。太和第一次《职令》规定国子生品秩为从第六品下,其起家官品,自然又应在此之上。

北魏所见学生之最终或最高仕官之可考者,我大略统计得47例。下面参照史传,并参考毛汉光编制之《北魏官吏总表》,将其中仕官曾达五品以上者之数量比例,列如表12—2:

表12—2

是北魏学生,最终成为中高级官僚者的比例,是非常之大的。其中最终成为三品以上官吏的,占61.9%。可见学校入仕,在北魏乃入仕华途。

三、魏、齐策试制度

北方政权在采用察举选官制度之时,大致沿用承袭了两晋南朝的考试程式,但大同之中亦有小异。从北魏、东魏到北齐的考试之法具有连续性,在此一并叙述。

北朝察举之中,秀才、孝廉二科是基本科目。秀才主要考试文学辞采,孝廉则主要考试经术章句。《魏书·崔亮传》记刘景安语:“朝廷贡秀才,止求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唯论章句,不及治道。”是秀才试文而孝廉试经。又同书《邢峦传》:“有司奏策秀孝,诏曰:秀孝殊问,经权异策,邢峦才清,可令策秀。”是主考秀才者,亦须选择文才清逸者,那么策试孝廉者,自然要经学渊博之士了。

《隋书·礼仪志》记云:

后齐每策秀孝,中书策秀才,集书策考贡士,考功郎中策廉良。皇帝常服,乘舆出,坐于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对。其有脱误、书滥、孟浪者,起立席后,饮墨水,脱容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