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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生活的年代,住在爱多亚路后面房子里的姑娘都喜欢说自己是苏州人,因为那个小桥流水的花园城市以出美女闻名,可爱的、说话软软糯糯的美女,不过,林鸣的妈妈还真是苏州姑娘。在上海,她属于被称为幺二的那一类妓女,因为男人花一块钱可以叫她陪酒,花两块钱就可以睡她。幺二还不是最下等的,像那些来自于广东的咸水妹,只能跑跑码头,嫖客基本上是外国船员和水兵,还有那种棚户区的穷苦男人花个三毛钱,按在墙上就能干一回的妓女,人称钉棚的,那就更低级了。比幺二高一档的妓女叫长三,而最高档的妓女当属那些能唱能吟、琴棋书画无一不精的小先生,她们衣着入时,风流蕴藉,和达官贵人们吟诗作对。

林鸣的妈妈不是她们中的一个,不过杜月笙遇见他妈妈的时候,他自己也不过是个小混混,境况比她好一些,但跟后来的飞黄腾达相比,当时就是个瘪三。他们俩是相好,他从来没有在她身上花过钱。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后来,当他听说她有个孩子,长得又高又瘦,像极了他的模样,他立马亲自赶到花园城市苏州,去找她去了。这个男孩子,还在妈妈肚子里时,就随妈妈回到了她的家乡苏州,他就在苏州的妓院里慢慢长大。

那时候,林鸣的整个世界就是妓院,连同妓院层层叠叠的院落,院落里如蝴蝶般翻飞的女人们,还有迎来送往的沉重大门。朱红色的大门外,青青垂柳下蜿蜒着青石板小路,在夏日里腾起一片绿色的雾气,温润清凉。纵横交错的小河在桥下流淌,一座座拱形的石桥在河面上投下弯月般的倒影。热热闹闹的集市上,人们用吴侬软语讨价还价,小贩们有的来自于田野,有的来自于河流湖泊,有的来自于山林,他们带来了活蹦乱跳的活鱼,关在笼子里的鸭子,一捆捆新鲜的水生菜蔬,还有嫩黄的竹笋。农历三月,他会用兜兜里的碎钱去买青团,碧绿的青团里包着莲子馅。秋天,七夕节的夜里,他会吃到甜甜的巧果酥糖。那是他的世界,伴随着眼前闪过的无数个陌生的面孔,伴随着院子上空翻卷疏散的云朵,还有店家商号猎猎吹动的旗幡。那个时候,他的脑子里面从来没有未来这两个字。

这一切,在他爸爸到来的那一天突然就改变了。

他记得那个奇怪的早上,妈妈天不亮就进了他睡觉的小房间,推醒了他。平时,他妈妈都要睡到中午。“起来起来,小豆芽。”她说,妈妈总是这样叫他,从小他都是瘦骨伶仃的。他还要睡觉,推开了妈妈的手。

“起来洗澡啦,”她还在叫他,“穿上那件新做的蓝褂子。”

“硬邦邦的扎人,我不要穿。再说了,我昨晚刚洗过澡,不用洗了。”

“一定要穿上。”

“为什么啊?”

“你爸爸来了。”

他的身体一下子僵住了,妈妈的话让他摸不到头脑,因为他没有爸爸。

“快一点。”可是,妈妈一点没有迟疑,她把他推起来后,顺手抚平了床罩上的褶皱,好像这样就能抚平儿子前方道路上的坎坷不平。“是时候了,你该成为一个男人了。”

平时安安静静的小巷,变得喧哗起来,鸡咯咯的叫声,孩子们的哭声,还有汽车声,都涌进了小巷。他穿上衣服,跑到院子里,那里,站着老鸨和他的妈妈。

一辆硕大的、有棱有角的轿车突突地开进了小巷,开出长长的一段路后,才轰隆隆地刹了车。车门打开,跳下一众保镖,跟着他们下车的,是一个个子高高的男人,他剃着光头,穿了一袭宽松的长袍,袍子随着他的步伐飘荡着。他的颧骨很高,耳朵很大。他的耳朵和林鸣的很像。一阵恐慌像一把发烫的匕首,扎进了林鸣的心里。

这个男人盯着林鸣看了很久,一语不发,然后,他转身和他妈妈说起话来。自从她怀上他后离开上海,他们就没再见过面,可是,一见面他们还是亲亲热热的。他们看也没看林鸣一眼,相拥着转身朝堂屋走去。林鸣不知道,他们其实已经在谈论怎么安排他了,几天后,他被送到了汉口的教会学校。

过了很多年,林鸣才明白,这个安排其实也是一种投资。杜月笙之所以送他去上教会学校,是为了日后自己手下也有人懂得外国人的语言和想法。事实证明,这是一笔很明智的投资,它的回报是实实在在的。林鸣把爵士音乐家带到了中国,爵士乐把人们吸引到了舞厅夜总会,人们在这里聆听音乐,翩翩起舞,吃饱喝足后,一些人还一闪身进了旁边的妓院和鸦片馆,在那里再花掉大把银子,而所有这一切盈利,自然是淌进了青帮的钱柜。

不过,林鸣的成功,与其说是来自于他的血缘,不如说是因为他从小生活在外国人办的寄宿学校里,从小受到的是西方音乐的熏陶。那时候,每天都是在音乐中开始,他和他的同学们聚集在学校的小教堂里,吟唱赞美诗,在歌声里,他熟悉了和缓的十二声音阶,以及它的音程及和弦。这些音乐,成为了他的第二语言,后来,这些音乐成为了他进入夜晚世界的门票。法租界附近还有一些其他的音乐经纪人,他们把他的成功归于和杜月笙的关系,他们在私下的议论,会忌恨他的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错了,其实,他的成功,在于他和他的爵士音乐家们从小听的是同一种音乐,那就是教堂里的主旋律赞美诗。他的耳朵,和他们的耳朵是一样的,他们是不同肤色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