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专制危机的一种解决形式(第22/27页)

  • 小野和子:《清初的思想控制》,第104页。​

  • 魏斐德:《中华帝国后期地方控制的演变》,第3—4页。​

  • 王士祯这样说他。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2—384页。​

  • 张其昀编:《清史》,第3953页;冈本跻:《政治和道德危机》,第114页。​

  • 杨雍建奏章见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05页。至此,京城内所有形式的结社都被严厉禁止。例如当1659年颜元赴京参加会试时,他无法与另外的士子结伴,因为此类聚会为禁令所不许。杜维明:《颜元》,第517页。​

  • 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06页。​

  • 同上书,第253页。​

  • 同上。稍后,清朝的一个佚名笔记作者写道:“明季时,文社行。于是人间投刺,无不称社弟。本朝始建,盟会盛行,人间投刺,无不称盟弟者。甚而豪胥市狙,能翕张为气势者,缙绅蹑屐向讯,亦无不以盟弟自附,而狂澜真不可挽。”《研堂见闻杂记》,第60页。​

  • 这并不是修辞上的夸张。像郑廉一样,杨雍建相信,明朝的党争导致了农民起义。郑廉记载了李自成占领其家乡河南一事,把起义局势的激战,归咎于朋党。他认为朋党之争导致君臣不和,君臣不和致使吏治不明,吏治不明最终激发了农民起义。郑廉:《豫变纪略》第一卷,第2—3页。​

  • 张其昀编:《清史》,第3935页;参见小野和子:《清初的思想控制》,第343—344页。​

  • 虽然我并不将它视为“封建”,但“缙绅统治”这一概念,就其包括了缙绅在本乡的政治(司法、调解)、文化(教育、指导公众观点)及经济(市场干预、公共工程、灌溉)地位这一面看,与重田石(音)的“强权统治”一词相同。​

  • 这也是李洵在《论明代江南集团势力》中提出来的观点。但李洵强调的是经营地主与地主的重要地位。经营地主的增多,还与经济作物的发展有关,例如清初的烟草与棉花。经济作物使得人们可以耕种较少的土地,来取得较多的收益,这样就削弱了拥有牧畜的富裕家庭的优势,从而拉平了贫富农民之间生产力的差异。在相当短的一段时间内,农业的商品化导致了土地占有向经营分工的形式发展,雇佣劳动力被大量应用,农业管理技术进一步改进了。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地区》,第99—100页。​

  • 傅衣凌:《明清农业社会经济》,第149—150页。​

  • 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五章,第15、23—25页;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地区》,第83页;墨子刻:《论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历史根源》,第39页。​

  • 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五章,第48—50页。17世纪中叶中国的时疫、饥荒与战争的直接影响,使得人口大幅度减少。从14世纪到16世纪,中国的人口从约6500万至8000万,增长到15000万,而在585至1645年间,人口减少了约35%—40%。对1661年人口数的一个估计是在7200万到9200万之间,大致比16世纪的人口数减少了40%—50%。何炳棣认为1683年后人口开始回升,但1700年的人口净数比之1600年可能并未增长多少。这一时期欧洲人口的增长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英国人口为500万,法国为2000万。勃兰登堡-普鲁士是个人口稀疏的地区,不足50万,其首府只有1.5万居民。大约到了1750年,欧洲人口才达到15000万,而同时期中国一地的人口就几乎两倍于此。王业键:《清代地税》,第7页;何炳棣:《中国人口研究》,第264—266页;参见埃尔文:《古代中国模式》,第311页;居密:《地主和农民》,第9—11页;E.E.里奇、C.H.威尔森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413页;芬纳:《欧洲国家与民族的形成》,第10页;沃勒斯坦:《近代世界体系》第二部,第258页。​

  • 韩恒煜:《试论清代前期佃农永佃权的由来及其性质》,第37—41页;居密:《地主与农民》,第11—12页;杨国祯;《试论清代闽北民间的土地买卖》,第3—8页。在18世纪,契约关系仍在不断取代宗法关系。对乾隆年间的个案分析表明,定额租比例扩大,以力役或分成租形式支付的田租极少。刘永成:《清代前期的农业租佃关系》,第57—58、91—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