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田赋(一)税收结构(第26/27页)

〔99〕《英宗实录》页2425、4202、2975、6031—6032。

〔100〕《大明会典》20/11。

〔101〕民壮的起源,见梁方仲《明代的民兵》页221。参见《明史》91/959。民兵不应与地方均徭之一的弓兵之类相混。

〔102〕《孝宗实录》页1702。

〔103〕《徽州府志》8/4。

〔104〕梁方仲《国际贸易》页278—279、281—282。

〔105〕《孝宗实录》0795;苏同炳《驿递制度》页277。

〔106〕《武宗实录》页0700。

〔107〕《漳州府志》5/38。

〔108〕苏同炳《驿递制度》页287;山根幸夫《徭役制度》页169。

〔109〕《杭州府志》31/15。

〔110〕苏同炳《驿递制度》页320。

〔111〕梁方仲《明代的民兵》页227。

〔112〕《天下郡国利病书》9/48;梁方仲《明代的民兵》页227。

〔113〕《汶上县志》15/170。

〔114〕《天下郡国利病书》16/59。

〔115〕冯琦《冯宗伯集》51/34;孙承泽《梦余录》35/21。

〔116〕1522年,八种私派,每一项都以固定的比率加征漕粮;他们由运粮军官使用。见《世宗实录》页0440—0441。这些做法在当时相当普遍。

〔117〕梁方仲《一条鞭法》页7。

〔118〕《上海县志》4/32。

〔119〕《顺德县志》3/24;《西园闻见录》32/9。

〔120〕《明史》78/826。在王毓铨所译的梁方仲的《一条鞭法》第42页,译者所加的注5有误。此文中官银与盐课没有任何关系。

〔121〕梁方仲《一条鞭法》页56—60。

〔122〕诸如王恕、庞尚鹏。见《皇明经世文编》357/6—7;《吴江县志》10/11—2;《吴县志》7/7—8。

〔123〕参见梁方仲《一条鞭法》页6。注意梁方仲的解释是力差多输于近地,银差则多输于远地。当然,16世纪有一些与此种解释不相符的例子。见《天下郡国利病书》6/18;海瑞《海瑞集》页249。

〔124〕见梁方仲, 'The "Ten-Parts" Tax System of Ming'(《明代十段锦法》), p.6。载于Sun and de Francis, Chinese Social History, pp.271—280;也见《天下郡国利病书》7/9—17;《大明会典》20/14;《徽州府志》8/42—43;《杭州府志》31/4。

〔125〕和田清《食货志》页217。他是依据《世宗实录》页2971的记载。这个术语在没有精确定义的情况下,使用了很多次。粟林宣夫认为,一条鞭法到1560年时才较为完备,见《一条鞭法の形成》页115—130。

〔126〕《西园闻见录》32/27。在此所作的说明做了轻微调整。

〔127〕梁方仲《一条鞭法》页1。

〔128〕J.K.Fairbank(费正清), in East Asia: The Great Tradition,与Edwin O. Reischauer合著(波士顿1958年),页340。

〔129〕沈榜《宛署杂记》页49—50。

〔130〕见Feuerwerker的文章:‘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 pp.107—108。

〔131〕倪会鼎《年谱》4/8。

〔132〕海瑞《海瑞集》页269:《杭州府志》31/14。

〔133〕《会稽志》7/5。

〔134〕官方标准见于《顺德县志》3/27,《天下郡国利病书》27/53。也参见《大明会典》20/15。

〔135〕《徽州府志》8/38。

〔136〕《天下郡国利病书》22/53。

〔137〕1579年,此法在杭州府实行,见《杭州府志》31、14。

〔138〕《中牟县志》2/15、17—18。

〔139〕《香河县志》4/2—3、19—22。

〔140〕《天下郡国利病书》15/175—176;山根幸夫《役法の特质》页221—250。

〔141〕最强烈的反对者是葛守礼,他于1567年任了六个月的户部尚书,参见葛守礼《葛端肃公集》2/10;3/19;14/15;15/11;15/18;《家训》27。参见片冈芝子《土地所有》页148—149。

〔142〕《穆宗实录》页1200—1201;《神宗实录》页1095、1100、1112、1245、1338、4124。

〔143〕《潞城县志》3/46;《香河县志》4/2;《怀柔县志》2/6;《天下郡国利病书》15/175—176。

〔144〕许多地区的役是永久固定的,而其他项目可以短期调整。理论上,前者不能与后者相混淆,后者也不能自相混淆。见梁方仲《一条鞭法》页32。

〔145〕《会稽志》7/12—13。梁方仲在《一条鞭法》中提到这一由帖,见该书页60—61。

〔146〕《神宗实录》页3755。

〔147〕《明史》78/828。

〔148〕《天下郡国利病书》6/61。

〔149〕《神宗实录》页4214。

〔150〕优免则例可见于《大明会典》20/19;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7/20—21;海瑞《海瑞集》页14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