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劫难逃:张献忠(第8/30页)

  张献忠是延安人,黄土高原上裹着白羊肚手巾面孔黧(lí)黑两颊坨红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牙齿的陕北青年。应该会唱几句信天游,至于水平如何,就不好说了。

  出身当然是贫苦了。祖上是军籍,也就是职业军人,那个时代军人是被人瞧不起的贱业。“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到父亲这一辈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做了个走乡串寨卖些针头线脑的小贩。母亲则在农闲时节,织炕席到集上去卖,补贴家用。从小应该挨过饿,受过冻,吃过苦,受过地主家的孩子欺负。这都是很保险的推测。

  据说是和李自成一样,张献忠被爹妈强扭着脖子送进私塾读过两年书。

  无奈天性和书本不亲,坐不住。在私塾两年,和同学打了无数的架,大字却没记住几个,父母无奈,只好任他放他的羊,任由他成天和村子里的半大后生们厮混。

  在陕北定边,民风剽悍,人们农闲之余,爱舞刀弄棍,不只为防身,也是一个娱乐。张献忠于此道颇有天分,练得也投入。他天性爽快,胆大。

  “身材魁梧,剽劲果侠,声如巨雷,面目微黄”,朋友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黄虎”。

  野史说他,“阴谋多狡”,“及长,益无赖”。很快他就打遍四邻八乡无敌手,成了年轻后生里“有号”的人物。

  农村文化生活贫乏,没事时,只能纠集几个同样好勇斗狠的朋友,到镇上的小酒馆,像《水浒传》里那样,切上二斤熟牛肉,打上两角浊白酒,吃得酒酣耳热,吹吹牛,“教量些枪棒”,说些“江湖上好汉们的勾当”,“卖弄胸中许多豪杰的事务”。回来捎半斤残酒,顺路偷只鸡,偷几把蚕豆,找个人家赌上一宿,第二天回家挨老妈一顿痛骂,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从“基层捕快”到“八大王”

  张献忠投身起义以前的确切经历,在浩如烟海的史料里我们仅仅打捞上了四个汉字:“捕快”和“边兵”。

  然而,这四个字,包含着相当丰富的信息含量。

  地方“捕快”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刑警。正如我们从通俗小说中了解到的那样,传统中国的基层公检法部门的干部素质不高,往往是流氓、罪犯或者地方上好勇斗狠之徒出身。

  比如县公安局的巡警队队长武松、监狱里的小牢子李逵都是遇赦的逃犯出身,“历城捕快”秦琼同样有过发配经历。他们警匪勾结,与黑社会亲如一家,并且往往在小说中最终成为“黑社会骨干”。

  被革职之后投身“边兵”,对失业的张献忠来说应该是一个既顺理成章又无可奈何的选择。正如前面所说,旧中国的“军人”是个被人瞧不起的,几乎是半囚徒式的职业。

  为了防止他们逃亡,政府给他们脸上刺字,对待一如罪犯。他们缺乏自尊,兵饷又常常被扣,所以纪律极坏,视烧杀抢掠为常事。用王学泰先生的话说:“不少队伍简直就是流氓团体。”

  从“捕快”、“边兵”四个字里我们可以推断,在当上捕快前,张献忠在地方上已经半流氓化了。“基层警察”整日吃拿卡要的生涯,很有可能使他进一步流氓化。

  虽然无法确知张献忠参加的“边兵”状况到底如何,但还是有充分的理由推测,军队生活带给张献忠的,不仅仅是军事常识,或多或少,还会有当时军队普遍的“兵痞”习气。

  考察张献忠的性格,我们应该注意到以下事实:在投奔起义军前,张献忠的生活一直是失败的。他的学生时代显然不成功,大字没记住几个,因为爱打架,没少挨老师的板子。

  进入官府,成为捕快,这对社会底层出身的他,是一个改变命运的好机会,然而他没能把握住,屡屡违犯纪律,最终被革职。

  走投无路投了军,在军营中他又不遵守军纪,犯下了死罪。因为军官陈洪范为其说情,方免一死,挨了一百军棍,被关入狱中。出狱后,穷无所归,正值各地起义军蜂起,遂投入起义军中。

  结合他后来的人生轨迹,我们可以判断,张献忠有着一定的反社会型人格倾向。他不甘心居于人下,有着强烈的改变命运的愿望。但他又容易冲动与暴怒,情绪极不稳定,不善自我克制,叛逆心理很强,尤其不善于跟上级相处。这一切导致他在正常社会中屡受挫折。如果大明天下继续太平,也许他一生会在监狱中而不是马背上度过。

  对他来讲,生在乱世,生逢其时。

  乱世有乱世的魅力。在天翻地覆的明朝末年,一切秩序都被颠倒,一切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公子王孙转眼间变成了乞丐,昨天的饥民今天却自封为王侯。懦弱不再是生存的法宝,善良成了悲剧的理由。谁也不知道第二天自己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