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短命西罗马也能影响欧洲上千年(第14/15页)

1122年,教皇卡立克斯特斯二世与“罗马皇帝”亨利五世签署《沃姆斯宗教和约》。和约规定:在德意志,主教由教士选举产生,产生分歧时皇帝有干预权;当选主教由皇帝授予象征世俗权力的权杖,然后由教会授予象征宗教权力的指环和牧杖;在意大利和勃艮第,皇帝无权干预主教和修道院长的选举,由教会对当选者先授予宗教权力,6个月后皇帝方可授予世俗权力。

和约是双方妥协的产物。教皇与皇帝争夺主教任命权的斗争,本质上是争夺主教领地上的政权和征税权的斗争。结果,教皇削弱了皇权对教会的影响,但没有实现教权高于世俗权力的目的;“罗马皇帝”享有对德意志教会的一切权力,因为教会在德意志不可能违反皇帝的意志而合法行使权力,但皇帝在意大利和勃艮第的世俗授职权纯属形式。从此以后,地方贵族势力越来越不喜欢皇帝集权,因而也对“罗马皇帝”失去了敬畏。

神圣罗马帝国萨克森王朝的罗退尔三世死前,已把帝位传给女婿。各公爵和主教惧怕强大皇权延续,就另选他们认为势力最小、性格懦弱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康拉德三世为皇帝。康拉德三世却不甘为傀儡,与德意志最强大的另一家族威尔夫家族长期激烈斗争,但至死也未见输赢。康拉德三世无暇顾及意大利事务,成为神圣罗马帝国帝国历史上第一位未去罗马城加冕的皇帝,而这更降低了“罗马皇帝”这个称号的分量。

1152年3月4日,康拉德三世哥哥的儿子腓特烈一世当上皇帝。腓特烈一世以恢复“罗马皇帝”的权威为己任,一生四处征战,努力恢复奥托一世时代的强盛与荣耀。

腓特烈一世像奥托一世一样雄才大略,野心勃勃,但所面临的形势却今非昔比。在国内,大贵族势力日大,越来越不尊崇皇帝的权威;在外部,英法已经大大加强了王权,国势强大起来,更重要的是,昔日俯首帖耳的教皇经授职权之争已与皇帝平起平坐,国内教会贵族更加听命于教皇而不听令于本国皇帝,形成新的分裂势力。

腓特烈一世审时度势,认为要想恢复“罗马皇帝”的权威,巩固和提高自身地位,威压内外敌手,首先必须夺取意大利、制服罗马教皇。因为制服了罗马教皇,通过实力宣告“罗马皇帝”有任命和管理罗马教皇的权力,国内不尊崇皇帝的贵族以及国外觊觎的势力,将不得不慑服。毕竟,当时大多数国家和公侯都深受罗马帝国影响,信仰基督教,将基督教的最高教权置于“罗马皇帝”之下,征伐其他不服从的人就名正言顺了。

1153年,腓特烈一世率军攻入罗马城,强势要求罗马教皇加冕他为“罗马皇帝”。罗马教皇不甘失势,在加冕问题上对他百般刁难纠缠,直至1155年6月18日才勉强为之加冕。

经此一事,腓特烈一世倍感教皇权力的威逼与制约。于是,他利用罗马法复兴的成果,于1157年在帝国名称上冠以“神圣”,直接与罗马教皇自命的“神圣教廷”称号抗衡。

不仅如此,他还仿效奥托一世随意废立教皇。1161年,罗马城出现教会选举的教皇与皇帝册立的教皇对峙的局面。1165年,腓特烈一世拥立的教皇巴塞尔三世发布圣谕,承认神圣罗马帝国具有与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相同的性质、地位和权力。这就承认了查理曼和奥托一世“皇权高于教权,高于各国王权”的原则。政教之争达到顶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领先一步。

不过,腓特烈一世法理上的权力要靠牢牢控制意大利才能真正实现。否则,一纸宣告,那些有实力的国王或者公侯不承认,最后也是空话一句。历史发展到此时,腓特烈一世无论实力多强大,都无法实现牢牢控制意大利的梦想了。因为此时意大利各城市已相当强大,他们奋起反抗帝国的统治与剥削。腓特烈一世武力征服他们非常困难。更重要的是,法国、英国和东欧各国都不能容忍这个强大帝国再度君临欧洲,东罗马也不希望意大利再次出现强大帝国,因而都纷纷牵制破坏。

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腓特烈一世在加冕“罗马皇帝”后,就全力去恢复和加强“罗马皇帝”的权威。他一生六攻意大利,略地毁城屠掠一空,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直到自己彻底无能为力为止。可以说,腓特烈一世是对“罗马皇帝”最具情结的帝王。

1166年罗马之战和1176年雷纳诺之战,腓特烈一世的精锐骑士死伤殆尽,他只身脱逃。遭此惨败后,他只得签约放弃对北意大利诸城的一切要求,并承认教会选举的教皇是唯一合法的。1179年,罗马教廷又制定新的教皇选举法,将过去一致同意原则改为超2/3的多数原则。这样,昔日皇帝利用亲信大主教阻挠破坏教皇选立的一贯手法也告失灵。腓特烈一世已经完全失去了反击教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