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短命西罗马也能影响欧洲上千年(第10/15页)

公元855年,罗退尔死去,中法兰克王国便分裂为三,长子路易获得了“意大利皇帝”称号,次子获得洛林,三子获得普罗旺斯。在公元870年,统治洛林的次子死后,两个叔叔日耳曼路易与秃头查理在墨尔森又进行了一次瓜分,日耳曼路易得到亚琛、科隆、特利尔、美因兹和阿尔萨斯,秃头查理得到了洛林的西部地区。

此时,三个法兰克王国开始长期遭受诺曼人、阿拉伯人和马扎尔人侵扰,尤其是诺曼人的威胁最大。几个法兰克王国被攻得无力他顾,名义上的皇帝称号便在几个王国中相对最有权势者之间转移。公元877年,秃头查理以皇帝名义发布《克尔西敕令》,公开承认各封建领主的权位可以不经皇帝或国王认可就能世袭。

公元887年,帝国最后一个得到公认的皇帝胖子查理,由于面对诺曼人的进攻束手无策,被贵族废掉。此后,西法兰克王国(即法兰西)加洛林王朝的国王延续到公元987年,为卡佩王朝取代。东法兰克王国(即德意志)加洛林王朝的国王延续到公元911年,后来取代王位的萨克森王朝第二代国王奥托一世,于公元962年被罗马教皇封为罗马皇帝,算是继承了查理曼的皇帝传统。

查理帝国短暂的统一,使得欧洲地中海沿岸罗马人的古典奴隶制社会和大陆腹地蛮族人的原始部落社会,在共同过渡到中世纪封建社会这个漫长过程中,跃进了重要的一步。查理帝国由于各地区在经济上缺乏联系,政治形势有分裂倾向,广大地区之间各部族在文化与经济上有众多差异,因而很快消失了,却留下了长久存在的影响,即欧洲中世纪所共有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传统。

5. 奥托一世缔造了又一个“罗马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是欧洲继加洛林帝国之后出现并号称“罗马帝国直接继承者”的又一个庞大帝国。在西罗马灭亡后,法兰克王国就以“罗马帝国继承者”自居,尤其是到查理曼时,他不仅一直打着“罗马帝国继承者”的旗号去征服西罗马故土,还趁机逼迫罗马教皇加冕他为“罗马人皇帝”,取得“罗马帝国继承人”和“罗马基督教会保护者”地位。

查理曼死后,继承者们更注重实际利益,将帝国分裂成几部分,而没谁真正去在乎那个“罗马人皇帝”的名号,以致后来这个名号在几个有权势的王国中转移。后来,萨克森王朝取代了由查理帝国分裂出来的东法兰克王国(德意志)加洛林王朝。萨克森王朝第二代国王奥托一世于公元962年被罗马教皇封为“罗马皇帝”,神圣罗马帝国从此开始。

神圣罗马帝国自公元962年建立到1806年覆灭,延续844年之久。它以德意志为主体,曾囊括现今奥地利、瑞士、卢森堡、荷兰、法国东南部、意大利北部、西西里岛、捷克、匈牙利、波兰西部和北部等地,是一个多民族帝国。它在欧洲许多国家,尤其是德意志、意大利和东欧历史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神圣罗马帝国的主体民族是德意志人,他们是中欧日耳曼各部落的总称,居住在莱茵河两岸,分为萨克森、巴伐利亚、士瓦本和法兰克尼亚四大部落。9世纪后半期,他们在此基础上建立四个公爵领地,同为东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的组成部分。

公元888年以后,东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实际上已经分裂为法兰西、德意志、意大利、勃艮第、洛林等几个独立地区,但是,建立大帝国和保持皇帝称号的思想已经深深扎根——谁都想强大起来,建立像罗马一样强大的帝国。

公元911年,法兰克尼亚公爵康拉德一世号称德意志国王,但他的势力仅限于本公爵领地,众望不归。萨克森公爵“捕鸟者亨利”却高明得多,首先迫使图林根部落与自己结盟,然后寻机迫使康拉德一世屈服,让自己当选萨克森与法兰克尼亚国王,由美因兹大主教加冕。“捕鸟者亨利”即亨利一世。

亨利一世首先按照蛮族军事民主制传统,用6年时间先后迫使士瓦本公爵、巴伐利亚公爵承认自己为全德意志国王。然后,他向西打败法兰西国王,于公元925年迫使洛林公爵归顺自己为婿。他向易北河与萨勒河以东的斯拉夫人开战,征服了几个部落,建立梅泽堡前哨阵地,迫使波希米亚各公爵承认自己的最高领主权。

公元928年,亨利一世把伯爵称号和领地授予洛林主教,把教会置于自己麾下,开创了王权控制和利用教权的先例。亨利一世作为德意志国家的奠基者,为后代开辟了通向帝国的道路。

亨利一世去世后,他的儿子奥托一世继承王位。奥托一世在亚琛原加洛林王朝的皇宫中加冕后,就着手缔造帝国。按传统,奥托一世继任国王,先由四大公爵同意,再经全体德意志人确认。但他继位伊始,各公爵就开始反叛,连萨克森人也有不少支持其兄或其弟夺位。奥托一世征讨与联姻双管齐下,逐一制服或取代了加上洛林在内的五大公爵,继而任命他们为王室的将帅、大臣、侍卫长等,把他们变成自己的封臣与下属,将自己打造成真正名副其实的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