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品位结构的研究框架(第7/13页)

进而对各阶段品位结构的变迁线索,本书也打算做出新的归纳。品位研究就是探讨官员与官职的分等分类,这问题有两个层面:技术层面和政治层面。在技术层面上,品位分等和职位分等是两种文官等级,也可以说是两种人力资源管理手段,各有优长。而在政治层面上,不同的分等分类体制还跟每一时代、每一王朝的政治形态、政治结构相关。皇帝之下存在着各种政治势力,王朝官贵也是划分不同类型的,例如贵族、文吏、儒生、寒人、士族、宗室、外戚、宦官、军人、文人、胥吏,异族政权下还有部落贵族,等等。他们的相互关系,及其与皇权的不同关系,影响着帝国的政治结构与形态,也将影响到品位安排上来。那么,在政治层面观察官贵类型与品位结构时,哪些线索特别值得关注呢?我们认为有四:“贵—贱”,“士—吏”,“文—武”,“胡—汉”。它们可以简称为“品位结构变迁四线索”。阐释如下。

首先来看“贵—贱”。这是一条与“贵族化”相关的线索。古代某些品位序列,具有区分身份与阶层的意义。在周代,士以上爵的拥有者是一个高贵的阶层。可见周爵区分贵贱,这与贵族政治是相适应的。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及官位“清浊”制,保障了门阀的身份特权。南朝沈约云:“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12)秦汉“以智役愚”,即选贤任能,品位秩序的流动性强、身份性弱;中古不相同,变成了“以贵役贱”,很多品位安排用来维护门阀士族和部落贵族的门第权势。

曾有人强调,不管品位分等还是职位分等,关键在于特权。其实那也正是我们所关注的地方,并在概念框架中给予了充分考虑。传统官阶的发展历程显示,偏重品位分等的等级秩序,与官僚的“自利取向”,即身份化、特权化、封闭化以至贵族化倾向,有较大亲和性;偏重职位分等的等级秩序,则与官僚的“服务取向”有较大亲和性,其时多半存在着强大的皇权。若作简化表述,则品位结构的变迁,是在皇权、官僚和贵族三者的关系变迁中展开的。这时要特别强调,“官僚”与“贵族”概念应理解为“连续统”的两极,有如色谱,现实中的官僚可能处于居间的色层。

品位分等是“以人为本”的,或说是以人的身份为本的。所以当官僚发生了身份化、贵族化时,就更容易出现品位化的等级安排。这不但是我们对中国官阶最基本的认识,而且通观古今中外,往往如此。有时能看到品位安排很简单,甚至阙如的情况,有时却看到了发达的品位分等。在这时候,上述论断就提示人们,这时应想到什么。即,当你看到了偏重职位分等的等级秩序,那么那里的官僚身份性可能较弱;而当你看到了较为发达的品位安排,那么那里的官僚的身份性就是比较浓厚的。

以上只是个总体性的观照,进一步的分析又显示,品位发达程度与官僚身份性的关系,还有更复杂的细节。前已设定了三个指标来描述品位的性质:品位获得的开放或封闭程度,品位待遇的简薄或优厚程度,品位序列的简单或繁复程度。若涉及“贵—贱”的政治局面发生变化,则三项指标都会相应变化,而且会出现“错综”的情况。周朝的品位体制高度封闭,待遇优厚稳定,序列结构却相当简单。魏晋南北朝的官僚品位,其稳定优厚不如周代,其复杂繁琐则过之。唐宋品位是开放、流动的,官僚的品位待遇比魏晋南北朝的士族门阀少多了,但品位样式和品位运用的复杂繁琐则超过之。如何认识这种差异呢?品位序列的复杂程度是以官僚体制相当发达为条件的。所以繁复的品位安排可能有双重意义:既意味着官僚政治已相当发达,官僚升降频繁,故管理手段繁复;也意味着其时官僚的身份性、自主性较强,“贵族化”程度较高,“自利取向”较浓厚;其时官僚有较大讨价还价能力,从皇权那里争得品位利益。再看明清,此时随专制集权进一步强化,官僚们的讨价还价能力下降了很多,品位待遇和位阶运用也相应简化了一些,等级间的流动性提高了一些。明清“绅士”阶层的身份性,比中古文化士族淡弱多了。

再看“士—吏”问题。中国王朝的行政人员分为“官”与“吏”两大类,前者的主体是科举士大夫、文人,后者是胥吏,这使流内流外的划分具有了特别意义,不止是高级文官与低级文官之分了。以文人或士人居官,是中国王朝品位结构最富特色的地方之一,也是中国“士大夫政治”的直接体现。对“士大夫政治”,我的《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一书有专门讨论,兹不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