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 异睡症(第9/15页)

  公诉人的这段陈述,也是我内心的分析:许卫东犯下的这起命案显然是经过精心筹划,现场遗留的线索非常少,而根据案例记载,梦游症患者的作案现场往往是一片狼藉,留下大量线索。

  可是强鹏显然对公诉人的意见早有准备,从容不迫地侃侃而谈:“我的当事人从警四十年,有非常丰富的刑侦经验,异睡症患者在梦中的行为虽然是无意识的,却是过往生活经验的累积和反应。可以说,我的当事人的身体里流淌着刑警的血液,侦查与反侦查已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他在梦中的所作所为受到潜意识支配,也就不难解释了。所以,他带走凶器、擦洗车辆的行为,不仅不是漏洞,反而是他患有异睡症的证明。”

  “除此之外,”强鹏忽然提高声音,“我的当事人在这起案件中留在现场的证据,可以说破绽百出,不要说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退役警察,就算是一个稍有经验的累犯,也决不会愚蠢到把赤足的血脚印留在现场。请法官注意这样一个细节,我的当事人是光着脚走出家门、开车、停车,然后光着脚踩在千岛湖度假区的砂石路上,走到农家院门前,又光脚入室,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伤人后又光脚踩在血泊中,在室内地面上留下一串血脚印,然后又光着脚回到车上,把血迹留在自己的车里。这无疑是一个异睡症患者梦游的画面,也只有异睡症患者能做出这样荒诞的行为。”

  强鹏的这番话让我心里一片冰凉。曾翻来覆去考虑了几百遍的血脚印谜题,伏笔竟然埋在这里,许卫东为杀害孙宝宝,准备工作竟然做了整整一年。

  强鹏接下来说话的语气愈发自信,充满理直气壮的正义感:“请法庭考虑,除去破绽明显的血脚印外,我的当事人所谓毁灭证据的做法也相当拙劣,他没有把伤人的刀具丢弃,而是在擦干血迹后放回到自家厨房,汽车里的血迹也仅用湿抹布擦掉而已,作为一名有四十年公安经验的高级警官,怎么可能犯下这样拙劣的错误?他本该有一千种更好的办法来掩饰所谓的犯罪痕迹。这种不合常理的情况只有一个理由能够解释,那就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杀了人!”

  法庭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何淑贤气得脸色苍白,双唇颤抖,遥指着强鹏的鼻子呵斥:“你撒谎,许卫东根本没有梦游症,我和他在一起生活三十几年,从没见他梦游过。”

  强鹏并不着恼,微微一笑说:“你虽然和他共同生活三十几年,却已经分居三年,而他罹患异睡症是近一年多来的事情,是由于从热爱的工作岗位上退下来而造成的重大心理障碍。”他向审判席方向举起右手,“我申请传辩护方证人上庭。”张羽应允。

  辩护方证人是许卫东的保姆兰兰,安徽人,今年才满二十岁。她低垂着头站在证人席上,双手一会儿放在栏杆上,一会儿玩弄衣角,很惶恐的样子。强鹏开门见山地进入质询程序:“你和你的雇主许卫东在同一套居室里生活多久了?”

  “两年多。”兰兰的声音几乎听不清楚。

  强鹏鼓励她说:“请证人提高声音。你在照顾许卫东期间,有没有见到过他梦游?”

  “有过,”兰兰说话的时候,脸上掠过惊恐的表情,“我见到过三次,有一次是后半夜两点多钟的时候,他光着脚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我跟他说话他也不应声,后来还打开门走到外面去,脚踩在石子上也不觉得痛;还有一次他睡下不到一个小时就爬起来,光着脚走到车库里,自己发动车子,不知道开到哪里去,三个多小时后才回来,第二天醒来后他一点也不记得夜里的事,还跟我说不知道为什么车子油箱里的油少了许多;第三次最可怕,我在夜里被惊醒后,看见他坐在我床头,手里拿着厨房的剁骨刀,嘴里念叨着什么,像是随时要砍到我身上。我很害怕,就跑到外面去,他并没有追出来,在我床边坐了一个多小时,又把刀放回厨房,回他自己的房间去睡觉了。”

  兰兰所描述的许卫东梦游经历,几乎是在为他杀害孙宝宝的行为做铺垫,或者说是证实他有梦游杀人的倾向,为他的罪行开脱。

  检方公诉人表示怀疑兰兰的证词,诘问说:“你和被告居住在同一套房间里,还要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他却患有这样严重、有杀人倾向的梦游症,你不感到害怕吗?为什么没有另寻雇主?”

  兰兰结结巴巴地说:“他——他家给的钱多,每个月比其他家多给几百块,再说,我看他——年纪大了,一个人住,挺可怜的,不忍心丢开他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