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997年 春(第5/30页)

“进一家律师事务所,拿着工资学本事,有什么不安定的?”

“那是把自己的一辈子交给别人的工作!出点儿错就不得了!”

“当检察官就不出错啦?”

志穗头痛难忍似的按着太阳穴:“那是公务员,出了错儿也不用他一个人承担,一辈子不必担心没钱花。”

“您的看法对不对我可不敢说。”

志穗想起刚才跟聪志的争吵,一下子变得眼泪汪汪:“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孩子呀,我一说钱啊,安定啊,马上就说我俗气。我还不是希望你们能过上好日子。我为你们的将来着想,就那么让你们讨厌?”

“谁那么说来着?不过,聪志有聪志的具体情况嘛。”

“这孩子,成心跟我过不去,欺负我。”志穗用面巾纸擦擦眼睛,低着头说,“你也是。”

优希迷惑不解地问:“我怎么了?”

“这就三十了,也不结婚,夜班夜班,怎么苦怎么折腾你自己,这不是欺负我是什么?

“别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了,我是乐意工作才工作的。能为别人做点儿什么,我心里高兴。”

“我倒是希望你为你自己做点儿什么,希望你珍惜你自己。”

“现在我拼命工作就是为了我自己,就是珍惜我自己。”

“就算妈求你了,结婚成家吧。你一天不结婚,妈一天放心不下啊!”

“又来了又来了,您就不能说点儿别的俄看哪,是您跟我过不去,是您欺负我。”

这回轮到志穗迷惑不解了:“我?”

优希避开志穗的目光,站起身来:“不管怎么说,聪志不是小孩子了,既然他主意己定,谁也拿他没办法。”说完拎起自己的包离开了志穗的房间。

优希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灯也不开,随手把包一扔,脱掉夹克衫,在黑暗中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为使自己更清醒似的用双手拍拍脸部,走出自己的房间,站到了对面聪志的门前。

好像是为了发泄满腹郁闷,优希拼命地打门:“我进去了啊!”不等聪志回答,优希推门而入。

聪志仰面朝天躺在床上。一个男孩子的房间,可以说是相当整洁了。优希看着书架上摆着的一排排法学专著,问道:“花瓶是你摔的?”

“什么?”

“我在外边都听见了。”

“不是故意的。吵架的时候,无意之中碰倒了。”

“为什么吵架?”

“你去问老太太。”

“吵两句,至于激动得摔花瓶吗?就这还想当律师哪。”

聪志有点儿理屈词穷,但不想服输:“最多也就是让人把我当傻子。”语气干巴巴的。

优希走到聪志床前,俯视着弟弟:“检察官的事不是已经定了吗?怎么又……”

“我并不希望当什么检察官。只不过检察厅的老师请我去的时候,我也觉得不错而已。那不是我的理想。”

“公务员,放弃了太可惜了吧。”

聪志一本正经地仰望着姐姐:“我这个人怎么样?你怎么评价我?”

“当然是很了不起喽。司法会考,能进入第二轮的有几个?所以连检察厅的人都看上你这个人才了。”

“老太太可不这么看。老太太说了,当公务员,就是犯了错误也能安若泰山。一天到晚尽考虑犯了错误怎么办,失败了怎么办!”

“可怜天下父母心嘛。”

“就这样当个法律界的小官僚,循规蹈矩地过一辈子吗?我的存在价值呢?”聪志忽然感到自己态度粗暴,不好意思地转过脸去,“当公务员,没自由,论年头儿长工资,有什么意思?要是当个跟企业法相关的律师呢,再年轻也有高收入。干好了,用不了几年就能自己开个事务所。”

“没那么简单吧。”

“当然,我得暂时先在别人的事务所干着,广泛联系,积累经验。跟你说,从司法研修所出来的,有人24岁就开了个人律师事务所。”

“那是奇才。

“我就是进那个人的事务所。”

“怎么样一个人?”

“大学时代,他来我们学校主持一个研讨会时认识的。企业法和商法专家。他让法律系的学生到他的事务所打工,他自己又是当企业顾问,又是处理民事案件,发大了。我也到他那儿打过工,跟他很熟。在大事务所,开始也就是让你跑跑腿儿,他呢,马上就让我处理大案子。年龄跟姐姐一样,比我大四岁,跟我特别合得来。司法会考,他的指导可有用了,他说他早就看上我了。”

“我没记得你说过这个人啊。”

聪志冷笑了一声:“请问你跟我说过你们医院的事儿吗?”

“那么杰出的人物,真的欢迎你去吗?”

聪志一下子坐起来:“检察厅的老师不是也请我去当检察官吗?还不相信我现在的实力吗?真是的,最不相信我的就是家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