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二 · 槐 西 杂 志 二(第29/43页)

田氏姊言:赵庄一佃户,夫妇甚相得。一旦,妇微闻夫有外遇,未确也。妇故柔婉,亦不甚愠,但戏语其夫:“尔不爱我而爱彼,吾且缢矣。”次日,馌田间,遇一巫能视鬼,见之骇曰:“尔身后有一缢鬼,何也?”乃知一语之戏,鬼已闻之矣。夫横亡者必求代,不知阴律何所取。殆恶其轻生,使不得速入转轮,且使世人闻之,不敢轻生欤?然而又启鬼阚之渐,并闻有缢鬼诱人自裁者。故天下无无弊之法,虽神道无如何也。

注释

鬼阚(kàn):唐代易学家崔憬:“朱门之家,鬼阚其室,黍稷非馨,明德惟馨,鬼神之道也。”阚,望。

译文

田家的姐姐说:赵庄有个佃户,夫妇感情很好。有一次,妻子听到丈夫有外遇的风声,又不很准确。妻子本来温柔和顺,也不很生气,只是和丈夫开玩笑说:“你不喜欢我却喜欢她,我要上吊了。”第二天,妻子送饭到田头,碰到一位看得见鬼的巫师,巫师吃惊地说:“你身后有个吊死鬼,这是怎么回事呢?”这才知道一时的玩笑话,鬼已经听到了。非正常死亡的人一定要寻找替身,不知道阴间法律是怎么定的。大概是讨厌这个人轻生,让他不能够很快进入轮回,并且让世上的人知道,因此不敢轻生吧?不过,这又开创了鬼监看人的说法,还听到有吊死鬼引诱人自杀的事。所以,天下没有一点儿缺陷的法律是不存在的,即使是鬼神制定的,也难以避免啊。

戈荔田言:有妇为姑所虐,自缢死。其室因废不居,用以贮杂物。后其翁纳一妾,更悍于姑,翁又爱而阴助之;家人喜其遇敌也,又阴助之。姑窘迫无计,亦恚而自缢;家无隙所,乃潜诣是室。甫启钥,见妇披发吐舌当户立。姑故刚悍,了不畏,但语曰:“尔勿为厉,吾今还尔命。”妇不答,径前扑之。阴风飒然,倏已昏仆。俄家人寻视,扶救得苏,自道所见。众相劝慰,得不死。夜梦其妇曰:“姑死我当得代;然子妇无仇姑理,尤无以姑为代理,是以拒姑返。幽室沉沦,凄苦万状,姑慎勿蹈此辙也。”姑哭而醒,愧悔不自容。乃大集僧徒,为作道场七日。戈傅斋曰:“此妇此念,自足生天,可无烦追荐也。”此言良允。然傅斋、荔田俱不肯道其姓氏,余有嗛焉。

译文

戈荔田说:有个儿媳妇被婆婆虐待,上吊死了。她上吊的那间屋子因此没人敢住,就用来贮存杂物。后来,老翁娶了个妾,比婆婆更加凶悍,老翁宠爱她,又暗地里帮助她;家里人暗暗高兴婆婆有了敌手,都暗地里帮着这个妾。婆婆走投无路,也愤然上吊自杀;可是家里没有僻静的地方,她就悄悄地跑到儿媳妇上吊的屋子里去。刚打开门,就看见儿媳妇披头散发,吐着舌头,当门站着。婆婆本来凶悍,一点儿也不害怕,只是说:“你不要恶鬼作怪,我现在来偿还你的性命。”儿媳妇没有答话,径直向她扑来。一阵阴风扑面,婆婆马上昏倒在地。不一会儿,家里人寻找看见了,扶起来救醒,婆婆把见到儿媳妇鬼魂的事说出来。众人劝解安慰,打消了她寻死的念头。夜里,婆婆梦见儿媳妇说:“如果婆婆吊死,我当然可以得到替代;不过,做儿媳妇的没有仇恨婆婆的道理,更没有把婆婆当做替代的道理,所以我拒绝你,让婆婆你生还。我死后留滞在阴暗的地方,凄楚悲凉,痛苦万状,婆婆千万不要再走这条路啦。”婆婆哭醒了,惭愧后悔,无地自容。她请来许多僧人,为儿媳妇做了七天的水陆道场。戈傅斋说:“这个儿媳妇有这样的想法,完全可以依靠自己得到投生的机会,不必烦劳僧人超度啊。”这话很恰当。不过,戈傅斋、戈荔田都不肯讲出这家人的姓氏,我感到有点儿遗憾。

姚安公言:霸州有老儒,古君子也,一乡推祭酒。家忽有狐祟,老儒在家则寂然,老儒出则撼窗扉、毁器物、掷污秽,无所不至。老儒缘是不敢出,闭户修省而已。时霸州诸生以河工事愬州牧,期会于学宫,将以老儒列牒首。老儒以狐祟不至,乃别推一王生。自后王生坐聚众抗官伏法,老儒得免焉。此狱兴而狐去,乃知为尼其行也